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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每日连续上网超6小时可能被诊为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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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teorobs
时间:
2008-11-23 09:19
标题:
长期每日连续上网超6小时可能被诊为精神病
2008年11月23日05:24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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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李晓宏)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
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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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约有4000万未成年网民“网瘾少年”占10%
作者:
小叶3
时间:
2008-11-23 09:43
还好我很少上网 而且上来了 也肯定不超过6小时
作者:
木习习
时间:
2008-11-23 09:45
我是精神病了
作者:
赫歇尔
时间:
2008-11-2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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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pemars
时间:
2008-11-23 10:20
扯淡 这样说来 taobao的 全部是神经病
作者:
meteorobs
时间:
2008-11-23 10:26
标题:
精神病的范畴还是很广泛的
不都是疯癫的才算精神病,精神失常的疯子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正常的疯子。
作者:
VIVAVIVA
时间:
2008-11-23 10:29
时不时就会从地底下冒出来些所谓的“砖甲、谑蛰”,无视中……
作者:
zheng123
时间:
2008-11-23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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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teorobs
时间:
2008-11-23 11:10
标题:
尤其是
某些BZ们吧。。。
作者:
小叶3
时间:
2008-11-23 11:13
.....................
作者:
dcw757
时间:
2008-11-23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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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疾风kid
时间:
2008-11-23 12:00
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8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1年多。
已经精神病了。。上班使用电脑算不算。。。
作者:
hfatw
时间:
2008-11-23 12:15
作者:
小荷
时间:
2008-11-23 12:25
::0023::
作者:
DirectX2
时间:
2008-11-23 13:36
那些醫院裏都在網絡進行醫療通訊超過10小時,按照[標準],應該界定那些醫生磚家們為精神病患者了
作者:
夏歌长弓
时间:
2008-11-23 13:45
这样说 这世界上没几个正常人了 ~~
作者:
meteorobs
时间:
2008-11-23 14:03
标题: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 绝对正常的人
因为我们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而不是生活在理想实验室中。。。
作者:
花楹
时间:
2008-11-23 14:27
那要是这么一来,好多情况都得算是精神病.....必须酗酒什么的
作者:
n_a_s_a
时间:
2008-11-2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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