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小学生“黑老大”是如何练成的?
2011年04月19日08:51国际在线中新网瑞昌4月16日电:一名12岁小学生,三年来共收取了同学3000余元的“保护费”。后因索取的数目过大被家长发现而东窗事发。16日,记者在江西省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某小学获悉,该名学生的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已经如数退回了他的儿子收取的“保护费”。
收取“保护费”,恐不应是一个学生特别是一个12岁小学生所为,而是一个“黑老大”所为。“黑老大”一旦收取“保护费”成为事实,达到一定数量视其情节轻重即可定罪、判刑,假如这个12岁小学生是在成年之后犯敲诈勒索罪,就必定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敲诈勒索罪”之客观要件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而相关犯罪解释中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换句话说就是,假如该12岁小学生是在成年之后犯有同样的“罪行”,将难以逃脱法律的“天网”。
假设学生周某、陈某、张某的家长不来学校问虚实,也不管孩子所交学费是用来交学费还是书本费,那这样的“保护费”就一定会在“古小乐”的威胁要挟之下继续交下去,直到这些孩子读完小学也未必能够免除交“保护费”,因为这些孩子很有可能仍然相处于同一所初中。那么,3000元保护费就有可能水涨船高变成30000元或者更多。如此取法于黑社会的“保护费”何时是个头?
对古小乐来说,这个12龄学生已经习惯了收取“保护费”的甜头,当然也就熟知收取“保护费”的“程序”,更知道如何抓住弱小者胆小怕事者的弱点。此小学能收,彼初中也就能收,再到高中大学,岂不是仍然要干这种收取“保护费”的勾当?据说做贼有瘾,从心理学上来说其实就是一种心理定势,既然钱可以通过要挟得来,何苦再去做汗流浃背的劳动?那么,真正走上社会的“古小乐”,就会成为真正的“出徒”的黑社会老大。江湖如此之大,“古小乐”的人生岂不就相当令人感觉可怕?
“古小乐”的敲诈勒索之能耐从何而来?是受其父辈的感染还是学校周围就存在小流氓团伙?抑或是从港台影视剧得来灵感?但无论如何,这种学生的敲诈勒索技已经炉火纯青。他师从影视剧还是受学校周围小流氓团伙影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学校老师根本对这种12龄小学生之“罪行”熟视无睹,或者是对这种“罪行”睁只眼闭只眼。然而,无论是哪一种可能,都说明了老师的失职,学校法律灌输的缺失,日常管理的缺位。
对家长质疑“莫名其妙”的老师对应的是从三年级开始就“隔三差五”利用威胁、打人的方式向同班同学索取钱财的“古小乐”,这老师的莫名其妙才真正令所有人感到莫名其妙,难道自己的学生是从外星球来敲诈勒索的“大头人”?
对照不断出现的校园“暴力视频”等怪事,足以证明当前学生的江湖缺失了法制的“防洪堤”,更缺失了教育系统、老师构成的防洪大军。(李振忠) 有前途,很看好你哦 好像前几天有同好发帖说想在学校创办天文社没钱买镜子~ LS的联想真疯富啊。。。 要学会拒绝。。。。。。 电视、电影的产物!!!!!!!!!!!!!!!!!!!!! 这个人真是。。。有病 我11岁 对这种事。。。怕啥放螺旋念气场 10米内无人靠近 最后一指禅终结“黑老大”
是跟黑皮摔锅学的::070821_01.jpg:: 我读小学的时候也见到过这种事情啦! 我们初中时几乎每班都有一个。。。 古惑仔这种垃圾电影害人不浅 是啊,小学和初中都有的,到了高中基本就没了 高中的情况请参加此贴:http://www.astronomy.com.cn/bbs/thread-166720-1-3.html 我以为是古天乐呢,这个他们是不是有关系呀,有背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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