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巽风 发表于 2007-5-19 22:49

原帖由 QQ小车 于 2007-5-19 22:38 发表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周昆厉害。。。。 请网站管理员看下发贴的IP吧

应你的要求,查阅IP地址:




此外根据您从注册时期到目前位置,所发帖内容,根据《牧夫天文论坛论坛协议》(会员管理条例)以下条款:
8、用户管理
(3)在“牧夫天文论坛”的网页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牧夫天文论坛”的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论坛具体板块的版规。
15、发帖
注册成功的正式用户必须遵守论坛协议以及论坛各个板块的发帖指导意见。
在“牧夫天文论坛”发帖应该阅读以下条款,凡是在论坛发帖视为接受并同意以下条款:
(1)发贴时请注意基本的礼貌,并要注意发贴的措辞,提倡合理排版;
(4)可以就某一问题进行讨论,但请尊重贴子作者和作品,禁止发布带有人身攻击和不尊重作品的帖子;
(11)发帖应该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禁止借题发挥,故意挑拨同好关系,激化矛盾,唯恐天下不乱之言论;
16、奖励和惩罚
(2)惩罚制度
f.对故意挑起事端,惹事生非者,将给予警告、扣分、扣减牧夫币。


在这里,我第一次向您提出警告!您可以发布你的观点,但是不能因为这些问题,发表带有人身攻击或者挑拨是非内容的帖子!从您注册到现在,几乎所有的帖子都是在针对某些问题而发布对当事者有着攻击性质的帖子,使我不得不怀疑这个ID的用途。在本论坛发布言论,需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否则必要的时候论坛将给予处罚!

Gloriana 发表于 2007-5-19 22:51

周昆 发表于 2007-5-19 22:53

我来统计下老汉的积分:
成都巽风今天给老汉加了100星币,老汉今日发贴10篇,一篇一个币,110币,和我两次PM,-2个币,108币,还有一个币我没有认真看~这些都可以在统计里查出来,QQ难道不会看?

成都巽风 发表于 2007-5-19 22:55

刚注册的用户Gloriana回帖言论已经违反了我81楼的所列举的条款,所以拒绝为他提供服务!

其发言包含明文的借题发挥,故意挑拨同好关系,激化矛盾,唯恐天下不乱之言论;

周昆 发表于 2007-5-19 22:57

QQ小车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一开始就说我们的问题不能解决,我们解决了以后你先是给了我们一个不错的祝福,难道几分钟以后想想没有达到目的再次进行一些鲜为人知的手段?你的行为可能以前不会餐被发发现有什么问题,但是这几个贴你真是把你自己暴露的赤裸裸,最起码,老汉知道你到底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挑拨离间.你竟然在拿老汗的星币做文章,你这事搞的太仓促,你是否知道论坛有统计数据,而且大家都可以查看,你是否知道通过数据可以推算出星币的多少?你是否知道你的怀疑会把你的目的暴露无遗?我现在真的可以和我的朋友老汉谈谈你们这些劝解的了

牧羊老汉 发表于 2007-5-19 23:01

谢谢QQ小车的关注,周先生跟我没有唱双簧我再次谢谢大家了.散场吧!

QQ小车 发表于 2007-5-19 23:04

GreenWolf 发表于 2007-5-19 23:06

::0014:: ::0014::

[旁观者]
建议关闭此帖

周昆 发表于 2007-5-19 23:06

我干的?我天之文的人一个都不认识,就认识汤版,还不是很熟悉~咱们别转话题,天之文的事我会想办法搞清楚,请您先把您觉得我以老汉身份发贴的事讲明白吧,一个事一个事处理!

hyzhang1 发表于 2007-5-19 23:10

某人好像故意在没事找事,大家不要理他就是了,要不然没完没了了::0014::

成都巽风 发表于 2007-5-19 23:11

原帖由 QQ小车 于 2007-5-19 23:04 发表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快就给封了,你看看IP,别以为是我的马甲,不好意思说你,天之文的事就是你干的,哪边不只是你有朋友,你认识管理员

我想恐怕是你不了解牧夫的运作机制吧!超版是没有封人的权限的,人是我封的。

其次,为什么新注册的其它帖都不发,甚至不灌水,单单到这个帖子发布此类言论呢?

我想网虫都知道,有种服务叫做代理。

QQ小车,如果你问心无愧的话,为什么每次上线都要使用代理服务器呢?而不是像其它同好那样上网,如果你是使用教育网,也应该是教育网的代理,为什么要使用XX代理呢?

周昆 发表于 2007-5-19 23:13

对了,我又想起来了,天之文封的又不是你,你怎么知道是我干的?你怎么知道我认识管理员?老汉都没说什么,你又着什么急?论坛已经委托老汉去天之文论坛调查被封原因,谣言止于事实!

GreenWolf 发表于 2007-5-19 23:14

回复 #91 成都巽风 的帖子

[旁观者]
建议关闭此帖

nhb4566 发表于 2007-5-19 23:14

吵的够凶的。买家火气大还可理解,卖家按常理讲应该是和气生财的。我觉得这方面 卖家应该学学 大观的 kmsu,他不愧是学过佛的,已经到了耳顺的境界了。按我的经验,我从昆明大观买过3次东西,从淘宝网买过两次东西,都非常成功。大观是专门做买卖的,信誉靠得牢的,淘宝网是先收货,再付款,也很保险。我从淘宝网买的激光笔今晚在路边天文夜活动中大放异彩,架在主镜抱箍上帮助寻找土星,好爽。
按照我的见识,论坛应该是大家互相交流信息,互相学习的地方。主要应该以提供信息服务为主,论坛的信息管理只要没有黄色、反动、侵犯人权的言论就好了,论坛的管理人员不应该参与到是非争论中来,这一点应该学习一下新浪,大家以为如何呢?

周昆 发表于 2007-5-19 23:16

这件事已经圆满解决了,我们现在针对的是不怀好意的某些人而已!这个贴有纠纷,也有管理问题,成都巽风并不是在帮我说话!

成都巽风 发表于 2007-5-19 23:18

关于Gloriana用户的言论有明显的借题发挥,故意挑拨同好关系,激化矛盾,唯恐天下不乱之言论,所以才会封。

在事情得到解决的情况下,QQ小车仍然在对事件进行挑拨,试图引起除商品外的其它纠纷。

根据QQ小车从注册发的第一帖,到现在的帖子,我做出封号处理!

QQ小车 发表于 2007-5-19 23:22

周昆 发表于 2007-5-19 23:24

有理说,我从来都是根据您提供的疑问解决问题的,为什么不回答我的疑问?什么叫穷途末路,学过吗?

成都巽风 发表于 2007-5-19 23:29

本帖就此锁帖,结果另开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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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没想到我第一次在论坛的交易就以不愉快告终【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