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珍的吃人纲目
中华日报副刊2001年8月22日刊载李 时珍 的 吃 人 纲目
姬昌和乐羊的儿子都被敌人做成肉羹,各朝各代大饥荒也有「易子而食」乃至「人相食」,甚至有官兵以百姓为军粮、或把人肉腌了当行军随粮,宋明清三朝灾荒史都有人肉市场的纪录,一直到民国初年还有吃人的纪录。
一部三千年中国史,吃人史迹不绝于书,仅仅《史记》一部,便是煮、蒸、炒、腌、炸,说不胜说,而且似乎只要提到吃人,就是指吃人肉。
说到人身上可以吃的,当然不只是肉,鲁迅先生在《药》中写过一个故事:老人用仅有的储蓄买通刽子手,在犯人杀头的刹那,拿馒头去沾滚热的人血,乘血还热赶回家给病人吃了,听说可以治好痨病。
在《狂人日记》提到看病的郎中,也这般写着「…他们的祖师李时珍做的那本『本草什么』的,不也说人肉可以煎嗷。」的确,李时珍先生在他的《本草纲目》卷五十二,编了一篇「人部」,列出人身上三十五味可入药之物,不过鲁迅冤枉了李时珍,李时珍在书中持别声明反对吃人肉。
《本草纲目》「人部」里头,举凡毛发、指甲、牙齿、屎尿、唾液、乳汁、眼泪、汗水、人骨、胞衣、体垢、月水、阴茎、人胆、结石…无一不可入药,真个是「吃人大全」!
其中有一项「蜜人」,是李时珍引用陶宗仪《辍耕录》的:说是天方国地方,有人七八十岁愿意舍身济人的,就绝饮绝食、洗澡净身,每天仅吃蜜,几个月后连排泄物都是蜜了,人就死去,国人用装满蜜的石棺浸泡他,封棺百年后就可以取用,凡是有人有骨折的,只要吃一点就立刻痊愈!其实,这正是木乃伊的传说。
《本草纲目》提到药用的「分泌液」有乳汁、唾液、汗水、眼泪还有人精(包括男女)。其中除了汗和泪两种是「气味鹹,有毒」不可服食外,人精、唾液是用来涂而不是用来吃的,所以只剩下「乳汁」一味可以服食药用,以治气虚、中风、月经不通、吐乳、疮毒、牛马肉毒,不过文中还指定必须是头胎生男、无病妇人的乳汁。
好玩的是,可以入药的毛发,长在不同部位还有不同疗效:头发可治伤寒、肚疼,一般体毛可治中风、各种毒疮、各种不明出血,髭须可治恶性脓疮。而阴毛还分男女!男阴毛治蛇咬,女阴毛则治疗病后交媾引起的腹绞痛。
为啥毛发如此复杂?李时珍的理由是:毛发生长部位不同,所属的经脉也就不同,由于各经脉的阴阳、五行不同,也就影响了「毛」的性质,毛发拥有者的阴阳(性别),其影响力也想当然耳了。
不过以上提到的,诸位请不要跃跃欲试,这些药方都要配上其他东西一起服用的,而且李时珍也没说有效,他只是以蒐集资料的心态出发,他蒐集药名的原则是「凡经人用者,皆不可遗」,而且必须是要无损于人道的,他才会详细述说。
《本草纲目》中有「人势」一项,便是阴茎,男人听了想必有同类相残之感啥不好吃,怎么吃起那话儿来了呢?其实李时珍摘录的目的是给「下蚕室」的人瞧的(亦即宫中刚阉过的人)。其实这也是引自《辍耕录》的一则纪事,说是有人犯了奸罪,畏罪而自宫,结果伤口流血一个月还不会愈合,于是有人教他把割下的「势」擣成粉,用酒服下,没几天就痊愈了!
《本草》三十五味「人药」中,有一项十分奇特,名曰「人魄」。说是吊死之人,属阳的「魂」升天,属阴的「魄」沉入地底,在吊死的人脚下于是可以挖出麸炭模样的东西,而且若不赶紧,一旦深入地底就无法挖出,以后那地方就常有缢死事件了。话说回来,这人魄有什么用呢?把它用水磨开了吞服,可安神定魄,治受惊过度引起的颠狂。人死了连魂魄都可以吃,中国人果然真行!
说了这许多吃人,似乎还是吃肉最动人心弦,到底人肉好不好吃呢?隋末乱兵朱粲曾说世上最美的食物,没有超过人肉的。唐代节度使张茂昭也常吃人肉,他却说「人肉腥臭,怎么堪吃?」我宁可赞成后者。
1997/10/6初稿
2001/1/11修改
种菜不易。谁知此中字。个个皆心血。
文章转载请务必请问张草。
http://www.geocities.com/tokyo/harbor/9651/psibook010822.htm 有点汗毛竖起来了! :shock: :shock:
不是吧!中国人果然真行! 让我想起了袁崇焕,默哀。。。 文革中广西就有吃人风 文革中广西就有吃人风 :shock: :x "三年自然灾害"时有的省也有吃人的事发生 活动星图, 坦白从宽,你有没有吃过人? 活动星图, 坦白从宽,你有没有吃过人?没有!不过我吃过你! :shock: 楼主怎么也发起残忍的帖子来了? qzh向来BS中医 :mrgreen: 活动星图, 坦白从宽,你有没有吃过人?没有!不过我吃过你!
强烈抗议,人身攻击。希望斑竹严肃处理这个小屁孩!!! qzh向来BS中医 :mrgreen:
因为他跟本就不懂中医,越啥也不懂的人越是攻击。就好比宗教毁灭攻击科学一样。
八成他对中华文化都持蔑视态度,
他支持基督邪教,这是事实,自己说的。
嫉妒徒都会打着各种旗号穿着各种外衣出现,很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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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基督教的原始教义,《圣经》中的篇章
《新约全书》马 太 福 音 Matthew 章 10
耶 稣说: “ 你 们 不 要 想 我 来 , 是 叫 地 上 太 平 。 我 来 并 不 是 叫 地 上 太 平 , 乃 是 叫 地 上 动 刀 兵 。 ” (见10:34 )
耶 稣说: “ 因 为 我 来 , 是 叫 人 与 父 亲 生 疏 , 女 儿 与 母 亲 生 疏 , 媳 妇 与 婆 婆 生 疏 。” (见10:35 )
耶 稣说:“人 的 仇 敌 , 就 是 自 己 家 里 的 人 。 ”(见1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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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同胞弟兄、儿子、妻子或有过命交情的朋友引诱你信别的神,你要大义灭亲,先下手把他们统统杀死。(申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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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2:20〗:“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
人必要灭绝。”
〖出31:15〗:“凡在安息日(即星期日)作工的,必
要把他治死。”
〖出35:2〗:“六日要作工,第七日乃为圣日,当向耶
和华守为安息圣日。凡这日之内作工的,必把他治死。”
〖利20:10〗:“与邻居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
死。”
〖利20:13〗:“人若与男人苟合,象与女人一样,他
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利20:14〗:“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
把这三人用火焚烧,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
〖利20:15〗:“人若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
那兽。”
〖利20:16〗:“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
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利20:18〗:“妇人有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
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
民中剪除。”
〖利21:9〗:“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就辱没了
父亲,必用火将她焚烧。”
〖利24:16〗“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
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
时候,必被治死。“
〖申31:17-18〗:“所以,你们要把一切的男孩和所
有已嫁的女子都杀了。但女孩子中,凡没有出嫁的,你们都可以存
留她的活命。”
〖申13:2-5〗:勾引你离开耶和华去别的神的人,“你
便要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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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为什么? 人屎在中医中是去火的~叫人中黄 :idea:
好恶心啊 :shock: 人屎在中医中是去火的~叫人中黄 :idea:
人尿真的就没有医学价值吗?你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