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文爱好者协会会规(暂行)
为使协会今后运作、活动进一步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几条基本制度,望大家遵受。 1、协会是大家学习天文知识、培养爱好水平的地方,不得在会内进行政治、迷信、暴力、诈骗等非法活动,一经发现,予开除会籍处分。
2、湖南天文爱好者协会是非商业性组织,任何会员不得以协会名义进行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会内处分。对影响协会声誉的,予开除会籍处分。
3、会员有义务维护协会声誉、利益,有义务尽力参加会内组织的活动会议。
4、个别会员的行为、语言在无协会授权时不能代表协会,对其后果,协会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5、如有个别会员间的利益冲突,与协会无关,请会员自身协调好关系。
6、协会外出活动时,应严格听从该次活动组织者的安排,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对不听劝告的,组织者有权利停止其参与当次活动的权利。
7、协会活动期间,参与者不得高声喧哗,活动中如有会员不慎将他人或协会的仪器损坏,应照价赔偿。
8、协会内干部的选举、产生、工作应严格按照《湖南天文爱好者协会干部管理守则》进行。
9、会规的修改、增订,须半数以上会员通过,方许实施,无2/3会员同意,本会规不得废除。
以上草案,供大家考虑,协会将于8.15.召开会议,讨论并修改会规草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