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dghost
发表于 2007-3-30 19:00
你也是 nngs的铁杆,没关系,继续供他啊。
===============================
这话确实过分了
对事不对人,这是原则啊!
骑马打仗的
发表于 2007-3-30 19:13
骑马打仗的
发表于 2007-3-30 19:15
望天
发表于 2007-3-31 04:17
好了,够了,专业天文MK和马甲们,够了
好了,够了,业余天文MK和马甲们,够了
展示自己的地方不是牧夫论坛
显摆炫耀自己的地方不是牧夫
当业余MK炫耀自己的时候,我嘿嘿
当专业MK炫耀自己的时候,我悲哀,以后习惯就不会了
把牧夫最权威的打倒就更权威了吗?学术可以,但其他理由就是白吃
望天
发表于 2007-3-31 04:25
我们的论坛不可能有个人权威,任何人都不会被崇拜.
学术上没有感情可言,再好的朋友都一样批与判,那才是真朋友.
回归理性吧~,虽然我经常不理性,::26::
[ 本帖最后由 望天 于 2007-3-31 04:27 编辑 ]
watt
发表于 2007-3-31 08:34
成都巽风
发表于 2007-3-31 12:47
LS想必都没有干过媒体这行,干过以后就知道媒体人对科学的东西知道多少……哪怕是科学教育频道的。论坛上做媒体的很多……你自己问问就知道。偶就不多说什么了,因为我自己也做媒体!
你受不受论坛约束是你自己的事情,我们只按照现行的论坛规则进行游戏。你不遵守规矩,我们就有权利把你T出局……至于论坛今后的发展,是有广大爱好者一起决定的,而不单单是你一个人说的算的。
随便你用代理、或者随时重新拨号以便分配你的临时IP,只要你违反规则,就可以封,大不了就是受受累罢了。
有些人前面还说要走了,又折回来,还真脸厚的。
watt
发表于 2007-3-31 14:15
成都巽风
发表于 2007-3-31 16:09
原帖由 watt 于 2007-3-31 14:15 发表
*
你可别感情用事,与你或者坛主吵架,也不一定成为违规。你说大不了被黑。对不起。本人不干那种肮脏的勾当,用不着你担心。你们的思想跟不上形势,怪谁呢?你们的作法,还停留在上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上。老说沉淀论派违规 ...
根据《会员管理条例》
8、用户管理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6)遵守“牧夫天文论坛”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15、发帖
(4)可以就某一问题进行讨论,但请尊重贴子作者和作品,禁止发布带有人身攻击和不尊重作品的帖子;
(5)禁止故意诋毁同好、品牌等行为,避免挑起同好之间矛盾的帖子;
16、奖励和惩罚
a.对于违反《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论坛各个子板块发帖规定的用户,论坛将给予删除帖子,提出警告,扣分等措施;
b.对同好有肆意辱骂、恶意伤人、言语攻击、人身诽谤等行为的用户,论坛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分、扣减牧夫币,情节严重者将禁止发言一个月。屡教不改者将封其ID,变本加厉者将封其IP地址段;
c.对扰乱论坛秩序,发布垃圾帖、广告帖的用户,论坛将删除其帖子,并给予扣分、警告、扣减牧夫币,情节严重者封其ID;
f.对故意挑起事端,惹事生非者,将给予警告、扣分、扣减牧夫币。
17、协议生效及期限
(1)用户正确提交注册程序所需的资料并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在牧夫天文论坛与用户之间成立并生效。
补充说明:对于已注册并使用牧夫天文论坛服务的会员,只要继续使用牧夫的服务便默认遵守本协议!不需要另行签订!
根据以上条款综合做出的处罚,如若不服,欢迎向更高层次管理员投诉或者仲裁。
周昆
发表于 2007-3-31 16:13
够乱的了,没想到楼主的贴激出这么多事,嘿嘿,黄兄多在这里转转,对减肥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