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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重要】牧夫天文论坛跳蚤市场版发帖规范 20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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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ccb 发表于 2011-11-12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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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夫天文论坛跳蚤市场版发帖规范




  前言:论坛是提供一个交易信息平台。制定相关制度只是为了维护交易论坛秩序和尽论坛的能力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

(各位同好有需要咨询可以联系版主或管理员)
备注:审核时间 :(周一到 周五8点-20点)。以下情况审核时间会延长。   
(1.超过审核时间。2.违规被拦截帖子。3.系统未刷新的帖子
。4.其它不可抗力)

在本版发帖,我们将视您认可并接受本规则并同意本规则的约束。


牧夫天文论坛跳蚤市场版发帖规范说明:


1.
发帖必须遵守论坛规定,请仔细阅读跳蚤市场版置顶贴的论坛公告

2.标题栏
用词 :用规范准确的语言说明商品信息,交易信息。(与销售物品无关用词一律按违规处理

3.出售贴子必须说明: 商品价格 。交易形式: 支付宝;本地当面交易
  
   发布自用器材 通过网络淘宝交易的一律走第三方交易平台: 例如:( 闲鱼 .淘宝2手市场 等等。链接:
http://2.taobao.com/)

   违者一律删帖回收处理。对于违规被处理行为不另行通知解释。

    特别提醒:不走第三方交易平台 .产生交易纠纷后果自负。论坛不处理此类纠纷。

4.本版不得商家发布淘宝店铺和购物网站及相关商品链接。任何变相或间接宣传淘宝店铺和购物网站及相关商品的行为一律删帖处理。 个人发起的赠送等活动必须与论坛联系 经论坛管理层审核。未经论坛同意一律删除处理。
   
5.除了团购以外其余的交易贴须注明交易品种,数量。如果交易的产品不多,为节约资源方便选择 。务必使用一帖多物制度。违规一律按删除处理。

6.
任何人不得在本站出售国家法令法规禁止贩卖的产品。以及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商标权的行为。不得销售山寨及三无产品:(一)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违规一律回收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联系警方处理。

7.
发帖请正确在标题栏注明:转让、求购、团购、出售等关键词,方便同好查询。
参考格式:【转让】XXXXX,【求购】XXXXX以此类推标题内不得带有符号和无关用词。  详细格式见下

8.
卖家必须保证帖子所有内容的真实性销售贴中必须提供商品的详细信息和真实清晰近照。若发现实际所售商品成色与标称不符,与介绍实际照片不符,有故意欺骗同好的行为。卖家将承担一切责任。引用他人图片和网络图片将视为无效帖,做删除并警告扣分处理。

9.严禁在回帖时搭售商品,出售商品请单独开帖。 不得设置阅读权限.收费主题及隐藏内容。违者一律警告.并回收.删帖处理。
销售求购帖子内不得添加其它已发布帖子链接。

10.
商品已经卖出或者停卖,必须及时在帖子标题写明已出并且联系论坛给管理人员锁帖。

11.为节省系统资源。同一商品请勿重复发帖。违规将按回收删除处理。

12.
二手旧货版只限同好发布自用设备。 专版和合作商家的销售贴全部发在所属专版内。

13.举报不符合发帖规范的同好有牧夫币奖励。

14.为保护坛友财产安全,未经论坛同意,不得在主贴及回复内发布含有(QQ群、微信群等私人交易平台信息),违者视情况给与警告、屏蔽、删除处理。

15. 本版不是废旧物品市场。本论坛有权对不符合本版的销售贴及物品采取回收删除处理。

以下出售帖格式 请同好按此格式执行。


范本与说明:
商品名称: (品牌;名称;型号,有配件另外说明)
商品数量:(要卖出商品数量 ,有配件另外说明)
商品价格: XX元(人民币)
商品成色: XX新(依据论坛成色规定)
商品所在地: XXXX市)
物流方式: (物流方式,承担方)
支付方式:(必须说明:支付宝交易;交易中介;当面交易)
联系方式:手机号;淘宝旺旺号; QQ号.站内信的方式!)
商品描述:(介绍商品以及相关情况)必须要商品实拍近照。实物近照全部发在主贴内。
引用他人帖子照片、网络图片、过期照片等均无效。

第三方交易平台链接 :http://www.********.com/



措施




对于下列行为,本站将采取如下措施:
1、恶语辱骂攻击同好挑起事端,在销售贴内灌水及发表无意义的用词。一律按版规进行处理。

2、虚报成色的主题,经查实管理员有权关闭交易主题;并对弄虚作假者进行警告、禁言和禁止访问处理。

3、在收到网友汇款/货物而未寄出物品/汇款的,经核实,由网站官方进行通报,并关闭会员ID。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公开他人真实姓名、地址等隐私信息;以上仅为本版为保障各位网友的利益所做的防范措施,并不等于本版对所有物品的转让负有责任。



对于不符合发帖规范的,帖子一律屏蔽删除并警告扣分,回帖不符合规范的一律按版规回收处理。对于违规被处理行为不另行通知解释。 违规贴一律不接受投诉 。请自行参阅相关版规。欢迎广大同好举报违反规定的帖子。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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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巽风     2007/02/04 起草
市场管理部  2011/11/11 修订

               

                          
                        2011.11.11 牧夫论坛市场管理团队





牧夫天文论坛保留对本规范随时修订及解释的权力!




[color=Magenta]于万千人中,有你,有我,情愫谁知?曾驻足,灯花初落.
听两三句里,是情,是缘。此心一去,再回首,尘事无痕 . [/color]
redstar 发表于 2011-11-12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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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age 发表于 2011-11-12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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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0443 发表于 2011-11-12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黑龙江省大庆市 联通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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遨游星空 发表于 2011-11-12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汕头市 中移铁通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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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p 发表于 2011-11-12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省石家庄市 联通
支持下。留个记号以便查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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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OLG 发表于 2011-11-12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湛江市 电信
和我没什么关系。只是对那些二倒贩子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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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の足迹 发表于 2011-11-13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北海市 联通
我只会买,卖的话几乎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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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19961108 发表于 2011-11-13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网联光通
瞧一瞧,看一看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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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浩 发表于 2011-11-13 07: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看看……留下个爪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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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lzwlbh 发表于 2011-11-13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淄博市 电信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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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p123 发表于 2011-11-13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咸阳市 腾讯公司电信数据中心
版主看来是效仿蜂鸟的交易格式,挺好的。另外补充下可否在帖子标题最前面加个类别么?比如非天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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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kissccb 发表于 2011-11-1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cccp123 感谢你的支持。意见可以发到【论坛技术问题/bug反馈区】http://www.astronomy.com.cn/bbs/forum-1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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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姬 发表于 2011-11-13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贵港市 电信
来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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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m 发表于 2011-11-19 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联通
好,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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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m 发表于 2011-11-19 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联通
好,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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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m 发表于 2011-11-19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联通
好,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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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m 发表于 2011-11-20 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陕西省西安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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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ily778 发表于 2012-9-4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台州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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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象 发表于 2013-6-9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鹏博士BGP
尊重规则!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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