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eorobs 发表于 2009-3-24 10:16

山寨明星成立“反山寨联盟”

本帖最后由 meteorobs 于 2009-3-24 10:20 编辑

2009年03月23日09:03   大河网    网友评论(5236)

大河网3月23日报道 3月21日,河南“山寨版小沈阳”王震自从全国反对山寨之后,东北大庆山寨李云龙王殿胜看到消息专门从东北赶到河南,与河南山寨范伟和山寨小沈阳共同向全国山寨明星号召成立“全国反山寨联盟”,要走出模仿的路子走出自己的特色,山寨版范伟郑州卖起烤鱿鱼,山寨李云龙精通书画,而发起反对山寨号召的王震精通中医针灸。

人群三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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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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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范伟的铁板鱿鱼卖的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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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三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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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09-3-26 16:45

摒弃山寨文化 扶植原创作品

作者: 倪萍
2009-03-18 15:37:11 来源:南方周末

●第一提案人:倪萍
●共同提案人:
●界别:文艺
●委员证号:
●希望的承办单位: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提案日期:2009年3月2日

http://images.infzm.com/medias/2009/0318/23367.jpeg

2003年11月18日,“走过十七年”中国女排夺冠庆功晚会上,倪萍被女排姑娘们机智的回答逗得前仰后合,倪萍后来总结自己的主持特点:比观众先乐,比观众先哭 图/CFP

“山寨文化”对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

1.“山寨文化”践踏社会主义法制,侵犯知识产权,扰乱正常的文化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公平和公义。

2.“山寨文化”干扰和误导大众特别是青少年,越来越多的青少年不仅加入到“山寨文化”的欣赏消费大军中,更投入“山寨文化”的生产侵权行为,导致青少年追风“山寨文化”,法制意识淡薄,拿恶俗当作有趣,把抄袭捧做风格,观众欣赏品味下降,全国恶搞成风。

3.“山寨文化”对文化产业造成致命伤害。“山寨”席卷之下,文化产品重形式轻内涵,只顾抄袭模仿不再创造出新。电视节目相互“克隆”,同名图书同场PK,电影娱乐套路相似。而创意和构思是文化艺术产业的灵魂和根基,“山寨”产品对创意、构思甚至语言都不放过的抄袭和掠夺,是对原创者精神和经济利益的双重伤害,导致文化创意产业的萎缩不振并将最终断送中国的文化产业。

构建和 谐社会、重点扶持文化创意产业,是我们party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众所周知,模仿和造假是没有出路的,如果中国的食品、药品甚至导弹火箭都出现“山寨”版,中国彻底沦为一个“山寨”大国,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中国的核心竞争力又从何谈起?所谓国家创新,所谓民族振兴,如果没有文化创新——观念更新、思想维新、艺术创新,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振兴。文化产业的进步和发展,必须依靠创新和创意。山寨中国永无出路,山寨民族无颜屹立于世界之林。不管山寨文化打着什么样光鲜的旗号,穿着怎样华丽的外衣,我们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山寨文化”就是侵权造假仿冒盗版文化,既不能纵容与包庇,更不值得提倡与鼓励。因此我们建议:

1.文化创意行业加强自我保护,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建议中宣部、广电总局、文化部等文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单位联合起来抵制“山寨文化“,不给“山寨文化”以舞台和话筒,维护文化工作者自身的正当权益。

2.细化版权保护条例,严格区分“草根文化”与“山寨文化”的不同,明确界定涉嫌抄袭、剽窃、仿冒和造假的“山寨文化”行为,明确划分民众自娱自乐的“恶搞”与涉及商业利益的投机行为,切实保护和尊重文化创意产业作者的权益。

3.立法扶植原创作品,鼓励文化产业的思想创新、文化创新,倡导原创发明。建议文化部、广电总局等单位联合设立“原创工程奖”,或者在已有的文化奖项中增设“原创精神奖”,鼓励文化影视产品出新创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同时也鼓励来自民间的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活力无限的各种文化形态和生态。

4.文化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严禁“山寨文化”及其产品出现在一切商业以及文化商业活动中。要抗拒所谓“眼球经济”的短视和浮躁,严格禁止那些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不顾社会效益、庸俗非法、粗制滥造,“假冒伪劣”的山寨文化产品泛滥。

5.媒体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树立创新可贵造假可耻的社会舆论风向。新闻媒体尤其主流媒体是party、政 府和人民的喉舌,在报道“山寨文化”现象时必须掌握适当的尺度和界限,做好舆论的正确导向,切不可把“山寨文化”作为所谓草根文化和平民特色去鼓吹,为“山寨产业”摇旗呐喊。

6.宣传部门和文化管理部门要重视和正视山寨文化现象中存在的问题,从挽救文化创意产业根基的大局出发,采取切实措施,切实纠正山寨文化的不良倾向。对于影视文化制作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山寨文化产品决不可放任自流,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和惩处规定。

7.各民间文化组织和文化团体要组织和号召文化人携手自律,尊重同业的劳动,自觉摒弃和抵制“山寨文化”,不抄袭,不仿冒,不恶搞。

● 我拍广告首选都是经营过很多年的大企业,我拒绝过相当一部分不太靠谱的广告代言,所以钱也不能乱挣。现在食品安全法出来以后,根本都不用考虑,你就不会 做,因为你没有这个能力监管。如果一个广告出来的报酬五份当中你有一份,无论如何你是摆脱不了责任的,我相信从质量监督到生产厂家到推广的电视媒体、报纸 媒体到直接形象代言人,是一个都不能少的,你罚他们不应该罚我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或者说你罚了他们再罚我也是不对的,你只要参与了这件事情你就与这件事情 有关系,一点也不冤枉。 ——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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