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茄 发表于 2012-3-11 08:45

让人困惑的交通事故

本帖最后由 雪茄 于 2012-3-11 10:47 编辑

我一个朋友开车来到一个无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这个路口是由南北向的支路和东西向的主干道组成.当我朋友从南北向的支路行驶到路口中心时,被东西向的主干道来车车头撞我朋友车身副驾后侧腰上,幸好双方人员无伤,但车损较重.都是直行,我朋友也没经验,没有现场报警,对方说去修车就跟着去了,到了对方相熟的一个修理点,结果那里负责定责的警察和对方都异口同声的说是我朋友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对方撞了我朋友,最终要我朋友淘钱修车,这对吗?
请各位大侠发表看法.

phoenix519 发表于 2012-3-11 09:54

在没有红绿灯路口,如果是支路的话,在路边应该有三角形"让“字标识牌,作用是告诉支路上的车辆到路口时要停车让行,就是停下车让主路上的车辆优先通过,如果没有车辆才能通行。

luofei 发表于 2012-3-11 09:59

支路开车时是要自己目视多加小心,要避开主干道的车辆啊。虽然没开车,不过路上这情况 是见多了。:)

山顶上的风 发表于 2012-3-11 10:13

slt2483 发表于 2012-3-11 10:16

本帖最后由 slt2483 于 2012-3-11 10:20 编辑

单纯用 支路 让干路的说法是没有道理了, 还要看 是否 有超速的嫌疑如果主干路 是超速 支路是正常速度,那就 责任 就是超速一方肯定要大或全责,还要看支路的车辆所处的位置,如果支路车辆 已经越过主干路的中心接近进入支路路口,那么主干路车辆应该让行

weiguo1688 发表于 2012-3-11 10:21

如果双方都是正常行驶,肯定适用支路避让主路的原则。你朋友负主要责任也不出奇啊。

雪茄 发表于 2012-3-11 10:35

可是是对方车头撞烂了我朋友车侧后门,而且我朋友车也驶过了主干道路口中心黄线,也没有什么三角形"让“字标识牌.总之心里不服,怀疑对方是熟人才这样定,被撞还有错了.

浪淘沙 发表于 2012-3-11 23:55

本应当现场处理的。现在离开事故的现场,已经很难说得清了。
在很难说清现场状况时,只好引用前面的朋友说的“支路让干路”了。
但若没有“让”或“停”字样的路口,应当没有“让行”的说法。

前几天我也遇到一个小碰擦,也“被”全责了。马路杀手很多的,本来不会发生的事故,如果遇到对方是“杀手(新手)”,只好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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