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沉淀论派 发表
[B]你真是一个法盲。你好好查一下你发的贴子。你辱骂他人的地方太多了。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别老打着科学的旗号侮辱他人。你没这资格!你所侮辱的那些人一不是敌人、二不地罪犯,而是共和国的公民,明白吗?
赫赫, "侮辱"??? 你懂这个词的意思吗? 你把我所有的"侮辱"词汇和引起这些"侮辱"的你的观点文字一一列出, 让大家看看, 是"侮辱"吗? 你知不知道还有一个词叫"自取其辱"? 如果我叫一个白痴为白痴, 那叫侮辱吗? 我在百家争鸣里对每一个我参与探讨的人的观点, 都是从认真辩论开始的. 只有你和另一个人我没有, 因为你的观点(如果那"玩意儿"可以被叫做观点的话)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合理之处.
我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 我对我自己的话负责, 我说话算数. 你对你自己说过的话负责吗? 你声明过不再来牧夫吧, 后来呢? 自己吐出来又自己吃回去了吧 (你敢否认这点吗?) 后来你又悄悄话给我说, 你不再来牧夫了, 结果呢? SHAME ON YOU!
你觉得我违法了, 你去告我呀, 你把你的证据给公安局, 你想象的"网络警察"看那. 我在牧夫这等着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