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出人间悲剧!老人被轿车反复碾压5次致死 (更新)
2007-04-13 07:33:56 来源: 南方网南方网4月13日报道 昨日下午3时半许,一名3岁女童被车撞倒又被碾过。母亲目睹女儿当场罹难,哭瘫在地。司机弃车逃出六七米远被群众抓住。
惨剧发生在白云区嘉禾街长红村长湴综合市场前。这里人来人往非常嘈杂,事故引来了几百人围观。下午4时20分许,一辆牌号为豫H59929的菲亚特轿车还停在现场,左前轮下压着一名小女孩。旁边有几道刹车印,司机已经不在现场。
大约4时半许,有交警来到现场。一名中年男子自称见到事发过程,自愿出来作证,警察现场为他做了笔录。据他介绍,下午3时半左右,他看见一名小女孩被车子撞倒,刚大喊停车,车子又倒回去再次碾过小女孩。
市场旁边一家餐馆的一名厨师看得更清楚。当时他正在门口跟人聊天,看见一名妇女带着一个大约3岁的小女孩在市场边玩耍。这时候一辆小车开过来,将小女孩撞倒。不知道什么原因,车子开过去了又停下,然后倒车,又从小女孩身上碾过。可能是被吓坏了,那名妇女当时愣在了那里。厨师大喊:“压到人了!”车子停了,司机惊慌地下车,往市场门口方向跑去,早已有人看见了事故,大喊“抓住他”。司机逃出六七米远,就被几名群众按倒在地,随后交给了闻讯赶来的联防队员。几名目击者都说,当时司机身上没有酒气,不像喝过酒。
旁边一个成衣档的老板娘叹息:“那个小孩当场就死了。太惨了,那个女的都快哭晕过去了。她在地上打滚,喊着‘我的孩子啊,还我的孩子’。”据了解,该妇女是长红村人,后来她的家属赶来将其扶走。记者没能找到该妇女。 http://cimg2.163.com/cnews/img07/end_i.gif
本文来源:南方网 作者:周文峰 范舟波 吴建儒 马强
[ 本帖最后由 meteorobs 于 2007-4-18 19:29 编辑 ] 类似报道,成都也有~~
去年那个已经判刑了。 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20:: 我国交通法规应该改一改了。碾压致伤可能要赔几十万,碾压致死只需赔几万。虽判刑了,但大部分都可以缓刑。法规不改这种事情以后会经常发生。 这应该是故意伤害罪吧,想钻法律的空子,法律真的应该改改了,多替弱者想想吧!! 原帖由 lzluyi 于 2007-4-13 22:12 发表
我国交通法规应该改一改了。碾压致伤可能要赔几十万,碾压致死只需赔几万。虽判刑了,但大部分都可以缓刑。法规不改这种事情以后会经常发生。
很多人都是这个原因才这么做的...... 这就是中国特色的........
老人被轿车反复碾压5次致死 司机赔55万(图)
2007年04月18日03:56 今日早报轿车反复碾压行人致死案开审
黄岩肇事者已赔受害方55万元
□通讯员 弘法 黄检 本报驻台州记者 吴中平
早报讯 昨日上午,台州黄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小区内倒车致行人死亡案,可容纳近千人的第一审判庭内座无虚席。检察机关以赵小程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提起公诉,被告方请法庭适用缓刑。
就在开庭的前一天,即4月16日,赵小程赔偿给受害方经济损失人民币55万元,被害方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当天庭审法庭辩论焦点,集中在自首的认定和缓刑的适用上。
倒车碾压行人致死引发舆论关注
黄岩区检察院指控,去年4月4日上午8时,赵小程驾驶浙J2D225帕萨特轿车,在黄岩区西城街道某小区内倒车时,造成陈冬香受伤,陈冬香被送医院抢救无效,于4月4日上午10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陈冬香因外伤致胸部广泛多发骨折、血气胸、肺挫伤伴创伤性窒息而死亡。
案发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东方时空》节目、新华社、上海http://weather.qq.com/images/endnew/weather_icon.gif东方卫视及浙江省内各大媒体,对此事件多次报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此案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检察机关指控,赵小程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经侦查实验,赵小程倒车碾压死行人存在五大过失:
一、上车前被告人一直打电话,不观察车周围的情况;
二、上车后仍然在打电话,打完电话之后倒车时只看左侧的倒车镜;
三、赵小程的车子后窗玻璃前堆满物品,完全挡住回头看后窗玻璃的视线,且知道自己的倒车雷达时好时坏也没去修,没对车辆的性能方面进行有效保障;
四、赵小程在倒车时车尾撞到被害人的大腿上,对此被告人一直称自己没有感觉到;
五、赵小程撞倒并且碾压到陈冬香身体,虽然通过两侧倒车镜,不能够看到倒在车后的人体,但是作为一个负责任的驾驶员应当下车查看,但赵却认为是垃圾袋或垃圾桶,仍然加大油门从人身上碾压过。
公诉人进一步指出,法学专家认为,从监控录像和“撞伤不如撞死”的说法,可推测出这是一起故意杀人罪,但因证据不足,只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实际上是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由于被告人的驾驶技术很糟糕,且平时驾驶习惯极差,平时违章无数,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颉8菪谭ü娑ǎ苑腹е氯怂劳鲎锏模Φ迸写?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小程的自首不能认定
被告的辩护人称:对本案的定性、基本事实都没有异议。但赵小程在现场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做笔录,并缴了押金人民币8万元,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后主动归案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赵小程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及酌定的从轻情节,应当适用缓刑。
公诉人反驳称,赵小程的自首情节不能成立。关于被告人的量刑度幅,本案是否属于情节较轻,公诉方认为发案情节上,有多次反复碾压的情况,过失的程度不是较轻的,但从被告人认罪态度及经济赔偿的角度来说,可以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合议庭决定对本案进行充分评议后,择日公开宣判。
[ 本帖最后由 meteorobs 于 2007-4-18 19:17 编辑 ] 此时,老人已经被压在了车子底下。 无情的车轮来回五次重重地碾过了老人的身体。::26:: ::26:: ::26:: 肇事司机这时才下了车,察看伤者的情况。
::20:: 因为有监控录像,所以是55万加缓刑。如果没有监控录像,那肯定是5万加缓刑。
回复 #13 lzluyi 的帖子
不一定,其它证据也可以证明的 没有天理 可惜。。相对于法律来说,人永远是处于被动管制地位上的。。。::0023:: 法律制度问题,有待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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