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eorobs 发表于 2009-3-12 19:32

关于2009年全国中学生天文奥林匹克竞赛决赛通知

天文在线 讨论区

关于2009年全国中学生天文奥林匹克竞赛决赛
和2009年“格力空调杯”广州天文奥林匹克邀请赛的通知

由中国天文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北京天文馆、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科协、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科技局、《天文爱好者》杂志社等单位主办,广东实验中学、广东实验中学附属天河学校、广东天文学会承办的2009年全国中学生天文奥林匹克竞赛决赛暨2009年“格力空调杯”广州天文奥林匹克邀请赛定于2009年4月2-6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实验中学附属天河学校举行。4月2日下午开幕式,6日上午闭幕式和邀请赛发奖。比赛分低年组和高年组,低年组选手的出生日期应不早于1994年1月1日。

根据2009年2月28日全国预赛成绩,入围全国决赛的名单(预赛成绩64分以上者,低年组29人,高年组40人)已在北京天文馆网站和天文在线论坛发布,并刊登在2009年第4期《天文爱好者》杂志上。所有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应同时参加广州邀请赛。

广州天文奥林匹克邀请赛以组队方式进行,国内选手主要由入围2009年全国中学生天文奥林匹克竞赛决赛的选手以及积极参与全国中学生天文奥林匹克竞赛预赛的省、市或地区组成的代表队组成。每个代表队应由3-7位参赛选手(低年组、高年组分别不得超过5人,全部为本年度全国决赛选手的情况以及经组委会同意的特殊情况除外)和1-2位领队组成。各地区代表队的组织者一般应把进入全国决赛的本地区的选手全部列为本代表队成员。每个代表队报名的参赛选手当中,至少应有一位在2009年全国中学生天文奥林匹克竞赛预赛中得分40分以上(含40分)的选手(名单见北京天文馆网站),未在预赛得分40分以上的选手合计不得超过3人,预赛考点单位组队不受此条规定的限制。

广州天文奥林匹克邀请赛各代表队的组队单位一般应为具有正式法人资格的教育或科普单位,如省市的天文协会、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等。各组队单位应指派经验丰富的专人担任领队,并负责交纳代表队成员的参赛费用。各领队必须保证本代表队参赛选手在整个比赛期间的安全,组织本代表队的选手按规定参加比赛。所在地区没有组队的全国决赛选手由主办单位根据情况组队参加邀请赛。国内参赛选手和领队的参赛费用(含竞赛期间食宿费用)为:领队及非全国决赛选手800元/人,全国决赛选手500元/人。参赛选手及领队应自行解决往返广州的交通费用。国外参赛代表队的组成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广州天文奥林匹克邀请赛的比赛方式包括笔试(类似预赛形式的10道单选题,每题4分;5道简答题,每题16分)和实际观测(30分),总得分满分150分。根据成绩评选出邀请赛的团体和个人奖项,由组织者向获奖的组队单位、领队和个人颁发奖状,决赛获奖选手另外获得全国决赛奖状和奖牌(赛后另行发放)。个人奖项的确定办法为:高低年组分别将所有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以前三名总成绩的平均值作为100分,相应地得到各人的相对成绩,并根据各奖项的分数线分别确定两个组别的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的分数线分别为90、78、65、50分,其余选手发给参与证书。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成绩分布情况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各奖项的分数线(上调不超过2分,下调一般不超过5分)。团体分数计算办法基本参照2008年杭州天文奥林匹克邀请赛团体总分计算办法,以比赛前在北京天文馆网站和天文在线论坛公布的最后版本为准。

根据邀请赛的个人成绩以及有关国际比赛对参赛选手的年龄规定等要求,按照一定的比例挑选成绩较好的选手(名单在2009年5月的《天文爱好者》杂志和北京天文馆网站公布;原入围2008年亚太地区天文奥赛的国家队选手如仍有中学学籍可自动入围2009年国家集训队)参加2009年7月的国家队集训,根据队员在集训中的若干轮国际比赛模拟测试的成绩和集训期间在团队精神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各不同赛事的具体要求,从2009年全国决赛获奖选手以及2008年亚太队成员中选择代表国家队参加2009年第十四届国际天文奥林匹克竞赛(中国杭州,申办中)和2009年第三届国际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奥林匹克竞赛(伊朗德黑兰,时间未定)的选手,从所有集训队队员中选择代表国家队参加2009年第五届亚太地区天文奥林匹克竞赛以及其他国际中学生天文奥赛的选手。

每位选手同一比赛年度(从本次全国决赛到下次全国决赛期间)最多只参加一项国际比赛。考虑到国家队选手的代表性,参加同一个国际比赛的国家队选手中来自同一学校的选手一般不超过2名,来自同一省市的选手一般不超过3名(亚太赛不超过4名)。组委会有权根据选手地区结构的实际情况对国家队选手的组成进行适当的调整。

有关比赛的具体日程安排等详细情况请见北京天文馆网站。决赛选手请于2009年3月2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同时发到liuzhongyi2004@163.com , zhangjie@bjp.org.cn , zhangzp@bjp.org.cn ,jinzhu@bjp.org.cn )或者传真(010-51583312)方式按本通知所附的回执对是否参加全国决赛进行明确的回复。国内代表队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22日(收到时间),报名表附后。组队单位在以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的报名表的同时应以传真或者特快专递方式报名。参赛代表队的资格需要经过主办单位的审核同意,正式经批准参赛的代表队名单应以比赛之前在北京天文馆网站上的发布和通知为准。经审核批准参赛的各代表队应于3月26日前将本队所有参赛人员(领队和选手)的参赛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的帐号(户名:黄柏树,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越秀地铁支行,帐号:6227003321210109948;请在汇款之前与广东实验中学刘忠毅老师再次确认本帐号信息,联系电话:13725269585)。超过截止日期的报名需交纳每队2000元的额外费用,并由组委会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参赛。报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38号北京天文馆天文奥赛组委会收。传真:(010)51583312。联系电子邮件:liuzhongyi2004@163.com ,zhangjie@bjp.org.cn , zhangzp@bjp.org.cn ,jinzhu@bjp.org.cn。

全国天文奥赛组委会
200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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