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1982 发表于 2009-6-15 18:20

我国拟立法规定虐待动物致死者负刑责

2009年06月15日14:39   法制晚报   魏佳 

   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如果该法获得通过,像陕西汉中大规模扑杀动物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昨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常纪文向记者透露了此消息.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的撰写工作于去年12月开始,由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牵头,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全国多所高校学者参与写作。撰写工作开始时,曾引起诸多媒体关注。

昨日,常纪文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按照计划,建议稿将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组织专家研讨,年底将讨论定稿上报相关部门,但他并未透露具体时间表。

此外,常纪文表示,参与建议稿写作的大部分法学专家正在撰写一本系统的《动物保护法学》教程,以此让更多的人树立动物保护的意识和“动物福利”的概念。

专家观点

伤害动物将被处罚

对于近期的“汉中打狗”事件,专家指出,虽然是以防疫为名打狗,但这是对动物福利的侵害,而且打狗过程中会伤害主人的利益和情感,也引发社会上诸多动物保护人士的不满。

按照建议稿的内容,如果伤害动物,将视情节处以不同金额罚款,如果虐待动物致死,将负一定的刑事责任。

现有法律受保护动物有限

据了解,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但这部法律主要针对反走私、反盗杀等违法行为,并没有考虑“动物福利”问题,且被列入保护范围的动物种类有限。

常纪文说,对此现状,建议稿中着重强调了“动物福利”的重要性。也就是强调动物的生理福利、环境福利、卫生福利、行为福利和心理福利,强调各种动物从生至死应拥有最基本的权利。

背景链接

汉中打狗

今年3月以来,陕西省汉中市暴发狂犬病疫情,截至6月9日,有11人患狂犬病死亡,6200多人被咬伤,这一数字目前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

随后,当地government部门为控制疫情,捕杀了3万多只狗,这一措施遭到众多爱狗人士的激烈批评。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6-15 18:23

今后有关动物保护的新闻建议大家统一集中发至以下专题帖: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thread-105490-1-4.html

以便网友集中查看。。。

rjxie 发表于 2009-6-15 18:31

支持,应该立法!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6-15 18:33

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skyczheng 发表于 2009-6-15 19:09

欺负动物的人,心理都不正常!

poweru235 发表于 2009-6-15 19:25

那么多人之所以抵制奥运会就是因为中国这种东西太多了 你不尊重人权 动物们的也不尊重 太没有感情了

你可以这么对待动物 怎么能知道你不会这么对待人呢

水星人 发表于 2009-6-15 19:26

要是我能立法的话,像那种猎杀野生动物的人,不用去审讯,直接拉出去枪毙!

yelos 发表于 2009-6-15 19:52

aojieage 发表于 2009-6-15 19:54

skyczheng 发表于 2009-6-15 20:13

要是我能立法的话,像那种猎杀野生动物的人,不用去审讯,直接拉出去枪毙!
水星人 发表于 2009-6-15 19:26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这种观点!

徐1982 发表于 2009-6-15 20:48

法律到是好法律可惜关键在执行,我国早就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了,可是我们的野生动物们过的并不怎么好啊::070821_20.jpg::

水星人 发表于 2009-6-15 20:52

立法容易,执行难!

木习习 发表于 2009-6-15 23:25

杀鸡算不算 虐待

井蛙 发表于 2009-6-16 00:50

先把人的福利问题解决了,再说动物吧。

Debug 发表于 2009-6-16 09:21

我倒是反对立此法!倒是要立一部规范养狗的法律!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6-16 09:23

杀鸡算不算 虐待
木习习 发表于 2009-6-15 23:25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要看怎么杀了。。
如果今后都能像屠宰场那样“安乐杀”就好了。。。

pictoris 发表于 2009-6-16 09:25

早该这样了,记得之前网上有个挺火的虐猫视频,看得让人难受啊

meteorobs 发表于 2009-6-16 09:33

我觉得比起虐猫视频来说,火暴的浏览量才是最令人难受的。。。

南宫飞云 发表于 2009-6-16 09:59

好,支持,把心理变态者的空间越缩越小!

poweru235 发表于 2009-6-16 10:25

这个 可以参考美国的标准我记得有个18岁的孩子杀了好几个人 按照美国哪个州的法律只能判无期 但是后来检察官找到了一个盒子 里面是几百个猫狗的头骨完后陪审团一致判他有罪 执行死刑了。。

法官最后说 这样的判决对于死者是不公平的 原因就是你只能执行注射死刑 如果可以希望能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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