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就“博客实名能否实行”征求网友意见
新华网新华网北京http://weather.qq.com/images/endnew/weather_icon.gif5月17日电(记者 冯晓芳)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17日说,近期将发布“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向网民征集意见,其中涉及博客实名问题。黄澄清说,博客是网民表达思想和感情的平台,不能因为少部分人传播了有害信息,就否定博客的形式。
据介绍,自律公约会将博客服务商、博客作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予以明确。如对于博客作者,发表的信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博客服务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有权将其断离网络。黄澄清表示,自律公约还将对博客实名制进行引导。所谓博客实名,也是指后台实名,指博客作者在后台注册时使用实名,而在博客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可以不是实名。“由于隐私保护、验证机制等问题,目前实行博客实名制的条件还不成熟,”黄澄清说,“自律公约里不会强制实行实名制,但会鼓励实行实名制。” 黄澄清说,将来无论是博客作者还是博客服务商,都能够自愿选择是否实行实名制。虽然非实名博客会吸引更多的用户,但由于博客服务商要对博客内容负责,不符合法律的信息政府要进行处罚,这也是一种成本,因而实名与非实名,博客服务商要衡量哪种方式对自己更合适。 ::32:: ::32:: 无所谓反正我也不用BLOG骂人 诽谤。。 坚决反对! 原帖由 Eldghost 于 2007-5-18 10:12 发表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坚决反对!
why why why 实名对大多数人也无所谓,照片都能发了,还怕把名字告诉别人么。
对一些在博克上胡说八道的人,可不是一个好消息,呵呵 阴魂不散的实名制哦... 高校BBS、手机、博客... 实名对我影响不大....
反正也不怎么写博:) 原帖由 littlePig 于 2007-5-18 13:34 发表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阴魂不散的实名制哦... 高校BBS、手机、博客...
让我联想到了 人权。。。。 一种新的狡猾推卸责任范例::32::
手机搞实名,不让人乱发信息,其实电信运营商,应首先承担提供通讯手段而不过滤有害成分的责任,没有合理限制客户的能力表现。如果拿人太多不懂谁会发什么内容的信息作搪塞,那就是放屁——BP机时代要人工代写信息内容,难道敢协助发送不道德和违法信息? 短信时代不用人代写,但是谁的短信内容不经过本机编辑以运营商电脑中继对号发送? 你当人都是蠢货么? 这年头谁上网的没听说敏感非法字句的识别过滤功能? 网络滤得,手机短信滤不得? 真正的原因是社会效果意义上的恶意提供高效无德、非法手段,胁从进行不被允许的信息播发活动,吸引动机不纯者选择其服务,以便获取超越道德和法律界限的商业利益,而且同时完成洗钱,本是通过协助不轨行为获得的利益,黑白颠倒地公然以合法收益享受,试想,提供场所让人嫖赌的出租屋房东、制售刀枪使人能够打家劫舍的家伙、搬运毒品供人服用的家伙,怎不艳羡得两眼滴血。这么光天化日下的肮脏行为,怎么就堂皇招摇无恶果吃呢? 实际连傲称精明睿智的法律食客都不予声责,鬼知道他们怎么素餐的,倒是让人趋向于狐疑是否暗中构成了利益共同体,否则只能说逻辑崩溃,不可理喻,拍案惊奇。
比较倒霉的是网站运营商,本来也照虎画猫,提供通信能力而不约束,但是好景不长,居然被发怒的公众大骂协助垃圾邮件制造传递了,于是被强制要求使用计算机编程识别过滤不良信息的本来就有的先天功能,于是服务质量再也不能满足所有网络用户的需求了。
不过网站运营商似乎吃了一棒也开始刻苦学习那电信运营商的办法了——竟然不知道怎么斡旋的,这回不用承担主动过滤义务了,把矛头也扭转到客户头上,潜台词就应该是“不怪我提供理论上的能够不道德不守法条件,全怪客户自己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所以我可以放任,要是出规就打客户的屁股!”
到底有趣在哪里呢? 大智若愚算个啥,小样,大恶若善才是枭雄。::39:: 我也反对~~~实名制已经波及到不少领域了,那以后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反对!自己的信息怎么能这么容易给别人知道!
我把周妓、姜则名、湖井掏的资料以什么什么名义收起来,再搞别的活动,他们愿意吗? 我反对的原因是所谓的后台实名根本不足以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
中国还是一个人情社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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