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a_croft
发表于 2009-8-5 20:53
恩恩,顶多也就再来个欺实马嘛,相当Hexie,见怪不怪,咱生在中国就得认了。
徐1982
发表于 2009-8-5 21:04
呵呵小子看你老爸的神通了,其实从交通事故上讲是一个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普通事故,为什么这次反映这么快,说明我们的网民力量是很大的,让他们心惊胆战去吧
littlePig
发表于 2009-8-5 23:09
酒后驾驶 = 故意杀人
毛毛电
发表于 2009-8-6 02:08
Fyct38.gifUyct55.gifCyct02.gifK::04::
----------------原谅我爆粗口
雨夜狼星
发表于 2009-8-6 07:49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070821_05.jpg::杭州不会晋升天堂了吧。。。。。。
热眼观星
发表于 2009-8-6 07:50
这片土地,唉!一声叹息;一生叹息~~
愚石
发表于 2009-8-6 08:20
据统计,光是国内,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就达到10万左右。
类似的事例随时随地都有,只是名车出事容易轰动而已。
随时随地检查酒后驾车,查到后就吊销驾照,防患于未然才能有效降低这种事情的发生。
njhausc
发表于 2009-8-6 08:55
以后让我们保时捷怎么开阿NND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8-6 09:19
有好车没有任何问题,只要好好开就是了。貌似宁波就没有这种豪车在闹市撞死人的事件,倒是有不少豪车在高速公路严重超速(超过200码)的事件。
在爱心斑马线把人高高撞飞,令人发指。可以说正是对胡斌的从轻发落,造成了再次发生恶性事故。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8-6 09:22
今天姓魏的父亲说儿子只喝了一杯酒,这个杯子估计比瓶子还大吧!做错就干脆承认,居然还要说这种废话。
dormitory
发表于 2009-8-6 09:22
刚才看新闻 他们也宣称速度70码 真无语了拿他们 这几天杭州一直在风口浪尖上
还有那个胡斌替身 至今还在争讨中
haohanxingkong
发表于 2009-8-6 10:30
酒后驾车=故意杀人
eric1225
发表于 2009-8-6 10:36
我认为,酒后驾车属于明知会造成危险后果仍旧执意去实施,明显存在犯罪故意,撞人不论是否撞死,当然要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怎么能以交通肇事来蒙混过关。
这种无良之徒理应判处7年以上徒刑并终身禁止驾 ...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8-5 15:42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非常同意!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starfriend
发表于 2009-8-6 11:06
作为杭州人,感到无比气愤,遗憾和惋惜~~~上次胡斌那案子我就觉得判的太轻了!这下可好...法院一定要重判!!考~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skyczheng
发表于 2009-8-6 11:16
今天在报纸上看了相关的报道,交警部门甚至说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撞人事故!
一个人就一次生命,难道生命就这么不值钱吗!
酒后驾车=故意杀人
如果不枪毙的话,以后类似的事情会很多,反正保险公司赔钱,个人赔些钱,再来个保外就医!
c222
发表于 2009-8-6 11:24
酒后驾车,本来就是不可为之事,现在还这样包庇,那这样的情况还会继续上演,唉,社会黑暗::070821_10.jpg::
lara_croft
发表于 2009-8-6 13:25
当然还要继续纵容,不纵容他们的话,杭州交警怎么解决肚子里的油水问题?
Laoxiong
发表于 2009-8-6 13:36
此等“衙内”不惩,百姓难得安宁!
solarshen
发表于 2009-8-6 15:29
又一条人命!::070821_07.jpg::
wlbx
发表于 2009-8-6 15:37
今天姓魏的父亲说儿子只喝了一杯酒,这个杯子估计比瓶子还大吧!做错就干脆承认,居然还要说这种废话。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8-6 09:22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血检出来了,只喝一滴都不行。
0.227mg/ml对于一个成年男子来说按160斤算,一半是骨头,剩下的一半80斤。可得酒精9克,就算按3.8%的啤酒酒精含量计算,也就是230克的啤酒,一般的杯子还真装得下。如果换成38度的白酒也就是23克。所以开车的最好小心不要以为一杯酒没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