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ford
发表于 2009-4-13 20:41
meteorobs的发帖应该精简点
南宫飞云
发表于 2009-4-13 22:06
中国特色的搜索引擎!
花楹
发表于 2009-4-13 22:36
41# markford
meteorobs的帖子不是不精简,而是他不断地往里面添加新内容,以一个主题的形式来阐述某些问题,很好地避免了一种题材发好多主题的问题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4-14 08:59
LS正解!!!
话说这样可以更加有效地整合资源,让同好们可以多角度全方位可持续性地获悉到新闻动态。
还有LS怎么变成副管理员了?降职了吗?
lara_croft
发表于 2009-4-15 18:13
ZF机关和国家机器的不作为和滥用职权直接催生了人肉搜索。
徐1982
发表于 2009-4-15 18:15
本帖最后由 徐1982 于 2009-4-15 18:17 编辑
严重同意楼上的说法,银行和相关部门的不做为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了验钞专家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4-15 18:32
公安和相关部门的不做为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了防盗专家
reportin
发表于 2009-4-16 23:52
09年新词汇,你被人肉了吗?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4-17 10:33
09年的新词汇应该是“这事儿不能说太细”。。。
shomo
发表于 2009-4-17 11:11
医疗部门的不作为让我们都成为了医学专家...
同志们,人肉看起来是个好东西,其实吃下去很苦啊!我在这个问题上的原则是:坚决反对!不论一个人多可恶,你也不能侵犯别人的隐私。不过这个原则是在世界范围内的,如果我们国家也能把乙肝五项作为个人隐私立法保护的话,我就坚持这个原则。然而找工作时隐私被赤裸裸侵犯的时候,我又觉得其实根本不存在隐私这种东西。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8-12 14:18
宁夏立法禁止网络“人肉搜索”
网易新闻论坛 2009-08-12 12:00:18
09年初,江苏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消息传出后,虽然徐州方面称禁人肉搜索不等于拒绝揭黑,但此事在网络上仍遭到众多网友声讨。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也出台了类似的条例,禁止人肉搜索,并将于10月4日正式实施。
7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截取、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不得擅自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违反者将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至15000元的罚款。”《条例》还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单位不得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得公开、泄露用户注册信息等。
在维基百科上,对“人肉搜索”的定义是“人肉搜索,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用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甄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公开资料的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人肉”一词表明人工的介入在搜索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区别于基于算法的传统机器搜索。”
根据维基百科对于“人肉搜索”的定义,宁夏回族自治区已经明令禁止网络人肉搜索。若此条例于10月4日实施,那宁夏回族自治区是继江苏徐州后第二个立法禁止人肉搜索的地区,不同的是此次是省级。
wangtong
发表于 2009-8-13 13:31
看了这个帖子,我才明白“人肉搜索”是什么意思。这个东西我认为就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让不道德者感到自危,最大限度地让良心受到谴责,但是它谁都可以用,人数一多,什么人都有,这就难保理性了,成为非法截取他人隐私,从事不正当活动的手段。很难说“人肉搜索”的好与坏,关键看如何把握度,更关键的是要人们整体的道德素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