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谱 发表于 2006-11-17 20:21

有感于交警再被打 [原创]

转自搜狐读书社区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老辈人给我们活画出了弱肉强食的“规律”。

   动物界是这样,人世间又怎能逃脱?比如说警察,大盖帽一戴,耀武扬威的,让老百姓看了害怕,都管那身制服叫“虎皮”。比如交通警,有哪个司机见到他们不得恭敬着?恭敬着海哦罚你款呢,不恭敬还得了?可也得看这司机是谁,或者是给谁“抬轿子”。要是碰上一级太爷,你警察也就是“衙役”而已,小鱼一条,还轮不到你厉害。

   11月2日《南方周末》报道,湖南慈利县交警王志宏检查逃避收费的假军车时拦下了县委书记的座驾,被赶来的武装部长带人暴打。一位交警感慨地说,我们当年交管专业毕业时,老师暗示大家,首先要牢记领导的车牌号和特殊号,不然自己会给自己惹麻烦,看来此言不虚。

   打交警的事情好象不怎么少见。记得去年,长沙市一个县委书记在对交警一番拳打脚踢之后宣称:“我是县委一把手!你算什么东西?!而今年9月,广西北海一位副县长挥拳打断了交警的鼻梁骨。

   交警连续被打事件曝光之后,有媒体惊呼“交警沦为了弱势群体”。我说这有些言过其实了。如果说“交警沦为了弱势群体”,那么原本就是弱势群体的我们,怎么称呼?这不是侵犯我等弱势群体的专利权么?

   也许,有人会说:警察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法律的权威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于警察的权威。从这种意义上说,暴力袭警损害的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破坏的是法治国家的执法环境,最终侵害的则是社会公众的安危和利益。交警一次次被特权殴打,因此而受伤的不仅仅是交警,同时还有法律的尊严。

   乍一听,很有道理。其实不然。中国的行政,自古以来就是长官为大,“官大一级压死人”,“纱帽就是法律”。翻开历史,发现过去的衙役不仅要查案子拿人打板子,还得给老爷抬轿子鸣锣开道呢!谁让你去管你的顶头上司来着?不打你还给你发奖金不成?

   也许,你会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了,任何人也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利胡作非为——这是你说的。因为你没有权利你才这样说,手中握有权力的才不这样说呢。即使口头上说了,也就是说说而已,“有权不使,过期作废”,他们会充分利用的。所以,一旦你不按权力者的意愿行事、触动了他们的权威,他们就会本能地流露出暴戾的一面。普通老百姓就不说了,就是警察也照打不误。这些人,只有见到他的上司,才会老实,也许会变成哈巴狗、大衙役什么的,可倒回头来,就会变本加厉地对待下属和子民——也许他觉得世界本来就应该这样——谁让你管不着我,而让我管着你了呢?

   当一些人手中的权力产生异化,这一切就不奇怪了。连执法警察都敢殴打的人还有谁不敢打?连国家法律都不放在眼里的人,还能把什么放在眼里?所以,如果谁要想为所欲为,你还得去当官。有了纱帽,你就是法律,天爷老大你老二——如果特权没有更有效的得到约束,对上你就是哈巴狗,对下你就是天王老子,他们每个人都是不折不扣的弱者,由着你摆弄就是了。

   这话说得有些直白,但逃避显然不能解决问题!如果警察都不能讨还公道保护自己的话,我们老百姓又有谁能捍卫自己的权利?

活动星图 发表于 2006-11-17 21:29

原创还是转载呀,晕!

花楹 发表于 2006-11-17 21:37

肯定是搜狐社区用户的原创,由光谱转载呗

watt 发表于 2006-11-17 23:14

花楹 发表于 2006-11-18 10:09


当了几年小版主,连原创与转载都搞不清,这般水平,还与我争?:)

:?:  :?:  :roll:  :!:  :!:  :wink:  :|  :oops:  :cry:  :shock:  :lol:  ^^  :arrow:  :mrgreen:

jnyclt 发表于 2006-11-18 12:31

好象那个打交警耳光的女出租车司机可是被判刑了,
我就纳闷了,同在社会主义的屋檐下,做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尼?

望天 发表于 2006-11-18 14:11

转自搜狐读书社区

当了几年小版主,连原创与转载都搞不清,这般水平,还与我争?:)



MK常青,你连“军用垂直起降直升飞机”和“民用垂直起降直升饭桌子”都分不清楚,还指责别人?
_________________

西江月   常青出墙 
 坛下骂声未满,屏上辞藻已裁。天边遥望饭桌来,竟然无人愿买。
 既知民科寂寞,画得红杏满腮。我自风流我自乖,奈何两头歇菜!
3728:http://www.astronomy.com.cn/bbs/viewtopic.php?t=21999
3728续集:http://www.astronomy.com.cn/bbs/viewtopic.php?t=55697

花楹 发表于 2006-11-18 17:12

转自搜狐读书社区

当了几年小版主,连原创与转载都搞不清,这般水平,还与我争?:)



MK常青,你连“军用垂直起降直升飞机”和“民用垂直起降直升饭桌子”都分不清楚,还指责别人?
同志们都冷静,都冷静...... :!:

望天 发表于 2006-11-18 18:47

放心吧小花,我很冷静,只是突然发现跳出来一个蛙特,哪天说不定会跳出个蛤特什么的,呵呵 :mrgreen:

光谱 发表于 2006-11-18 22:11


当了几年小版主,连原创与转载都搞不清,这般水平,还与我争?:)


呵呵 :wink:

活动星图 发表于 2006-11-19 19:01

Re: 有感于交警再被打 [原创]

当了几年小版主,连原创与转载都搞不清,这般水平,还与我争?:)
有必然的联系吗?
MS在说我.......

望天 发表于 2006-11-19 23:31

蛙特可是大论坛里的大板猪,牛B大了去了,自称几十万会员。

kxjh 发表于 2006-11-20 00:26

蛙特可是大论坛里的大板猪,牛B大了去了,自称几十万会员。

说不定那天弄个**教主当当也未可知哈 em04.gif

望天 发表于 2006-11-20 01:20

蛤蟆教主

活动星图 发表于 2006-11-20 16:35

欧阳峰的子民吧

ssry 发表于 2006-11-26 22:46

Re: 有感于交警再被打 [原创]

转自搜狐读书社区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老辈人给我们活画出了弱肉强食的“规律”。

   动物界是这样,人世间又怎能逃脱?比如说警察,大盖帽一戴,耀武扬威的,让老百姓看了害怕,都管那身制服叫“虎皮”。比如交通警,有哪个司机见到他们不得恭敬着?恭敬着海哦罚你款呢,不恭敬还得了?可也得看这司机是谁,或者是给谁“抬轿子”。要是碰上一级太爷,你警察也就是“衙役”而已,小鱼一条,还轮不到你厉害。

   11月2日《南方周末》报道,湖南慈利县交警王志宏检查逃避收费的假军车时拦下了县委书记的座驾,被赶来的武装部长带人暴打。一位交警感慨地说,我们当年交管专业毕业时,老师暗示大家,首先要牢记领导的车牌号和特殊号,不然自己会给自己惹麻烦,看来此言不虚。

   打交警的事情好象不怎么少见。记得去年,长沙市一个县委书记在对交警一番拳打脚踢之后宣称:“我是县委一把手!你算什么东西?!而今年9月,广西北海一位副县长挥拳打断了交警的鼻梁骨。

   交警连续被打事件曝光之后,有媒体惊呼“交警沦为了弱势群体”。我说这有些言过其实了。如果说“交警沦为了弱势群体”,那么原本就是弱势群体的我们,怎么称呼?这不是侵犯我等弱势群体的专利权么?

   也许,有人会说:警察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法律的权威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于警察的权威。从这种意义上说,暴力袭警损害的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破坏的是法治国家的执法环境,最终侵害的则是社会公众的安危和利益。交警一次次被特权殴打,因此而受伤的不仅仅是交警,同时还有法律的尊严。

   乍一听,很有道理。其实不然。中国的行政,自古以来就是长官为大,“官大一级压死人”,“纱帽就是法律”。翻开历史,发现过去的衙役不仅要查案子拿人打板子,还得给老爷抬轿子鸣锣开道呢!谁让你去管你的顶头上司来着?不打你还给你发奖金不成?

   也许,你会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了,任何人也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利胡作非为——这是你说的。因为你没有权利你才这样说,手中握有权力的才不这样说呢。即使口头上说了,也就是说说而已,“有权不使,过期作废”,他们会充分利用的。所以,一旦你不按权力者的意愿行事、触动了他们的权威,他们就会本能地流露出暴戾的一面。普通老百姓就不说了,就是警察也照打不误。这些人,只有见到他的上司,才会老实,也许会变成哈巴狗、大衙役什么的,可倒回头来,就会变本加厉地对待下属和子民——也许他觉得世界本来就应该这样——谁让你管不着我,而让我管着你了呢?

   当一些人手中的权力产生异化,这一切就不奇怪了。连执法警察都敢殴打的人还有谁不敢打?连国家法律都不放在眼里的人,还能把什么放在眼里?所以,如果谁要想为所欲为,你还得去当官。有了纱帽,你就是法律,天爷老大你老二——如果特权没有更有效的得到约束,对上你就是哈巴狗,对下你就是天王老子,他们每个人都是不折不扣的弱者,由着你摆弄就是了。

   这话说得有些直白,但逃避显然不能解决问题!如果警察都不能讨还公道保护自己的话,我们老百姓又有谁能捍卫自己的权利?
什么时候政客们真正需要老百姓手里的选票的时候,事情就好解决了.

ssry 发表于 2006-11-26 22:47

Re: 有感于交警再被打 [原创]

转自搜狐读书社区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老辈人给我们活画出了弱肉强食的“规律”。

   动物界是这样,人世间又怎能逃脱?比如说警察,大盖帽一戴,耀武扬威的,让老百姓看了害怕,都管那身制服叫“虎皮”。比如交通警,有哪个司机见到他们不得恭敬着?恭敬着海哦罚你款呢,不恭敬还得了?可也得看这司机是谁,或者是给谁“抬轿子”。要是碰上一级太爷,你警察也就是“衙役”而已,小鱼一条,还轮不到你厉害。

   11月2日《南方周末》报道,湖南慈利县交警王志宏检查逃避收费的假军车时拦下了县委书记的座驾,被赶来的武装部长带人暴打。一位交警感慨地说,我们当年交管专业毕业时,老师暗示大家,首先要牢记领导的车牌号和特殊号,不然自己会给自己惹麻烦,看来此言不虚。

   打交警的事情好象不怎么少见。记得去年,长沙市一个县委书记在对交警一番拳打脚踢之后宣称:“我是县委一把手!你算什么东西?!而今年9月,广西北海一位副县长挥拳打断了交警的鼻梁骨。

   交警连续被打事件曝光之后,有媒体惊呼“交警沦为了弱势群体”。我说这有些言过其实了。如果说“交警沦为了弱势群体”,那么原本就是弱势群体的我们,怎么称呼?这不是侵犯我等弱势群体的专利权么?

   也许,有人会说:警察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法律的权威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于警察的权威。从这种意义上说,暴力袭警损害的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破坏的是法治国家的执法环境,最终侵害的则是社会公众的安危和利益。交警一次次被特权殴打,因此而受伤的不仅仅是交警,同时还有法律的尊严。

   乍一听,很有道理。其实不然。中国的行政,自古以来就是长官为大,“官大一级压死人”,“纱帽就是法律”。翻开历史,发现过去的衙役不仅要查案子拿人打板子,还得给老爷抬轿子鸣锣开道呢!谁让你去管你的顶头上司来着?不打你还给你发奖金不成?

   也许,你会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了,任何人也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利胡作非为——这是你说的。因为你没有权利你才这样说,手中握有权力的才不这样说呢。即使口头上说了,也就是说说而已,“有权不使,过期作废”,他们会充分利用的。所以,一旦你不按权力者的意愿行事、触动了他们的权威,他们就会本能地流露出暴戾的一面。普通老百姓就不说了,就是警察也照打不误。这些人,只有见到他的上司,才会老实,也许会变成哈巴狗、大衙役什么的,可倒回头来,就会变本加厉地对待下属和子民——也许他觉得世界本来就应该这样——谁让你管不着我,而让我管着你了呢?

   当一些人手中的权力产生异化,这一切就不奇怪了。连执法警察都敢殴打的人还有谁不敢打?连国家法律都不放在眼里的人,还能把什么放在眼里?所以,如果谁要想为所欲为,你还得去当官。有了纱帽,你就是法律,天爷老大你老二——如果特权没有更有效的得到约束,对上你就是哈巴狗,对下你就是天王老子,他们每个人都是不折不扣的弱者,由着你摆弄就是了。

   这话说得有些直白,但逃避显然不能解决问题!如果警察都不能讨还公道保护自己的话,我们老百姓又有谁能捍卫自己的权利?
什么时候政客们真正需要老百姓手里的选票的时候,事情就好解决了.

ssry 发表于 2006-11-26 22:48

怎么回事?总出现重复?!!!

望天 发表于 2006-11-27 03:41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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