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1982 发表于 2010-12-14 09:19

妇女步行时被狗撞倒身亡获赔7万元

2010年12月13日23:27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九江12月13日电(刘占昆 李星燃) 世间无奇不有,近日,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一名44岁的中年妇女被一只快速奔跑的狗撞死,令人惊诧不已。

  今年44岁的杨文珍,家住在永修县虬津镇虎山造纸厂附近。11月25日,杨文珍从家中出来,在马路边上正走着,一只中型狗从相反的一个方向突然窜出,迎面直接把瘦弱的杨文珍撞倒在地。

  “脑部着地倒下,当时地上有很大一滩血迹”,12月13日,死者杨文珍的外甥女沈晓燕告诉记者,那只狗当时跑得特别快,而且体型偏大,属于中型犬。

  事发当晚,杨文珍被送往永修县人民医院抢救,但因伤势太严重,被连夜送往省城南昌大医院救治。经过整整十天的抢救,12月6日,杨文珍由于脑部淤血太多,不幸逝世。

  不少当地居民都目睹了当时的一幕,其中一名50多岁的老太回忆称,当时是有两只狗在前面打架,相互追赶着,撞人的狗虽然个子不大,可生性凶猛,“打得凶是蛮凶的,这只狗,它是拴着的,后来又放掉了。”

  随后,在当地派出所的介入下,杨文珍的丈夫熊王路经过与狗的主人周某协商,最终协调结果是,周某赔偿杨某家属七万元人民币。

bg6atks 发表于 2010-12-14 09:42

cheng8888 发表于 2010-12-14 10:15

珍惜生命!。。。。

medusa007 发表于 2010-12-14 10:20

世间无奇不有:shutup:

gs2c 发表于 2010-12-14 10:25

才7w。。。悲剧::070821_17.jpg::

秋水霸刀 发表于 2010-12-14 10:27

最BS养狗无德的人,特别是那些刚有几个钱的主;殊不知,靠养狗带来的安全感十分不可靠;
今天你养狗,你威武,你有型;明天,隔壁养老虎,你奈何?

邻里之间还是和睦为主,千万不要以为养狗保安全,那样只会招致更更多的人讨厌你,反对你,最后消灭你。

浪淘沙 发表于 2010-12-14 10:28

我们无权反对别人养狗。
但养狗若不遵守公德(比如不把狗拴牢,以至于害了无辜的人),这样的养狗人,实在要受到谴责的。

按说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至少是间接故意伤人。

我住的小区里,狗很多。它们在路上乱拉屎尿,已经算是小事了。
我真正担心的万一某只狗带有疯犬病,不小心伤害到我及我的家人。那可是一辈子都后悔不过来的。
不要说什么被狗咬了,打疫苗就万事大吉了。疫苗不一定百分百管用的。

slzzcnn 发表于 2010-12-14 10:45

鬼星团 发表于 2010-12-14 10:45

宠物伤人,索赔比人还多~啥世道~

l_clove 发表于 2010-12-14 11:04

X,才7万。。。。。

那一片枫叶 发表于 2010-12-14 11:24

估计相关部门要适时推出狗强险了.
养狗要交强制险,要交第三者责任险

poweru235 发表于 2010-12-14 11:34

一定要拴住狗。。。我见过老太太们 老是喊 XX快回来 我X 他要是没驯化过能听懂那么复杂的话。。。真是无敌。。。类推还见过2-3岁小孩站在马路中间 结果老太太大喊,快回来,这期间后面堵了好多车,最后几十秒过去了,孩子没反应。老太太才抬起屁股抱走了小孩。。。养狗好 一定要把狗粪捏走扔到垃圾箱 现在很多人可以做到这一点,不过仅限于栓狗链的。。还有就是一定不要让狗往车胎上尿。。一个是腐蚀轮胎很严重,再有要是干扰到刹车。。那罪过就大了。。。

zibao 发表于 2010-12-16 00:58

这种意外很难避免

ALMACH 发表于 2010-12-17 05:35

要是反过来,那位妇女把狗撞死,7万元钱都不够给狗买棺材的。

sr62 发表于 2010-12-17 08:38

回复 11# 那一片枫叶


    这个提议很好!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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