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对于长期米有回复的老帖(大于等于半年以上者),非特殊原因,请勿随意翻顶;
您转让的主题已经远远大于半年的规定,且帖子的转让信息已经失效很久了,所以对于非交易信息的回帖我做了删除处理。我只删除了回帖而没有删除其主题。
您自己可以查验的:http://www.astronomy.com.cn/bbs/viewthread.php?tid=28170&highlight=%2Btopkins
这个帖子是04年发布的,为了保持交易信息的及时性,所有对顶帖进行了处理(包括您和另外一位同好的是同时删除的。)
这是您那个主题帖中您最后一个帖子
原帖由 topkins 于 2004-9-28 15:27 发表 images/common/back.gif
已经转让,封帖。
另外剩余一只智通PL10mm多层膜目镜,35元不含邮费。
如有需要请联系 QQ:6997998
我想您已经在近三年前要求封帖了,那我现在删除翻顶老帖的措施就是合情合理的。
我承认因为及时没有键入理由而让你感觉不快,所以深深表示歉意!其实在管理过程中,大部分帖子的删除都会键入说明的(包括加分帖等),这次由于工作疏忽而没有及时给你理由,表示歉意!我们在管理中,或许人性化程度还不够,还请谅解!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我们一定更加注意这一点。 顶一下疯子
希望LZ可以理解 只怕已经是来不及了 原帖由 topkins 于 2007-6-3 10:47 发表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很抱歉,昨天由于心情不太好,晚上喝酒喝大了,又赶上一个被删贴的站内短信,所以我的表现很冲动,一觉醒来,发现昨晚的表现很是不应该,在这里向各位版主,尤其是成都巽风版主和各位同好道歉,牧夫仍然是大家的,同好们都应该爱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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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关系的,我的确在操作上存在问题,所以对您表示歉意是应该的。欢迎回来!! ::39:: ::39::
和平共处,积极上进! 两位都是我们的表率。 原帖由 topkins 于 2007-6-3 10:47 发表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很抱歉,昨天由于心情不太好,晚上喝酒喝大了,又赶上一个被删贴的站内短信,所以我的表现很冲动,一觉醒来,发现昨晚的表现很是不应该,在这里向各位版主,尤其是成都巽风版主和各位同好道歉,牧夫仍然是大家的,同好们都应该爱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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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伤身体啊 皆大欢喜的结果。和谐论坛靠大家:handshake 俺也被封过贴,当时心理特不舒服.因为不知道原因,也没什么感觉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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