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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谢地,“黄金搭档”广告该停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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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6-11-9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quote:b0588188b0="wxj"]还有脑白金呢![/quote]

脑白金:强奸了整个中国

(齐康网)

脑白金,已经流行好多年了。它的“哥哥”,或者“父亲”是脑黄金。脑黄金初问世,还颇是迷信了它一下。为什么?这名字好。人们早就听说人的脑子需要这种东西,现在竟然开发出来了,所以吸引人去关注它。可后来知道它并不是个东西,非但不是金,连铜、铁都不如,也就哑然失笑,那点新鲜感随着脑黄金的迅速消亡而烟飞灰灭了。
  但不久便出了个脑白金。这玩意我就不信了。理由是我不喜欢故伎重演。如果说脑黄金好在它的名字,我觉得脑白金恰恰坏在它的名字。因为科学技术的发现产生不会这么快。再说既然脑黄金不行,换个字突然就行了?
  当然,我不信但我并不反对它。因为尽管我吃过,它没有什么效,同样屙屎不出,同样睡不着……但也不能以我一个人的感受作为证据去全盘否定它。说不定还真有人吃后就能拉能睡也未可知。
  但,望着商店货架上琳琅满目的脑白金,尤其是逢年过节,人们提着那皮箱一样硕大的纸盒子,穿梭于大街小巷,走家串户,击鼓传巾般地送来送去的时候,我就想可怜而幼稚的中国老百姓呀,你们被一个人作弄得好苦好可笑。这“皮箱”里面是两小瓶水呀,也就是一小杯牛奶的体积,如果去掉这庞大的空纸盒子,这点东西你们拿去送人拿得出手吗?你们不怕人家说你是盘他的保而反而得罪人吗?表面客气,实际则子虚乌有,中国人的虚伪真被这该死的纸盒子刻划得淋漓尽致、入木三分!
  我上面说的我吃过,就是有人送过我。我吃了不感到什么好,后来别人再送来,我便统统丢进了垃圾桶了。太可惜了,这丢掉的是100多元钱呢。虽然我没掏钱买,但人家送了东西给我我得还礼呀,那还不是要钱?但我又不想参与那“击鼓传巾”的活动,去转送给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再说也感到提着那东西在外面走特蠢特丢人特可笑特没档次,简直无地自容,真是尴尬事一桩呀。

但再尴尬,似乎也只能忍了。因为人家有权生产,你还真没权去干涉它。所以我不讲别人,正像读一本书写个读后感一样,只讲点我自己的“吃后感”。反正我吃了没用,至于别人有不有用我不管。
  但对脑白金的广告,我觉得我就有权评价了。为什么,因为你做到我的电视机里来了,我并没要看,是你强迫我看,是你干扰了我的生活,我当然要讲了。
  中国的广告虽然百分之九十水平低下,但我觉得这些做广告的人原意还都是想把它做好。只是苦于自己的文化水平低,没办法。而脑白金的广告则不然。我觉得他是蓄意要作弄中国人。如果说别的广告都是想着意做得美些,它则是蓄意丑化。
  脑白金的广告最著名的是它的一句广告词:“送礼就送脑白金”。围绕这句话,脑白金是左改右改,可以说是洋相出尽:什么“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既然不收礼,为何又收脑白金呢?猫屁不通。可能后来有人提意见,说是脑白金在与当前腐朽的社会人情风气配合,为这种风气推波助澜,宣传推广送礼。于是又改成“孝敬大妈,脑白金”。这又不伦不类,自己将自己的脑白金划定了只适合大妈,而不适合大伯。让人听了感到中国的商人好蠢。而尤其令人不能忍受的是,这些广告选定的都是一些面目可憎的形象,配以二百五式的动作与令人起鸡皮疙瘩的声调,以此来恶搞观众的视听,刺激人们的感官,戏弄人们的情绪,以达到让人痛恨与做噩梦从而过目不忘的目的。比如有个时期是一老头,打着锣鼓说:“今年过节不收礼……”,然后又把脑白金抱过来,像白痴一样地说:“收礼还收脑白金”。特别强调一个“还”字,这字改得真让人哭声笑不得。既无文法,又不合语法,更不合语言习惯……但你又拿它没办法,正如一个女人明知有个流氓在趁车上人挤的时候在她的奶子上摸了一把,却又做不得声。只能抠着这口怨气,无休无止地天天让他“摸”,除非你不开电视机。  
  现在这广告是一老头与一老太婆两个菩萨子扭屁股,只差没把裤子甩下来。配的那音怪声怪调:“今年过节不收礼呀——!”,那“呀”字唱得像山羊叫,但又不纯粹是山羊叫,具体像什么叫我也说不好,没得形容,反正比手指在玻璃上划更剌耳,那真是一种山羊与脚猪交配出来的杂交声音。总之听得让人毛骨悚然……
  而在用变性般的丑恶刺激你的同时,更加之以公安局审坏人与检察院审贪官式的车轮战术,施以高频率的大面积的狂轰滥炸,不论你在何时何地何种场合,只要你打开电视,就必定看到那可恶的脑白金广告,大有撑破人们耳膜而后快之势。他们就用这种卑鄙的、谬误重复一万次就成了真理的三人成虎的方法逼人就范,使人在精神上对脑白金缴械投降。
  每当这时我就想,一点这样的液体,即算它真能治便秘,能改善睡眠吧,就真直得如此扰民吗?千百年来中国能治便秘能让人睡觉的各类良药何其之多呀,又见谁是这么吹了呢?如果都像脑白金,那《水浒》中“智取生辰纲”中的蒙汗药广告会要满天飞了。我们从来没见过泻药打广告,但中国人自古以来既是如此讲究吃,势必也会屙,至少不担心屙的。就没见史书上有谁被屎秘死的记载……当然,现如今是广告时代,脑白金就是靠它赚足了钱。他抓住了中国的老百姓爱凑热闹爱捧场,爱趋炎的特点,大大赚了一把,然后再从这“集资款”中拨个零头给电视台,这样,在看见钱眼里就放绿光的电视台的帮助下,商家让消费者心甘情愿用自己的恶性循环来帮助他们实现滚雪球式的赚钱的良性循环的目的就轻易实现了。     
  这种低劣的广告,一不是高新科技,二不关国计民生,三不是什么先进产业,也不知切不切实(至少对我及我的家人不切实)。仅仅就因为有钱,居然能在中国的电视上为所欲为,猖獗了这么多年,而经久不衰。让每个无论是屙得出屎与屙不出屎,睡得着或睡不着,或不但能睡着,简直还是睡不醒的瞌睡虫……的全体中国人天天听,不想听也得听,好像他有钱这世界就只由得他。好像中国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什么成绩也没有,就只一个脑白金;好像中国人只有靠药,靠喝保健品才能维持生命;好像中国人一天到晚什么事都不会干,就只会送礼……简直不可思议。每当看脑白金的广告,我就感到在被戏弄,感到人格已没什么尊严可谈,既而深觉生活在这个需要电视,又只能由着电视的时代的无奈,顿生一种被强奸之感。
  我甚至感到他并不只是强奸了我们这些消费者,简直强奸了整个中国——我们何以就这么犯贱呢?谁有钱谁就可以在这个国家的媒体上让十几亿人数年如一日地看他虚假与无聊的广告:“脑白金里有金砖!”,你看人家随意、猖狂、无视与嘲弄消费者到了何等无以复加的地步,几乎是想如何就如何。请问全国有谁得到过他们的金砖呢?这不是强奸是什么?他还“规定”:“今年过节不收礼”,如果你要收礼就“只”能收脑白金。何其无聊与霸道?
  强奸,即强奸者的强行占有。一点水,就足以让一个人一次二次地崛起,成为亿万富翁。这当然已经构成强奸,而非“未遂”了


齐康网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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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3-16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河西区 联通
规制儿童广告不能止步于“自律”

2009-3-15 16:11:22  红网

 药品、医疗、酒、医疗器械等广告里,不应出现儿童形象,食品广告不应怂恿儿童过量食用。昨天,中国广告协会向社会发出倡议书,呼吁清理规范广告中不利于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现象。并透露正在组织制订有关儿童广告的自律规则,有望年内出台。(3月15日《新京报》)
  
  在我国广告领域,以儿童消费为诉求、或借助儿童激发消费欲望的广告可谓铺天盖地。因此,任何有传播价值的孩子,都会在公共事件之后成为商家的宠儿,“小广告明星”也算是很有“中国特色”的一个说法。
  
  从报刊杂志到广播电视,吃的喝的固然离不开孩子,连大人搞“礼尚往来”的也少不了孩子。此前,广电总局点名批评的低俗广告,不是孩子唱主角,就是儿童在配音。这一现象已经倍受舆论诟病,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杜卫建议在今后有关法律修订中,增加“禁止利用儿童直接参与商业活动”条文,因为“商业广告用儿童来宣传产品,不仅有使用童工之嫌,也可能伤害儿童稚嫩的心灵。”这话没错,严格说来,我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使用童工。
  
  当我们天天耳濡目染着儿童嗲声嗲气地广告“潜规则”的时候,当我们去超市卖场孩子竟然想买电视上保健品的时候,规制儿童广告恐怕早就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了。就此而言,中国广告协会的这个倡议书尽管有些姗姗来迟,但总算是因应民意的表现。但是,仅仅靠广告协会的自律规则,效果未必有多大的可期性:一者,所谓自律,大多是道德自觉层面的事情,靠的是社会责任感,但如果商业道德万能,低俗广告怎会横空出世?二者,既然是自律,当然就约等于“呼吁”而已,响应不响应的权利在于商家,即便不闻不问,你也拿它没办法,既然违反不必埋单,自律规则又如何能治得了儿童广告之顽疾?
  
  不妨看看国外的情况吧,在西方很多国家,各方组织的“反儿童广告”运动由来已久,即便是直接针对儿童的消费品广告,也有严格限制,譬如加拿大魁北克government规定,所有广告不得直接以13岁以下儿童为目标,瑞典甚至立法全面禁止针对12岁以下儿童的电视广告,成为全球首个禁止儿童广告的国家。正是有了如此严苛的体制氛围,你才可以理解为什么包括可口可乐、百事、麦当劳等在内的美国最大11家食品饮料企业宣布,将实施新的自律性行业规范,限制对12岁以下儿童进行广告宣传;为什么全球知名巧克力生产商玛氏公司宣布,在全球停止向12岁以下儿童推销旗下“核心产品”等——其实,从来都不是这些企业天生姿态高,道德好。譬如前者,是为了“避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针对食品业出台更为严厉的管理规定”,而后者的举措是在欧盟健康和消费者保护总理事会的一封来信之后做出的决定。
  
  可见,企业社会责任也好,行业自律也罢,这些弹性理念的背后一定有刚性的体制机制在发力,不然,迟早沦为纸上画饼。遗憾的是,我国1994年10月通过的《广告法》没有关于儿童广告的规定,只有关于儿童广告的审查标准,相关监管部门又未曾主动开展规制性工作,儿童广告自然无法无天。看来,真要治理儿童广告,恐怕还不能止步于行业自律,职能监管部门必须要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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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飞云 发表于 2009-3-17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鞍山 联通
弱智广告,必须停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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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玛 发表于 2009-3-17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烟台 联通
厌恶那几个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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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3-17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河西区 联通
而且现在还每逢节假日,画面不变,只变化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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