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中国城市的出路
2月28日,2月的最后一天,联合国将其定为“世界居住条件调查日”,目的是推动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关注人类的居住条件和生存环境。宜居是人类共同的梦想和期待,虽然我们无从考证宜居这个名词的创造者,但无可否认,这个概念已经在中国引起了空前的关注,可谓“环球同此凉热”。
北京是国内率先将自己定义为“宜居城市”的。2005年,国务院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明确指出,北京的城市定位是“国家首都、国际城市、历史名城、宜居城市”,其中对“宜居城市”的定义是:“创造充分的就业和创业机会,建设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市。”
这是建国56年来,中国第一次从居住优先的层面安排城市规划。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助理周榕认为,建国56年来,我们始终没有把居住问题当成城市的核心问题,而是把城市当成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在这样的思想框架下,居住问题从来不是城市的首要问题甚至不是问题,建国后的30多年就几乎没有进行居住住宅建设。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杨保军曾表示:“我个人认为,建设宜居城市是中央政府在城市规划方面对公平和效率进行的重新选择。”
宜居理念上升至高层意志,可以说是科学发展观的生动折射。 实际上,当宜居城市的目标被提出之后,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反对意见主要为:北京交通拥堵、居住成本极高、环境污染严重,对宜居尚无发言权。
英国《经济学家》旗下智库“经济学家信息部”评出2005年全球“最适合生活的城市”。其中加拿大的温哥华位居榜首,中国内地的北京、上海、天津同列第70位,香港与多个城市同列第41,台北列第62。这次调查面对的是全球127个城市,涉及安全性、医疗服务、文化与环境等5大领域的近40个指标。
对此榜单,有评论认为其有“唯GDP”之嫌。但问题是——究竟什么样的城市才是宜居的?
宜居的标准是什么?国内学者莫衷一是。 2005年9月10日,在“典范中国·住在昆明——2005国际人居发展高峰论坛”上,纽约市规划局前局长、曼哈顿区常驻中国代表饶及人对媒体表示:“一个宜居城市首先是一个值得居住的城市,但是标准由谁来定,是当地居民还是打算移居到此的居民,这是很难回答的问题。”
周榕则认为,宜居城市没有统一标准,客观上有利于削弱城市规划中过强的政策刚性。“宜居没有一个固定的指标,凡事就怕一刀切。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讨论重新定义自己的资源组织方式。”
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认为,决定城市是否宜居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就业和社会保障——“宜居不宜居,外来人口说了算”。
杨保军则认为:“不同阶段居住者的偏好排序是不同的,所以宜居可能没有客观标准。宜居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个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 也许,给宜居下个定义或者制定一系列标准没有太大意义,重要的是务实的态度。
反观中国城市,交通拥堵始终是对宜居的最大的限制因素。中国目前尚处在建大马路、以小汽车为王的时代,正行进在高能耗的城市弯路上,再加上高密度是中国城市的天性,在这样的环境下,人车不便是当然的结局。北京在交通问题上已经拿出一些方案,杨保军坦陈,目前北京破解交通拥堵的办法寄希望于新城,新城的规划方案正在完善。他说:“新城建设如果真能成功的话,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城市压力,也为北京改善居住环境提供了一个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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