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linliu 发表于 2007-1-17 19:07

清夜星蓝 发表于 2007-1-17 19:15

最近没看这个帖但是我曾经也有发言没必要那么   白热化吧百家争鸣嘛

周昆 发表于 2007-1-17 21:29

很惊讶看到楼主的发贴,看来我给您的解释短信您不很理解吧!那个贴里我也有发言,请楼主搞明白用意再为此不平!

周昆 发表于 2007-1-17 21:33

这样吧,我就当你没看见我的信息,重复一遍,偶曰:我不是针对你,既然我同意把这样的贴发到水版,我就不会轻易的删贴,但是我不希望里面出现相互攻击的情况,请您注意,我是锁贴,而不是删贴,等我和一些当事人私下商量后,火药味消除后再开贴!
请您看明白,我不明白您还有什么异议!

kxjh 发表于 2007-1-17 22:26

有意见不一定是坏事情 多沟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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