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fu 发表于 2019-3-5 16:13

M42(终于把楼顶的所撬开了)

本帖最后由 fafu 于 2019-3-5 17:45 编辑

镜子买了几年了,一直没怎么用过。一是身边没爱好这个的朋友,二是楼顶老是被锁。前几天收拾房间发现箱子是落了好厚一层灰,于是上楼撬锁{:5_283:}

LXY 106,AVX,70D未改机(好大一粒灰),累计曝光8分钟
第一次拍深空,大家多给点建议哈{:5_288:}


再来张暴力版的



Sugger 发表于 2019-3-5 17:32

漂亮,美麗,撬的好

Redoctober 发表于 2019-3-5 22:38

撬的好,求屋顶环境照

670273958 发表于 2019-3-6 09:46

为什么下楼的时候,没发现又被锁住呢?物业差评

53612720 发表于 2019-3-6 12:04

是你撬的门?!!
你今天到物业来一趟。 我找你 有事。

schwt 发表于 2019-3-6 13:04

8分钟就这样,小区环境很好啊

fafu 发表于 2019-3-6 16:50

670273958 发表于 2019-3-6 09:46
为什么下楼的时候,没发现又被锁住呢?物业差评

建设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后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

如果商品房内有通往楼顶屋面的公共通道的,顶层住户不得妨碍楼内其他业主经过公共通道通往楼顶屋面。


根据2005年建设部下发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建筑楼顶属于消防平台,承担消防职能,应当敞开;低于24米的多层建筑楼顶救助功能不明显,畅通与否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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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73958 发表于 2019-3-7 09:51

fafu 发表于 2019-3-6 16:50
建设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后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 ...

这个知道,只是你们物业喜欢锁门而已{:5_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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