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27mylove 发表于 2009-11-9 11:06

非非 发表于 2009-11-9 11:39

cskepper 发表于 2009-11-9 11:49

非非 发表于 2009-11-9 11:51

非非 发表于 2009-11-9 13:12

zwzhai 发表于 2009-11-9 14:03

我个人看法,非非在这件事上有点漏洞,那买者吧可能也太激动。不应该这样发大量的贴。发一两贴就行了。私下交流是最好的。把结果再发个新贴就OK了。

非非 发表于 2009-11-9 14:28

雨夜狼星 发表于 2009-11-9 17:58

叫买家出来说句话吧,这样闹真伤和气

dircopysys 发表于 2009-11-9 17:59

LZ东西真多啊,清一色的黑~
黑猫卖不?哈哈,玩笑玩笑。
安东尼罗宾是谁啊,你是他的学生?

hhbb 发表于 2009-11-9 20:02

非非的黑猫好像又长大了。::070821_01.jpg::

skyczheng 发表于 2009-11-9 20:32

有理走遍天下。维持自己的观点!

faruwei 发表于 2009-11-25 08:39

汽水星 发表于 2010-1-24 08:40

起诉事就大了,要不就请牧夫老大出来主持公道吧!

bearcat 发表于 2010-1-24 09:34

起诉事就大了,要不就请牧夫老大出来主持公道吧!
汽水星 发表于 2010-1-24 08:40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吓一跳,还以为今天又有人吵架呢。
仔细一看才发现是楼上挖坟~::42::

楼上放心吧,非非如果要起诉的话得到台湾省去起诉,他引用的法律条文目前只在那里有效。

::luguo::

物换星移 发表于 2010-1-24 11:18

呵呵,楼上的法律水平比非非的历害多了,

汽水星 发表于 2010-1-24 17:48

没挖坟,今天上午看见这个贴子很考前,发了以后才看出过了好几个月了。

青岛飞龙 发表于 2010-6-27 16:43

麻宫雅典娜 发表于 2010-6-27 17:05

事情很复杂,双方都各有责任,应当好好交涉,毕竟关乎个人名誉。

zhushi1218 发表于 2010-7-24 12:58

oletech 发表于 2010-8-6 09:38

回复 29# dircopysys


    好像是個講人生道理的,我有兩個視頻,還沒時間看.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要求 mon007521 先生 道歉!【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