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巡星会章程——十八规
本帖最后由 木习习 于 2009-7-30 09:35 编辑南京巡星会(天文爱好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全名为南京巡星会,英文名称为Nanjing Starfans Club,简写为NSC。
第二条 南京巡星会(以下简称协会),由多位资深的天爱好者发起,挂靠于江苏省天文学会。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辨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团结和组织南京市的天文爱好者、天文科普工作者及青少年等,积极开展天文科普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各种邪教与伪科学.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江苏省天文学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五条 从事天文学术交流,天文科普宣传、教育及相应的科技咨询等服务。
第六条 维护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天文,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 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能按期缴纳会费。
3. 年满18周岁
第八条 会员入会程序
1. 会员由本人提交入会申请;
2. 经协会理事会审查通过;
3. 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协会的各种天文科普,观测与学术交流等活动;
3. 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执行协会的决议,遵守协会章程和行约行规;
2. 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协会声誉;
3. 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4. 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若会员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履行义务,经提示仍不改正者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损害本会利益、或 触犯刑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其担任的会内职务自动免去。凡自动退会或予以除名的,均须交回会员证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协会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三名,顾问一名。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财务制度
第十五条 协会的经费主要有会员会费组成,以及社会资助等。
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七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定期向会员公开。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八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生效。
(该章程已与 2007年01月01日南巡会第一届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有章可循,支持,顶!顶!! 坚决遵守协会章程! 支持,顶一个! 南京巡星会(天文爱好者协会)章程
(XX年XX月XX日南巡会第一届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已经加上日期了 内蒙同好提个意见
可否加一条:外地会员可自愿缴纳会费? 问一声?外地会员缴纳会费后会有什么待遇? 遵循会章要求,顶!! 恩?还有会员证吗? 该顶!遵章守纪哦! 签名怎么搞撒 签名怎么搞撒 签名怎么搞撒 搞定了 哈哈 怎么缴纳会费啊?
会员证什么时候给我啊? 请等待第二批会员卡吧暂时不交会费 认真的学习了 我资料提交了,版主什么时候给我个徽章啊? 哈..能把业余组织弄成正规学术团体 木习习就是牛哈...::070821_1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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