遨游星空 发表于 2011-10-16 22:02

两车先后碾压2岁女童 10余人见死不救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EzMjA3ODA4.html,车子碾压女童,冷血路人不屑一顾。不管你现在有没有孩子,以后要做家长就一定要看,其余不解释了,现在心头真是,说不下去了。

星梦尘缘 发表于 2011-10-17 09:45

很讽刺,唯一一个伸出援手的是一个处在社会最底层的捡垃圾的大妈.....

我想问的是, 难道这个社会人性和地位已经是一个反比例关系了吗?

结合我曾经见过众人声讨抓贼的人的事件,还想问句,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

星梦尘缘 发表于 2011-10-17 09:46

也许我只能往好处想些,那些路过的人很多都以为这只是一个睡着在路边的小孩.

yuansoul 发表于 2011-10-17 09:13

南京,鼓楼。。。。。。。

灰太狼! 发表于 2011-10-17 09:16

人性与道德的沦落、、没落

feng1734 发表于 2011-10-17 09:51

可能是不知道有监控头在,,,,,

gohomeman1 发表于 2011-10-17 21:19

为何人心这么冷漠,看看我转的下面这个帖子吧。

如果是我,肯定不会去扶,这种倒地的人,乱扶会严重加剧其病情的,比如导致全身瘫痪。由于现在装可怜的乞讨儿童太多,所以许多人都漠视了。

但如果我经过,可能会问一下或者打110。假如是上班时间,我也很可能视而不见。

http://news.sohu.com/20111017/n322386322.shtml?pvid=tc_news&a=31&b=%E6%AD%A6%E6%B1%8915%E5%B2%81%E7%94%B7%E5%AD%A9%E6%90%80%E6%89%B6%E5%80%92%E5%9C%B0%E5%A5%B3%20%E8%A2%AB%E6%8C%87%E8%82%87%E4%BA%8B%E8%80%85

女士被车撞伤 指认搀扶她的男孩为肇事者

  本报讯(记者 商为智)昨日下午,“天津许云鹤”在武汉成为现实版,一女士在汉口民权路铜人像附近被电动车撞倒后,被一名15岁的男孩扶起,女士咬定男孩为肇事者,而男孩表示,肇事的是前面一辆电动车,他在后面看到后才停车相助。

  昨日下午4时40分许,记者赶到现场时,15岁的张某正被交警带走接受调查,120救护车将受伤的宋女士送往市十一医院救治。

  据市民李胜强介绍,昨日下午4时许,他在现场听到呼救声,随后看到一名男孩正停车将倒地的女士搀扶着,他连忙跑过马路合力将女士扶到路边。李先生告诉记者,交警调查时,有两名路人自称是目击者,他们留下电话表示愿意为男孩作证。

  随后,记者赶到江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肇事者”张某称,事发时他驾车往江边方向行驶,前面距离他五六米有一辆电动车装满了货物,将路边的一名女士撞倒后直接开走,他见状连忙停车上前搀扶女士,“当时,她还对我说背时啊,背时,谢谢你。警察一来,她却一口咬定是我撞的。”

  随后,记者在医院急诊室见到了受伤的宋女士,她也回忆称,当她被撞倒地时,眼睛的余光看到距离她五六米处有一辆电动车,车上载有货物。

  据处理此事的付警官介绍,他们与两名留了电话号码的目击者联系,一名留下手机号码的男子表示,他看到时,男孩正去扶受伤的女士,该男子不能算是目击者证人,另一名留下的是固定电话,但是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在距离事发地不到30米处有一个监控视频。对此,付警官表示,警方将会调阅监控视频,给市民一个完美的答复。

  据了解,男孩张某今年15岁,为一所职业学校的高一学生。伤者宋女士左腿胫骨及腓骨骨折。

  链接:“天津许云鹤”案:2009年10月21日,天津王老太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受伤,车主许云鹤下车将其扶起,却被王老太指认为驾车撞她。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老太10万元,理由之一为老人因被车主突然驶来的车辆惊吓而摔倒。对于此判决不少网友称是翻版“彭宇案”,车主目前已提起上诉。

wenguoyong 发表于 2011-10-18 01:54

gohomeman1 发表于 2011-10-17 21: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何人心这么冷漠,看看我转的下面这个帖子吧。

如果是我,肯定不会去扶,这种倒地的人,乱扶会严重加剧其 ...

最最主要是全社会都信仰缺失,道德无从规范,这是唯物主义及无神论的悲哀,建议全民信教。

天狼星之星 发表于 2011-10-18 14:42

悲哀悲哀悲哀悲哀::070821_17.jpg::::070821_17.jpg::

探索冥王星 发表于 2011-10-18 15:48

这个网上我看了,对这个肇事的气愤、更气愤的是那些路人

遨游星空 发表于 2011-10-18 16:48

探索冥王星 发表于 2011-10-18 15: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网上我看了,对这个肇事的气愤、更气愤的是那些路人

是啊                                       

wenguoyong 发表于 2011-10-18 18:50

肇事后不逃逸在这个社会可以称作英雄了。
肇事后逃逸只是普遍情况,
肇事后再倒车二次碾压或者干脆下车再捅上几刀才能激起民愤
以上是这个社会的真实写照
他们叫这样的社会为Hexie社会

aojieage 发表于 2011-10-18 20:50

古儿不止戈 发表于 2011-10-18 21:12

“撞 了 白 撞”
“宁 可 血 流 成 河,不 许 超 生 一个”
“一 胎 环,二 胎 扎,三 胎、四 胎 杀、杀、杀。。。。。。”

cuicanxingkong 发表于 2011-10-18 21:36

这些人都没想过,这么冷血

ChinaOS 发表于 2011-10-18 21:48

哎,这个社会是咋地啦?

ChinaOS 发表于 2011-10-18 21:49

2011年度最冷血城市——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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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获此“殊荣”理应当仁不让,理由人所共知,
西方媒体称佛山碾压女童事件让他们“目瞪口呆”,
对中国人的道德沦丧到如此地步感到异常愤怒及“极度厌恶”,
海外一些华人称“强烈的民族自卑感严重击垮了他们”,
令他们感到“异常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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