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物质或物质的场不存在的理由(修) 本文中的场指引力场、静电场和静磁场,场物质即许多教学参考书中说的构成场的特殊物质,物质的场即物质构成的场。从各种场的构成上看,电磁场不是物质是能量,也就是连续不断的电磁波,而静电场、静磁场和引力场是虚拟的事物。场物质的提出在于力的传递问题,而被传递的力主要涉及基本力中非接触作用的万有引力(以下简称引力)和电磁力。无论是引力、电磁力,都不是一个实在东西,均不能在物体中移动,但其非接触作用可透过物体。引力不能在固体介质中移动,更不能在所谓的场物质中移动,哪有什么传递,因而场物质是人的主观意向而不实际。所谓场物质不过是以太的改头换面。万有引力是物体整体的对外作用,是不需要煤介传递的超距作用,作用中不产生所谓的引力波及引力子。 一、从以太到场物质 (一)以太的兴衰演变 以太是希腊语,原意为上层的空气,是指天上的神所呼吸的空气。古希腊哲学家认为世界由水、气、火、土四种元素组成;柏拉图认为还有第五种元素,宇宙和天体即由这种元素构成;后来亚里斯多德把这第五种元素称为以太。这时的以太主要是构成物质的功能。 17世纪是以太在自然科学领域兴起的时期,人们指望以太传播引力,抛弃了以太的构成物质功能,想象发挥其作为煤介传播的功能。这主要是人们无法接受引力的超距作用。再者,机械振动和机械波都靠介质传播,人们想象光波也不例外,因此以太又在很大程度上作为光波的荷载物而被赋予新的使命。 18世纪初,杨和菲涅耳在光学上的成果,使人们想到光波也需要传播介质,于是又想起了以太,认为只有它才能在宇宙中到处存在,能给光充当传播的介质。18世纪末是以太论没落的时期。这时期,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在天体力学上应用取得成功,同时期光的波动说不完善又处于劣势,微粒说得到广泛的承认。到18世纪后期,证实了电荷之间作用力的库仑定律同样在应用上成功,于是电磁以太的概念也被抛弃,超距作用的观点在力学和电学中都占据了主导地位。 19世纪初,以太论又获得新生,首先是确立了以太在光的传播中作用,然后使以太在电学、磁学中得以复活并发展。这时的以太说到一个短暂的极盛期,但随着关于电磁场的场说兴起走向了衰落。19世纪后期,麦克斯韦的电磁场理论表明光就是特定频率范围内的电磁波,尽管他坚信以太的存在和作用,但他的电磁场理论异军突起反到冲击了以太。到19世纪末,洛仑兹试图挽救以太,但还是回天乏术,而他挽救以太的办法被爱因斯坦拿去制造了相对论。 以太的发生发展过程:早先是构成物质的元素;后来有传播引力和电磁力的作用;再后充当光和电磁波的荷载物;最后不能证明以太的存在和种种作用,以太的生命自然地终结了。回顾历史看以太的来龙去脉,我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人们自说或听说有以太这种东西,但谁也没有看见以太,大家在一遍遍重复那个古老的传说。然而,要人们彻底地扬弃沿用已久的传统观念并不那么容易,在以太被主流科学抛弃后仍有人试图复活并发扬光大。 有材料说是法拉第引入了场的概念,也有材料说场概念提出者不见经传。不管是谁提出的,场概念都是有用的,但不知是什么人添的场物质概念就不是正确的。麦克斯韦电磁学理论的成功使场的理论有了大发展,场物质的观念随之发展起来并深入人心。人们根据电磁理论又接受了电磁场本身就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式的概念,从而用场物质取代了以太。直到今天人们给各种力的场穿上特殊物质的外衣,描述上尽管与以太说不尽相同,但本质仍旧照瓢画葫芦。 (二)场物质的设想和质疑 假设有场物质,并且能传递力,那么我们不能不说有如下疑问: 如果宇宙中存在一种分布均匀的场物质,它是运动的还是静止不动的? 如果场物质在宇宙中均匀分布,而天体的运动使场物质受到扰动而不能分布均匀,就会影响引力的传播。如地球的运动一定穿过场物质,运动前方的场物质受挤压而稠密,运动后方会造成局部的稀薄,这是个问题。 如果场物质在宇宙中非均匀分布,那么场物质不均匀分布就会影响引力的传递,造成两物体间的引力时大时小甚至中断。这种情况在太阳系内好像还没有出现过,能说明场物质在太阳系内分布是均匀且不变化的吗? 如果场物质能传递天体之间的引力,那么这种物质应该是有弹性的整体而不散漫流动,其传递引力的效果就应该像两手拉紧一根的绳子,场物质能够像绳子一样拉紧而不断裂吗? 如果引力必须由场物质传递,那么当火星、地球、太阳在一线时,地球就隔断太阳与火星之间的引力传递,火星的运动轨道就要发生变化,这种现象存在吗?太阳的引力若穿过地球内的场物质作用到火星上,如何一如既往地将引力分配给地球和火星? 如果有场物质,那么这个场物质是万能的什么力都能传递,还是电场力、磁场力、万有引力各有对应的场物质传递?此物质只给相互作用的物体传递力而不参与其中的作用还不影响物体的运动,其神奇性简直不可想象。 如果真有场物质,此物质是否有密度和状态,粒子是否也有结构,可不可以用现有的物质结构来类比? 如果有物质的场存在,是物质自己制造了场还是利用了附近空间早已存在场物质? 如果有场物质传递引力,是一次性传过去一劳永逸,还是需在源源不断地传过去? 以上这些疑问,可能以前没人提出,因为没人去研究探索这些是问题又不算问题的事。 (三)电磁作用中找不到场物质 场是什么?场就是物质表现作用的空间。人们利用场,利用的是一种计算方法,并不须要指明场中有何物质及它起到何种作用。从这种意义上说,在各种场中添加物质反倒自找麻烦,因为场中有物质要阻碍物体的运动,除非你不理会它。场的概念来源与电、磁的特性和作用。现在看来场有实在和虚拟两种特性:场的实在性,表现为能量运动的电磁波形成的电磁场(能量场);场的虚拟性,表现为超距作用的静电场、静磁场和引力场。 人们用场表示电或磁的作用范围,同时添加了哪里都找不到的场物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使用力但没有场,场起源于电磁场理论的确立和应用。电场力的计算利用库仑定律,即电场力等于两电荷电量的乘积再除两电荷距离的平方。当把两电荷中的一个化为电场,求另一个电荷受电场力的作用,与应用为库仑定律有同等效果甚至还要简捷,电场便应运而生,成为静电力的研究与计算主要理论方法。从库仑定定律演变到电场是数学的变形,没有用到电场物质,也没有发现电场物质的行踪。 某物质处于电中性,当人们用摩擦或感应方法使物体带电后,电荷便形成电场。这个电场中如有电场物质显然是凭空产生的,因为原先的物质周围并没有电场,也就无从谈起电场物质。正电荷能形成的正电场,负电荷形成负电场,等量电荷中和后电场消失,电场物质亦不复存在,难道这种特殊的场物质又凭空消失了?其实,有电荷有电场,无电荷无电场,正说明电场是电荷有所作用的空间,不需要有任何的物质质料。电场中若有传递作用的电物质,电场对带电粒子或物体的电场力传递,是不是要有电流才行? 手拿两块磁铁,异性磁极相对在一定的距离处就能感到相吸的磁力,是磁场物质从中给传递吗?两磁铁吸到一起时,磁场物质被压缩了还是象空气一样被挤走了?同极性相对的两块磁铁,用力压到一起会感到两磁铁间象有一根弹簧似的在排斥,这是磁力作用还是场物质的弹性?磁悬浮列车用的是同磁极磁力相斥的原理,列车停时车轮与铁轨接触,列车运行时车轮与铁轨离开一定距离,无法想象有磁场物质钻到车轮与铁轨间产生相斥磁力。若有磁场物质填充到车轮和铁轨间起作用,这种物质就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 特别地,无论同性相吸还是异性相斥,两磁铁由远到近都是明显的磁力越来越大,而两磁极间只有所谓的磁场物质,这能是因磁场物质的密度不同传递的磁力大小不同吗?若场物质被压缩密度变大,两磁铁之间又不是一个封闭的空间,磁场物质如何保持在距离变小的磁铁间不往外流动使密度增大;若压缩后磁场物质的密度不变化,必然是磁场物质被挤压流动出去,那么磁力变大就与磁场物质的传递无关。 二、关于物质场和场物质的问题 (一)场不是物质的存在形式 有一个常见的论断:场是物质存在的形式。这等于说场是物质,或者说场是物质的一种特殊形态。物质的形态,也就是物质的存在形式。人们常见的物质存在形式,有固态、液态和气态,特殊环境中有等离子态。主张场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就得认可物质形态中有一种场态。场若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就不是特殊的场物质,它还是普通物质。 这个场态的物质必然由普通物质变化而成,不能是物体或天体从空间中有特殊物体的地方掠夺聚拢而来。场态物质与普通物质属同一类别,只是存在形式不同。场若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就与强调特殊性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场物质不同,或者说物质场与场物质是两类东西。物质可因温度从一种形态变为另一种形态,物质的场态却与温度无关,它任何情况下都存在,而且任何条件下都不变化,谁也解释不了它是怎么产生的。 场的功能是传递力,除了传递力外没有别的用处。据说的物质场不止应用在引力和电磁力作用上,还应用在其他非接触力上。力必须通过煤介物质的思想可能是来源于机械波的传播或物体的接触作用,也与人们的生活经验有关,从没有船或桥难以渡河之事,联想并认为有间隙或距离的两物体之间的力同理不能越过。但间隔极远的天体间还是有作用的,人们难以接受引力能越过空间的空旷从一天体到另一天体上,于是便想像有介质帮助传递引力。 承认物质的场或场物质就要承认场有质量。宇宙科学家说宇宙中物质占多少,暗物质占多小,就是没提场物质的质量,看来那些人忘记了还有场物质。人们光说有场物质却不说它的质量,可能也有苦衷。引力定律中的质量,是两受力作用天体的质量,不包含也没有物质场的质量。若有这个场物质及质量,场物质的质量是自己的还是从属天体的?有场质量,就要有场密度。场作用距离衰减是否与场密度有关,若场物质密度有变化,说明是场密度影响场作用;若场密度不变,说明场密度及质量没有存在的意义。 物质就是物质。物质是宇宙的本原,不需要有一个前因后果。物质是有结构的,即由分子、原子、原子核和电子等粒子组成。场态物质也属于物质,若有也是由粒子构成,是构成的粒子特殊吗?大自然会刻意制造两种性质不同各有分工的粒子吗?把粒子分为构成物质费米子和传递作用的玻色子,是当代科学最重要的成果之一,也是最不靠谱的主张,因为不管是哪种作用都是无形无质的,不能在物质及媒介中运动,专司传递力的物质形态没有存在的必要。物质存在于空间,空间不是物质的附属,不存在充满空间的另类形式物质。 场本来简单,被人们弄复杂了。场不是真实存在的事物,往场空间中添加场物质或认为场空间就是物质的都扭曲了场。空间中一个天体,能对它周围某一范围内物体有引力作用,这一范围被人认定为引力场,并不等于真有一个实在的场。场是人的设定,是一种主观虚拟,用于数学计算。它的物理意义是超越空间的作用,实质是场源物质的作用,不是物质周围场的空间有作用。 (二)不存在场物质 场物质不是普通物质的一种形态,它是一种不同于普通物质的特殊物质。关于这个特殊的场物质,有人说无形态,可理解为这种东西与现有的物质都不同,物质有的它没有,物质没有的它才有;有人说极微小粒子,极微小可能要多小有多小,起码比电子要小,或者与所谓的光子相仿。这可谓真正的特殊,特殊到令人无法认识的地步,难怪人们看不见摸不着。 场里有一种特殊的物质,这个“特殊”似乎具有不被发现、只传递各种场力、不与通常的物质发生作用。至于这个特殊物质具体是什么,由什么“特殊子”构成,主张者不能展示。假设有一种煤介构成场物质传递万有引力,说这种介质是构成场的特殊物质,还是一笔糊涂帐。特殊物质与正常物质都在物质的范畴内,它再另类,也只是有其特殊性但还要有通常物质的公共属性。若特殊的物质与正常物质截然不同,没有丝毫类似和共性,那就不能用某物质命名,因为它已经不属于物质了。 由于物质在微观上不是浑然一体,组成物质的粒子有空隙而不密实。有的特殊物质说推测有一种目前不被人知的微粒子,可从物质中自由通过,于是设想运动的微粒子传递引力。这种设想描述为:像货车运货物一样,微粒承载着引力运动,在物体内穿行时把引力卸下交给物体上的微粒,引力就传递给物体了。这种猜想很可笑,真把力当成物了。对于强相互作用力,说是两物体互相发射微粒向对方传递动量再转化为引力,但解释不了微粒的动量外向冲击如何转化为内向的引力,所以动量传递说不靠谱。 如果场不是场源物质弥散而是特殊物质形成的,这就要普通物质周围再包裹上某一范围的不同于普通物质的特殊物质。若真有这种物质,它不应该与普通物质截然分开,而要与普通物质掺合到一起。然而,人们为强调其特殊性要反对两种物质混杂。这就给场物质设置了难题:两种物质要泾渭分明,就要有斥力作用,没有斥力是分不开的;同时还要有引力,引力使场物质离物体不太远。有斥力和引力,场物质即不能紧密地包围在物体周围还不能远离物体,二者不能紧密结合为一体,传递作用就不能完成,结果还是要依赖超距作用。 宇宙中有万有引力、电磁力、强力、弱力等四种基本力。对于传递作用来说,四种力是用四种场物质还是共用一种场物质?这应该是场物质说者从未考虑的又避开回答的问题。此问题不仅关系到场物质的是否存在,还关系到理论物理界孜孜孜以求的四种场能否统一。电和磁统一了,有个电能够产生磁、磁能够产生电的前提,不是电物质和磁物质的统一。四种力的统一,也必然要求四种力的互相转化,不要求场物质的统一。如此说来,只要一种场物质就够了,人们为什么不去寻找啊? 现在找不到这种特殊的物质,就寄希望于将来,等科技发展一定能找到的观念并不可取。因为这与研究宇宙多大、粒子多小不断深化发现的问题不同。按场物质说,场物质就在我们身边,甚至就在我们身体内穿行,哪能不可研究不被发现呢。场物质真有没有,看逻辑上能否通过,逻辑上通不过,再说有都是搅理。场物质就在人们中间又不被发现就是逻辑上通不过。场物质若存在,尽管它不同于普通物质,也总会有蛛丝马迹,不可能既实在又虚无缥缈,神龙不见首不见尾。 人们认为场物质给传递力,尽管拿不出该特殊物质存在的证据,但仍然顽强地说有这种物质。人们只认定场物质传递引力,却从不设想引力以什么方式传递;传递时什么阻碍作用使引力衰减;引力为什么不间断和不能屏蔽。其实,人们仅限于以讹传讹地说有这种东西,计算基本力时即使用到场也没人把场物质当作必备条件。场物质只有传递非接触力的功用,又充满宇宙专门等待给作用的天体传递引力,本身就说不过去,再说它的存在不影响各种天体的运动及光的传播,就更说不过去。 其实没人把场物质及传递力真的当一回事,人们不过把场物质当作一个没有理由的托词,用来敷衍搪塞物体的非接触作用。人们对场物质做过一些猜测,而且仅限于猜测,谁也没有做实际的观察和实验。场物质说者宣扬场物质既在无物体的空间存在,又在任何物体中都存在,但又看不见摸不着,基本上是一个神话般的故事。事实上,所谓的场物质的存在和作用没有丝毫的证据,只是人的主观意志的一厢情愿。因而没有人让场物质的形象更具体一些,大家只是用粗线条勾画它,传承依旧说其然说不出其所以然。 三、力不能在物质中移动 (一)力是什么 千百年来,人们研究力使用力,解决了无数有关力的问题。对于力,可谓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但却忽略了“力是什么”。这是因为解决力的问题不需要指明什么是力,也就不需要讨论“力是什么”。本文在这里提出,是因为解决场物质问题涉及到“力是什么”。 力的定义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或者说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 力的定义说明力是一种作用,这种作用依赖于物质。 力不是某种物,它是物质作用效果的量。 力是一种作用,不能以独立的形态存在。 力是纯粹的抽象,从物体的相互作用中抽象出来的概念和符号。 力的作用就是一物体对另一物体“怎么样”,属于“事”的性质。 力的作用方式分接触作用和非接触作用。风力、水力等自然的力,人力、畜力等生物的力,动力机械的力,可统称机械力。机械力是接触作用。万有引力、电磁力、强力和弱力(查看弱力的材料后,觉得弱力不像力)等四种基本力是非接触作用;接触作用遵循牛顿第三定律,非接触作用不遵循牛顿第三定律。 万有引力存在于物质层次,电磁力存在于原子层次,强力存在于原子核层次。这三个层次各有特点和性质。如要四种力统一(统一场论),不排除要三个层次的物质某种性质的统一。若不同层次的物质性质是独特的不兼容的,则统一场力的努力将是徒劳的。即便通过数学手段将两种力实现某种形式上统一,可能在应用上更麻烦甚至没有使用价值。 (二)力传递的实质是物体的传递 力的传递:一物体通过中间物体向另一物体施力,中间物体发生变形而产生弹力,弹力再作用到受力物体上,从而实现力的传递。这种传递是力的转换不是力的移动。忽略物体变形时将物体视为刚体,就不必通过弹力转换看作两物体的延长成为直接作用。力的传递还是以物体为中介,中介物体无论弹性变形与否都能起到传递力的作用,不变形时相当于两作用物体延长后的直接接触。因此,所谓力的传递本质上是物体传递。 力的传递只能发生在机械力的作用上,机械力有集中的力作用,即力可以实际的不是简化需要的假设集中到一点。集中的力可以通过中间物体传递,而两天体有巨大的空间间隔,放不进中间物体,于是人们想象有专门传递力的看不见摸不着的煤介物质来充当,又想象煤介物质状如气体松散分布到处都有。人们总指望某种煤介物质给传递力,殊不知即使有这种物质它又能传递什么。力不能在包括所谓的煤介物质的任何物质中移动,也就没有从煤介物质海洋此岸到彼岸的力传递。 两物体有接触作用,看似两物体接触得严实合缝,但在微观上并不能实在的接触。重力或机械力的作用下两物体的接触,微观上仍不能无间隙地直接接触,是因为两物体的接触面上的原子有静电斥力的缘故。物质是由原子构成,原子又是由原子核和电子构成,两物体接触面上振动的原子核不能接触,运动的电子不相接触。机械力作用的物体在微观上不接触,所以,接触作用也不是真正接触上的。 气缸或油缸能传递力是在封闭的体系(能通过油管输入气或油)进行的,同样不是力从气缸或液压缸中介质的一端移动到另一端,而是压力缸中的气体或液体分子在不可再压缩时能像固体一样传递力。开放的体系中气体和液体都不能传递力,你用手推周围的空气或水,并没有力传到身体外边的空气或水中,更不用说空气或水中的物体了。同理,任何开放体系中的极小微粒都不能传递力。开放体系中松散的微粒即使有一定密度,也不能传递靠近效果的拉力,一拉微粒便就扩散开;也不能传递推开效果的压力,一推微粒就向周围流动。 (三)引力不能传递 引力与机械力不同,机械力是直观的接触作用的力,有大小、方向、作用点;引力的方向在两物体的质心连线上,引力简化作用在天体质心,是虚拟集中的力,不是各处分散的力真的集中到质心。物体不接触,物体上的机械力就无法施加对方,而引力无论物体接触与否都有。机械力多发生在物体的端部,它的作用在于力的方向和作用点;引力作用发生在物体的整体,引力不能集中到物体端部,它以整体对外吸引。机械力平衡后,不能再对别物体施力,引力可同时对多个物体,不为增多物体而消耗竭尽。 大气层受地球引力包裹在地球表面上,引力能在其中传递吗?大气层是气体分子的集合,横向的风和气体上下对流使气体分子横向和竖直作长距离而非一致的运动,而地球的引力要分配到每个分子上。引力传递说恐怕无法解释分子无规则乱动,引力如何保持始终联系每一个分子,而保持这种联系的引力就如同一根风筝线拴在分子这个风筝上,无数个风筝线如何不发生缠绕。若引力不始终对应分子,就要引力不断地产生,并自动分配给每一个分子;若是这样,真要有引力波了,但这又不符合正统理论的引力波。 两个不接触物体通过介质传递力,介质是要有弹性的,无论是拉是压都是介质受力后产生弹力把施力物的力传递到受力物,但提供拉力作用的介质要与施受力物体连在一起才行,否则一拉介质与物体就分离。地球与月球之间若充满现有的如空气、水、沙子、粉尘等介质,肯定都不能传递引力,因为引力的作用状如用绳子往回拉。如果说引力像大海中的船从此岸到彼岸一样,首先通过松散的场物质从一天体到另一天体,然后两天体再相互作用,那样的话力就可移动成为实在物了。 地球与月球间即便有场物质,地球对月球的引力就能离开地球通过场物质到达月球吗?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比如有一条绳子连接地球和月球,这条绳子也只能传递地球上机械的或地球人手的拉力,不能传递地球与月球互相的引力。再设想有一个刚性的物质柱子连接地球和月球,同样不能传递二者的引力,而且柱子不是被地月的引力拉断就是被压碎。 物质不能传递引力,其他仅满足于设想的所谓物质就能吗? 物体接触也不能传递引力,再用人体来设想。人与地球接触,同样受引力的非接触作用,尽管人站在地面上,但不能通过人脚传递来自地球的引力。人跳起来的瞬间,人体受的引力并不中断,所以无论人脚与地面是否接触,身体上受的引力,还是非接触作用,不是通过接触再通过躯体中细胞传递来的。人脚以上每一部位甚至每一细胞都不与地面接触,却受引力的作用,不会是引力如丝线拴到每一细胞上,也决不会是有场物质渗透到身体里向各个细胞传递引力。接触并不能传递引力,就充分说明引力不是传递的。 四、万有引力的作用方式 (一)万有引力定律的问题 万有引力定律:宇宙中任何两物体之间都存在着相互吸引力,其中任一物体所受引力的大小与两物体质量的乘积成正比,而与两物体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引力的方向在两物体的连线上。万有引力词义是任何物体都有对别物体的引力。物体的引力以物体的整体对外作用,引力方向发自物体的质量中心,在受引力物体上指向引力物体。两物体各自对对方发出引力,所以两物体的引力不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 静力学中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一物体对另一物体有力的作用,另一物体产生弹力或摩擦力反作用于施力物体。两物体间的万有引力不是这种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两物体相互对对方的引力发自于自身,与自身的质量大小有关,质量大的发出的引力大,质量小的发出的引力小,所以不同物体向对方发出的引力是不对等的,或者说引力比等于质量比。两物体的引力相等的条件:一是两物体的质量相等距物体等距离引力相等,二是在质量不等两物体间的引力相等在引力平衡点上。 两物体之间的引力是独立地对对方用力,不因对方对己用力成因果关系。两不同质量的物体的相互吸引,就像一个壮汉与一个小孩各自腰上拴上绳子,绳子一头交给对方,两人用力拉,结果小孩被拉动。有一颗流星运动到地球的引力范围内,地球的引力对流星作用,流星也有引力对地球作用,地球没有偏离轨道与流星对等的互相靠近,而是流星撞到地球上,说明地球的引力大于流星的引力。单论两天体吸引,原则上是相互靠近,但大天体动作辐度小,小天体动作辐度大。 太阳系的各天体,产生于同一原始星云弥漫物质,开始就有引力的作用,形成恒星、行星、卫星等天体,依然有引力作用,只是把原来到处分散的力集中到各天体上,这就像把无数的分散的丝线拧成几条绳子。物质所以成为物体,正是引力作用的结果。一定质量物质结合成块,囫囵一体的物体内部存在引力但显现不出引力;把一块物质分成几块,各块间的引力作用就明显了。引力分布到物体各处,不是真的集中到一点上。 在流星撞地球过程中,地球和流星的质量不变,二者的距离在变化,引力像被感知似的随两物体距离变小而自动增大,引力方向随被吸引物体的位置变化但始终保持在两天体质心连线上。引力变大,变大的部分来自哪里?这都是传递说不能解决的问题。引力不能传递,天体中没有引力运动到质量中心,说明引力是物体自动生成的原来就有的,是一种自然的感应。引力方向的变化在于两物体质心连线的变动,不受距离变化影响,也是感应自动形成的。 (二)引力场 引力及电磁力与机械力的性质不同,除了力的作用效果相似外,其他因素不可同向而视。机械力作用在物体的一个点上,两物体的静力平衡后,施力物体的力不能再作用别的物体上。引力则不同,物体A与物体B有引力作用,物体A还能与物体C、物体D等N个物体有引力作用。物体A与物体B的引力并不集中到两物体相对的一端,还是发自于质量中心。 万有引力定律与静电场库仑定律的表达式形式相同,应该可以仿效静电场的模式建立引力场。A物体与B物体之间有引力,单拿A物体说,A物体周围有引力场,它的场强随距离由近及远而减弱,而且与B物体的存在与否无关。一个单位质量的B物体放入引力场中某位置,它所受的引力等于A物体的引力场场强。若B物体的质量成倍加大,则A物体对B物体引力也成倍加大。 点电荷Q能在其周围形成静电场E=kQ/rr(k为静电力常量,r为至场源距离),能对放入场中电荷有静电力作用。而点电荷库仑定律表达式F=kQq/rr与万有引力定律表达式F=GMm/rr相似,因此可仿照静电场设立引力场。引力场距引力场源不同距离有不同的场强,其公式可将引力场表示为E=GM/rr(M为引力场源物体的质量,m为受引力场作用的物体的质量)。用这种形式建立一个万有引力场,可谓牛顿引力场。这样的引力场是静态的场,它计算中心天体对周围行星的引力很合适。使用引力场概念,能够更好的理解和应用万有引力定律。 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时,还没有力场的概念,也就考虑不到引力场问题,所以万有引力定律只是表示两物体间的引力。用引力场概念研究物体的引力作用,能够彻底解决引力的传播时间问题。一物体周围的引力场,随物体的存在而存在且延伸到无限远处,别物体放入此引力场中某位置,此位置的引力场强与放入物体质量形成引力作用,故此不需考虑两物体如何作用和传播时间问题。用万有引力公式变形的牛顿引力场方程,是正宗的引力场方程。其他的引力场方程,都属左道旁门,如暗物质引力场方程。 暗能量引力场说认为,“太阳系的运动是由暗能量来推动的,当暗能量为零时,太阳系将失去运动的动力,它将会象一盘散沙,而不会连结成一个整体”,这种论断将物体自然存在的引力丢弃,用所谓的暗能量取代引力。太阳系各行星围绕太阳的运动,从原始的星云物质时就转动,形成天体后依然在转动。行星的转动是惯性运动,不需要什么能量推动,如果有一种能量推动行星运动,太阳系倒真要解体了。试想有种力暗中推动行星运动,行星的圆周速度要有加速度,会越转越快;这时惯性离心力随之增大且大于引力,使行星远离太阳并同时减小引力,最后行星不受太阳的引力约束。 (三)不存在引力波和引力子 相对论认为任何物体周围都存在引力场,引力场是通过引力波传播,而引力波是通过引力子使物体相互吸引的。这是根据电磁波联想引力波,便说引力场是由引力波传播的,与其说是广义相对论的一个重要结论,莫如说是照样学样的模仿。且不说电磁力与引力有不同的本质,单从形式上说也没有可比性。电磁力伴生电磁波,不是电磁波产生或传递电磁力;无电磁力有电流也产生电磁波。而据说的引力与引力波关系是引力波传递引力,与电磁力和电磁波的关系根本没有可类比性。 引力只与静电力相似,与磁力不同。磁物体的两端磁力最强,磁力相等且磁极指向一进一出,其他部位磁力小,磁体中点甚至为零。电磁力是电荷、电流在电磁场中所受力的总称;也有称载流导体在磁场中受的力为电磁力。电磁波是电磁作用的辐射,传播能量但不产生电磁力,也没有电磁物质运动出去。电场中没有电子,磁场中没有磁子,引力场凭什么有引力子?引力与电磁力的发生机理与作用形式均不同,仿效电磁力、电磁场和电磁波的组合推论的引力、引力场和引力波组合,没有合理的依据。 若引力波传播成引力场,这种传播是一次完成还是一波接一波不断的传播,应该不是一次完成的,而且引力的大小也应该与引力波动的大小有关系。主张引力波者说“天体的旋转、坍缩和碰撞都会产生引力波”。若天体旋转产生引力波,倒能满足引力的连续不断;但也会有同质量天体因转速快慢不同而引力不同的问题。若坍缩和相撞产生引力波,则引力波就是一个孤立波,引力靠这种波传递肯定不成;天体的坍缩和碰撞产生引力波,一次传过去就不再有了,因为天体不能不断地坍缩和碰撞。天体变动产生引力波之说,其实就是随意之说,没有可能的根据和产生机制。 有一种离奇的说法:“引力在量子化时,引力能量可以是一份一份的,引力能量必须由引力子作为载体将能量传递到无限远处。”引力是一种作用,是连续不断的;引力不能说是能量,不须要什么量子化。引力能量的说法根本不对,引力是引力,能量是能量,用引力就不用能量,也不须要表示为引力的能量。力与能量是这样一种关系:力是能量定向的表现和释放;能量是力的总量内涵和源泉。这是从力与能量关系一般意义上说的。对于基本力,是特殊的力,不须要有个能量内涵。没有引力能量,引力子就做不成什么载体,因而不需要引力子。 认为引力场中存在引力子,并由引力子构成了引力波;这是给引力场添加场物质,而且这场物质还要有波动,想的倒很美。由于没有电磁子,引力子就是参考和仿照光子说而臆造的虚拟粒子,没有客观存在的逻辑性,况且光子的存在本身就是个问题,有关光是粒子的论断都不是充分实在的。引力场的要素是质量和距离,加上参数以数学关系在计算上应用,根本不涉及所谓的引力波及引力子。科学研究的寻找引力波及引力子,毫无疑问是在捕风捉影,做徒劳无功的活动。 (四)超距作用 关于力的作用方式,历史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物体之间除了通常的接触作用(挤压、冲击、摩擦)之外,还存在超距作用;另一种观点认为物体之间接触之外的力都是煤介作用。超距作用,是指相隔一定距离的两个物体之间存在直接的、瞬时的相互作用,不需要任何媒介物质传递,也不需要传递时间。煤介作用,是指两个不接触的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必须通过某种中间媒介物质传递。 有一定距离的两物体间的作用力,不需要以太传递的超距作用观点,在牛顿以前就有。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问世后,由于引力定律在计算太阳系内天体的运动证实成功,而当时也有人探索以太并未取得期望的结果,所以超距作用的观点得到认可并传播开来。早期的电磁力也被认为遵循超距作用。尽管牛顿本人不赞成超距作用,但整个18世纪和19世纪的大半年代,大多数物理学家都支持超距作用。 引力作用不受阻隔和屏蔽穿透物体,是力的传递和传播观念所无法解释的,应是启发和联想超距作用的有利因素。宏观上,物体的接触作用,也不是真实接触的,接触面微观上接触不上,有两物质的原子间静电斥力相隔;在微观上,量子力学中的量子纠缠更直接证明超距作用的存在。正是有超距作用,弥散的物质才能聚集,形成大的物体乃至天体。超距作用是物体内和物体间引力存在的必要条件,是物质能够形成天体前提和根本。对于超距作用,如果要一言以蔽之:它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人们认定两物体有引力时,两物体早已存在,引力早已作用。现有的物质都是宇宙中所固有的,空间里并没有无中生有地产生新的物质。人类的宇宙飞船,从开矿中选出矿石再经冶炼成型,再经机械加工等生产手段制造和装配,所用物质都是地球上原有的。如果说飞船原来的引力作用在原料的物质上,现在转移并集中作用在飞船的各零件上,那么人们计算时又将各零件引力集中到飞船质心上看作一个力。此种情况表明,不存在一个新的物体与地球之间产生出新引力问题,那么也不存在引力传递的时间问题。 引力与物质共存,有物质就有引力。引力不通过传递,引力就是一种隔空的非接触作用,这种作用从来就有,没有发起的开端。超距作用说的瞬间作用,表达的也不合适,因为瞬间还是一个时间概念。引力不是传递的,就没有时间因素。所以超距作用的瞬间并不存在,也不需要这个瞬间,因为物质是从来就有的,不是突然凭空产生一物体从零开始对另一物体有引力。尽管超距作用的“瞬间”表述不恰当,但有后面的“也不需要传递时间”,也就等于不需要那个有误的瞬间,所以超距作用的概念还是可用的。 结束语 场就是具有某种作用的空间,这种作用是场源物质所引起;场存在于物体的周围,被看作对进入其中的物质有力的作用。场空间本身没有物理意义,是场源物质的隔空作用使周围空间产生物理效应,并不是有场物质在空间上产生了物理效应。认为有场物质是科学的失落,当代科学在微观上已经到了所谓“夸克”粒子,宏观上到了星系及一百多亿光年的宇宙距离,还找不到在我们周围甚至身体里的场物质,这不是科学的悲哀,是从来就没人去查找。人们满足于盲目的“信”字,宁可信其有,不愿信其无。究其原因,还是人们不愿接受引力的隔空作用,却愿接受引力必须在介质中移动的力传递。力不能在物体或介质中移动而有超越距离的隔空作用,是物质与生俱来的天性或本能,是物质的自然感应。 作者:郭连成 2015年5月4日 于吉林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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