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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摔倒在地无人敢扶 网友编“安全求助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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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09-9-24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气象台路纵横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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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新闻论坛 2009-09-23 13:49:08


老人摔倒了,扶还是不扶?近日,一篇题为《老翁摔倒在地,无人敢扶》的帖子在各大网站风传,激起网民的激烈讨论,短短四天时间,跟帖者超过两万。有网友表示,怕被家属诬陷成肇事者,不敢扶。也有网友表示,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如何防止好心人被诬陷?有律师支招:帮扶前用手机拍下证据。

  网友“任我赢”昨日在论坛上发帖称,9月19日8时43分,在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翁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帖子里一幅照片让人触目惊心: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怕被家属当成肇事者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摔倒了,为何只围观,不敢伸手去扶呢?有网友搬出“南京徐老太事件”来说明“谁扶谁遭殃”。网友“嫑只喊呺”跟帖感慨道:“出不起扶务费!”网友“zzlaohu”也跟帖称:“南京法官告诉我,扶起来,四万五。看来我是扶不起。”网友“ouou723”甚至不无讽刺地说:“雷锋要活到现在估计得罚得荡了产!”

  “安全宝典”演绎内心困惑

  网友“林一木”9月22日在一篇长达2000多字、题为《保护救助者自己的救助标准程序》的跟帖中绘声绘色、不无讽刺地列举了如何保护救助者的“我扶起老太的标准动作程序五步曲”。专家指出,这一黑色幽默的“宝典”其实演绎出广大网友内心的困惑。

  在“不敢扶”的声音之外,也有许多网友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网友“小小梅”跟帖:“做人要有良心,我肯定会扶起来的,但是要找个证人,或者牵头找几个人。其实多数人看见老人摔倒,都想扶,因为自己也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

  “南京徐老太事件”

  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市民徐寿兰老太太在某公交车站等车,据其称被正在下车的市民彭宇撞倒,而彭宇则称下车时见老人摔倒,所以扶至旁边,并且在其亲属到来以后一起送该老人到医院,还垫付了200元医药费。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将彭宇告上了法庭,9月3日,判决的结果是彭宇应赔偿40%损失费计45876.36元。根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推理,彭宇送徐老太上医院的行为纯属做贼心虚,“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送?这个逻辑的延伸就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有网友如此分析称。

  网友创扶起老人标准动作五步曲

  1.通知家人亲友前来处理:

  我蹲下身:“老太,你好,你还记得家里的电话或子女亲友的手机号吗?”

  《救助老人安全宝典》:最佳救助方式,通知家人亲友!如无法联系,继续以下程序。

  2.问老太姓名及子女职业:

  我:“老太,请问你姓什么?”

  老太:“我姓徐,哎哟!”

  我惊得连退三步:“什么,你难道就是网络江湖传说中著名的徐老太!?”

  《救助老人安全宝典》:徐老太,中止救助程序!报警处理。

  老太:“错了,我不是徐老太,哎哟!我姓许,允许的许。”

  3.我又从背包里掏出一张纸——自愿接受救助声明……

  我:“老太,你如果同意这个声明,就在上面签个字,我马上就可以扶你起来。”

  《救助老人安全宝典》:拒绝在《自愿接受救助声明》上签字,中止救助程序!报警处理。

  老太右手发抖无法签字,难道就要中止救助吗?放心,古道热肠的我早有预备——

  第四步:掏出录音笔;

  第五步:寻找目击证人,并集体签字担保。(据广州日报)

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

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
poweru235 发表于 2009-9-2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丰台区 联通
法院在没证据的情况下怎么认定的是心虚? 本事不幸还传递给他人不幸 被救得人还不如继续躺着 让好人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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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bx 发表于 2009-9-24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 电信
虽然可能会受到攻击,但是我心中还是想:要是我的话,我最多是报个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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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平线号 发表于 2009-9-24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潍坊 联通
你说这事搞得 遇到老人摔倒扶起来是天经地义啊!
还闹出这么多的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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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人 发表于 2009-9-24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 联通
主要是有前车之鉴!都不敢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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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nix 发表于 2009-9-24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黑龙江–绥化 联通
找个医生问问就知道了,老人摔倒的时候不能由别人(非医护人员)扶,如果没事,老人自己应该可以起来;如果起不来,赶紧打120,随便扶起来的话不管是骨折还是心脑血管疾病,都会加重。

所以,看到老人摔倒,哪管是你的家人亲属也不要乱动,通过交谈搞清其是否神志清楚,问其能否自己起身,然后看情况决定是否打120,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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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楹 发表于 2009-9-24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多伦多大学
3# wlbx

警察才不管这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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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9-2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气象台路纵横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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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9-25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虽然可能会受到攻击,但是我心中还是想:要是我的话,我最多是报个警。
wlbx 发表于 2009-9-24 21:40


这其实不算坏办法。年轻的时候,我自己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老人被自行车撞倒了,我去扶他,结果被家属抓住要我赔。幸亏当时社会风气还不错,路人说明了原委,老人自己又能说明情况,我以后自然就记住了。
现在知道得多了,如大家所言,老人摔倒后,你应该先问明情况再去扶,否则很可能是加重了他的损伤。如果他不能说清,你应该打120或者110,自己冒失的去扶并不是好主意。
这与道德无关,而是应该采取的正确处理方法。社会在进步,许多以前的观念也要改一改了。虽然我知道,极个别人不去扶确实是根本不关注他人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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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in 发表于 2009-9-25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 电信
全是当年那起南京的冤假错案闹腾的
那位判做好事有罪的法官真是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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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9-25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气象台路纵横网吧
他是站在了历史的错误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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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irpg 发表于 2009-9-25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肇庆–端州区 电信
本帖最后由 chiirpg 于 2009-9-25 17:54 编辑

我只能这样说: 南京的那个法官是站在"疑罪从有"的原则判案的.  还好的是那个徐阿婆没死掉,不然一定会被判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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