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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跳蚤市场交易区“交易好评纠纷制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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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紫恒 发表于 2010-6-1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北省廊坊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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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蚤市场交易区“交易好评纠纷制度”规则


随着同好之间器材交易日渐频繁和牧夫天文论坛跳蚤市场交易区的发展,同时也出于对本版交易监督作用,决定推出“交易好评制度”。由于论坛尚未没有相应插件,考虑对交易过程的严格审核,所以将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加分。细心的同好,应该发现在用户项里增加了一条“交易好评度”,这就是今后表示交易好评分数的地方。

1.买卖双方在提交评分申请时请自动通知第二方前来确认跟帖。(当然管理人员会最大限度的通过同好名称、个人资料QQ、邮箱等联系没有出现的第二方,但此方法不是管理人员的职责所在,请不要过分依赖。)

2.提交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交相应的交易证据,例如 在淘宝交易的发上淘宝交易记录截图没有淘宝交易的发上货物运输单据截图、或者论坛内短信交易截图等,不提供交易凭证的将不给予审核,为了防止信用炒作,论坛还将不定期抽查,请求要交易双方提供更详细的交易凭证(如:运输单据、汇款凭证等)。如果期间发现有炒作信用点的行为,论坛将直接给予严重警告,撤销评分,通报并进一步处理。

3.相关措施:交易好评贴为交易或纠纷双方所用,其他人员请勿发表回复、调侃以及做任务、灌水。违者扣分并警告处理。对于无凭无据造谣诽谤,恶意挑起事端。辱骂攻击同好的行为。将按版规进行禁言禁访处理。

4.在论坛发生交易纠纷请及时联系市场部版主或管理员。

5.交易纠纷由市场部专管。有纠纷请勿全部呼叫 @ 其他管理员版主。发布纠纷贴当事人必须有理有据文明发言。

6.不受理的帖子范围。 a.当事人双方互相辱骂攻击。b. 线下私下进行交易。

7.跟帖回复同好, 请勿恶意辱骂挑拨捣乱。违者一律扣分警告处理。

特别提醒. 交易原贴内容被编辑清空将不给予加分。

交易加分原则:交易双方均满意的情况,才会给双方加分,如果有一方不满意的,将不给予加分;

每笔交易加分限额:买卖双方各1分;

交易加分申请的审核:只有以下人员才有权限——坛主、副坛主、管理员、副管理员、超级版主、交易好评纠纷区版主。

交易加分申请的审核时间:由于是人工方式进行审核,原则上在申请提交后的三个工作日给予审核。

交易加分申请提交方式:由卖方或买方在跳蚤市场版子论坛“交易加分区”,提交加分申请。提交申请帖的时候,如果是卖方发帖,则必须有买方跟帖确认,如果是买方发帖则必须有卖方跟帖确认。

提交申请的格式【发帖格式(至少需要以下内容)】:
例如
*******************************************
标题:与XXXX交易XXXX成功,申请加分
内容:
与XXXX交易XXXX 货物成功,申请加分。(我是卖方 或 我是买方)
原交易帖地址:http://www.astronomy.com.cn/xxxxxx  
淘宝  链接 : xxxxxxxxxxxxxxxx
交易  截图 .


*******************************************

提交申请的一方,应该及时要求另外一方跟帖给予确认。回复(确认交易成功)只有当双方确认之后,才会给予加分。




建议:在双方达成交易共识的时候,就到“交易加分区”提交交易申请(注意,不是加分申请),标题可是“与XXXX交易XXXX,请大家监督”,另外一方跟帖确认。待交易结束后,由原发帖人修改顶楼标题“与XXXX交易XXXX成功,申请加分”(注意不要修改顶楼帖子内容),回帖说明是否满意本次交易,待双方再次确认,就可以等待加分审核了。

尽管同好们可以采用淘宝方式进行交易,也可以在淘宝那边进行评分,但是论坛希望还是能够在这里提交每次交易的加分申请,这样更加有利于跳蚤版交易规范化的运行,也方便论坛对交易进行监督。


以上制度,将与市场发展不断修订、完善。不在另行通知。


牧夫天文论坛跳蚤市场交易区
成都巽风   2007/05/09 起草
张紫恒       2010/06/11 修订
电波    2012年1月13日 修订
kissccb 2012年9月12日修订
                                  牧夫天文论坛市场管理团队

                                                                                                   





rjxie 发表于 2010-6-1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大连市 联通
很好,实干的版主!去北京请你吃饭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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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钢 发表于 2010-8-28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汕尾市 电信
我今天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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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ccb 发表于 2012-1-1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 电信
请同好们按规则执行。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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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m 发表于 2012-1-18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好,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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遨游星空 发表于 2012-3-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揭阳市 中移铁通
在论坛买过好多次了,就一次有申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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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物质空间 发表于 2012-4-22 14: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省保定市 移动
遨游星空 发表于 2012-3-6 21:52  在论坛买过好多次了,就一次有申请过!~

新手寻问下,这位仁兄我想在二手论坛买个镜子怎么交易啊,

点评

如果有人发帖出东西,你可以跟帖说你要了,或者PM他,然后通过淘宝购买,或者你也可以发帖求XX镜子,反正都得通过支付宝比较安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4-2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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遨游星空 发表于 2012-4-22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汕头市 中移铁通

如果有人发帖出东西,你可以跟帖说你要了,或者PM他,然后通过淘宝购买,或者你也可以发帖求XX镜子,反正都得通过支付宝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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