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五中禁止学生带手机 违者沉入水桶浸泡
2011年04月14日07:57三秦都市报本报讯 (记者 陈宛辛)学生封闭式学校内携带手机,不论使用不使用,学校一旦发现将会统一没收并集中“销毁”。而销毁的方式竟然是:在每周一学校大会上将手机沉入水桶浸泡。
4月13日,记者来到这个学校——西安市长安区第五中学,从八九个在校门口摊点买东西的学生口中,再次证实了这个情况。
虽然心中有很多不满,但一圈身穿黄色校服的学生们并不愿透露姓名。“同学甲”首先说道,“每个星期一,老师都在大会上将上一周没收的手机放进水桶里浸泡五六分钟,手机当然是不能用了,其实心里还是挺受打击的,我们男娃还好,有的女娃当场就哭了……”
“同学甲”表示,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很久了,不管是关机还是开机,只要发现了手机都会是这样的“下场”。
该校办公室杜青松老师告诉记者,学校严禁学生用手机的“先进举措”是在长安区教育局备过案的,“浸泡手机”的处理措施也是广而告之后通过家长同意和签字的,学生如果屡教不改仍用手机就会被当众“集中销毁”。
随后,记者采访了西安市洪振律师事务所王洪律师,对于学校的行为,王律师表示一经触犯了《民法通则》里最基本的“私人财产所有权”和“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是明显的错误做法,不能因为学校向学生“告知”了本不合理的惩罚规定就将“浸泡手机”和“搜身”合理化。 手机惹祸,一泡了之?
来源: 天津网-数字报刊 关键字:学校;评价老师;手机丢;废材;三秦都市报 作者:李国惠 2011-04-15 07:49
在西安市长安区第五中学,学生只要携带手机,不论使用不使用,学校一旦发现将会统一没收并集中销毁。而销毁的方式竟然是:在每周一学校大会上将手机沉入水桶浸泡。该校办公室杜青松老师表示,学校严禁学生用手机的“先进举措”是在长安区教育局备过案的,“浸泡手机”的处理措施也是广而告之后通过家长同意和签字的。有律师认为,学校的做法明显错误。——《三秦都市报》
■做得对,做得好,学生就不该带手机。
■没想到还真有人支持学校。这样让人压抑的管理方式,得不到自由,得不到尊重,试问,如此环境下学校能培养出什么样的学生?
■别的也不多说了,如果你在学校做过老师,你就会明白学校是对的。
■出发点自然无可非议,但做法未免有些欠妥。
■干什么吆喝什么可以,但是关于教育,律师就必须闭嘴了,否则以后学生都拿着“法律”当挡箭牌,哪个老师也不敢管,难免会成为自由自在的废材。
■不分青红皂白地全部“封杀”,用这种近似于暴力的教育方式,至少在学校这种文明的地方出现是不合适的。
■现在没有人真正尊重教育,人人都可以评价老师,对教育指手画脚。
■并非指手画脚,而是这种强制性的“浸水销毁”处理,于法于情于理不通。
■到各个学校看看吧,学生们上课时间把手机的娱乐功能发挥到了极致。长此以往,学生还能学到什么?
■我们也理解学校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的目的,其实是怕学生使用手机影响学习和教学秩序,但学校完全可以采取一些更人性化的手段,而非如此简单粗暴。这样做,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管理也是一门艺术,无论是管员工还是管学生。而管理的要义就在于“理”,理不正则名不正、言不顺。
■有些手机是不怕水浸的,就是开机进水都没事。我老婆就试过,把正在打电话的手机丢进下水道,几分钟后捞出来,拆开卸下电池,吹干,依旧能用。
(整理 李国惠) “浸水销毁”式管理对学生过于粗暴
2011-04-15 09:04:09 来源: 青年报(上海)
汪代华
学生在封闭式学校内携带手机,不论使用不使用,学校一旦发现将会统一没收并集中“销毁”。而销毁的方式竟然是:在每周一学校大会上将手机沉入水桶浸泡。
(据《三秦都市报》)
学生能不能使用手机,该如何使用手机,没有界定也很难有界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学校无权对学生私有财产实施任何处理手段。至于一些学校,不准学生使用手机的内部规定,也不符合情理。
虽然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的目的,是怕学生使用手机影响学习或影响课堂纪律和教学秩序,但学校完全可以作出一些符合实际的人性化规定。诸如,使用手机的学生,当进入校园后必须关闭手机或上课期间不准开机。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将手机暂时没收交给学生家长处理。
学生使用手机,也有学生的需要。他们能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使家庭多一份放心,家长少一些担心。作为通讯工具的手机,学生当然有权享用,只要不影响到学校的教学秩序,不构成对他人和课堂纪律的干扰,学校就没有权利进行不恰当的干预。
学校的严格管理是对的,但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对学生使用手机采取强制性的“浸水销毁”处理,于法于情于理不通。管理是一门艺术,任何的管理手段都必须符合常理。“浸泡销毁”是一种惰性管理,它构成了对学生“私人财产所有权”的侵犯。再说,为限制学生使用手机,便通过搜身等方式,也是对“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侵犯。
“浸水销毁”手机,是通过“高压政策”强行干预学生使用手机权,学生的私人财产,学校无权随意处置。管理的要义在于“理”,理不正则名不正、言不顺。这种非法“水处理”销毁,是管理思维的紊乱,是“脑袋里进水”,只能事与愿违,适得其反。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任何一项规定都必须符合法理和情理。利用强势话语权对学生进行无端的打压和强制,都是违法违规的乱来,必须叫停。
(本文来源:青年报 ) 法制日报:手机入水桶,“洗”不出校园秩序
2011/4/15 08:38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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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堂 漫画
学生在封闭式学校内携带手机,不论使用不使用,学校一旦发现将会统一没收并集中“销毁”。而销毁的方式竟然是:在每周一学校大会上将手机沉入水桶浸泡(4月14日《三秦都市报》)。
诚然,学校的初衷是“好”的,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弊端无人不晓。但学校的做法给人的感觉是太粗暴、太野蛮,怎么说也不应是教师传道授业解惑之道。有意思的是,学校一厢情愿式地禁止校园学生使用手机,表面上看是得到了学生家长、教育主管部门的允许或者授权,其实质还是学校一方在孤立地战斗。试想,学生拿手机,其家长会全然不知?买手机、缴话费的钱从何而来?更有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举动引发的负面影响至今不闻不问,管理职责何在?孰不知,学校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私人财产所有权和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是明显错误的,不能因为事先“告知”了,就将“浸泡手机”行为合法化、合理化。
不可否认,应对校园手机难题、维护校园秩序、在国内外都是一个难题。从2007年开始,美国200多所公立学校严禁学生带手机进课堂,一个主要原因是此前当学校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时,学生往往用手机叫来家人或校外人士,导致乱哄哄的纠纷发生。2006年,希腊教育部部长曾签署一项禁令:“所有学生都不得在校园里使用手机。”今年初,日本也着手研究禁止小学和初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以预防网上欺侮和犯罪案件。
而在我国,禁止校园手机似乎总是学校一方在战斗,即便“战斗”的方法不正确,但仍然一意孤行,得不到有效纠正与引导。因此,可以看到,各地所采用的方法五花八门,在校园安装手机屏蔽器者有之,将学生手机一律没收者有之。但令人忧虑的是,在防止手机进校园的同时,却出现了伤害或干扰:有媒体记者近距离体验手机屏蔽器后,15分钟内就出现了头昏、说话结巴、无法集中思维、胸口憋闷、恶心欲吐等状况。
解决校园手机问题,并非简单采取“没收”、“安装屏蔽器”,甚至“一律浸水桶”等方法就能一禁了之,这其中,需要反思的不仅仅是学校,家长和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深刻思考,自己应尽的责任是否尽到位了。 学生报料学校有“搜身”规定
2011年04月15日02:45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陈宛辛)4月14日,本报报道了西安市长安区第五中学将学生手机放入水桶浸泡一事。昨天,该校的几位学生再次向记者反映,除“浸泡手机”外,学校还有“搜身”的规定。对此,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否认此事,并已出面干涉。当天,长安五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学向记者反映:“学校并不只是‘浸泡手机’,由于学校是封闭式的管理,不管你走在什么地方,只要看见你口袋鼓起来,就会有人对你进行搜身,搜出来手机就扔到水里,搜出来打火机和烟会被罚款100元、50元不等。有时对女孩子也会搜身,很多人特别反感……”
“不光是被搜身,手机放在寝室也不行,门锁都是好好的,可宿舍的铺盖却经常被翻得乱七八糟,手机就没了,回来了要收拾半天。我们都很反感这些行为,但是却敢怒不敢言,很多媒体都来过,根本没人管……”
对此长安五中办公室杜老师告诉记者,学校是“无烟校园”,“搜身”是为了杜绝学校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香烟。如被搜出打火机、香烟和手机等不允许出现在学校的东西,的确会被没收。4月15日,记者就《学生带手机一律浸水》的报道采访了长安区教育局法规科科长卫民友。卫科长表示:学校管理学生是对的,但是“浸泡手机”和“搜身”的方式是绝对错误的,只有执法部门通过正常程序才能进行“搜身”,不论男女,学校都没有这种权利,不管背后的理由是什么。区教育局表示将会立即勒令该校废除此项“校规”,停止该学校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
学生带的手机一律浸水后续 给学生手机动“水刑”不是为师之道
2011-04-15 12:12:25千龙网
学生封闭式学校内携带手机,不论使用不使用,学校一旦发现将会统一没收并集中“销毁”。而销毁的方式竟然是:在每周一学校大会上将手机沉入水桶浸泡。(4月14日《三秦都市报》)
应对学生使用手机,该学校的雷人之处有三点:一是不分青红皂白,不管是关机还是开机,都会“统一没收”;二是将收缴的手机统一在学校大会上“放进水桶里浸泡五六分钟”;三是学校惯用这样的做法已经很久了,而且之前还在教育局“备过案”。我想,学校之所以坚持这样做,在学校的眼里,至少这个做法很管用,或者换句话说,再没有比“一律浸水桶”更管用的办法了。
诚然,学校的初衷无可置疑,学生广泛使用手机的利弊无人不晓。但学校的做法给人的感觉纯是太粗鲁、太野蛮,怎么说也不应成为为师授业之道。有意思的是,学校一厢情愿式地禁止校园学生手机,表面上看是得到了学生家长、教育主管部门的允许或者授权,其实质还是学校一方在孤立地在战斗。
这一点,学校之所以一以贯之的坚持至今,但并没有从源头加之治止,每周仍然召开一次惯用的学生手机“销毁”大会,但以儆效尤的实际效应咋如此甚微,似乎学生该咋的还是咋的。从这一层面上分析,问题或许不是出在学生身上,而是与校方已经早有约定的家长身上。试想,学生拿手机,所有家长会浑然不知,买手机、缴话费的钱从何而来?更有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如此应对学生使用手机现象,其已引发的负面影响至今不闻不问,不寻求比较有效、比较能让人接受的折中之策?孰不知,学校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私人财产所有权”和“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是明显的错误做法,不能因为事先“告知”了本不合理的惩罚规定就将“浸泡手机”合理化。
不可否定,应对校园手机在国内外均是一个难题。从2007年开始,美国200多所公立学校严禁学生带手机进课堂,一个主要原因是此前当学校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时,学生往往用手机叫来家人或校外人士,导致乱哄哄的纠纷。2006年,希腊教育部部长签署了一项禁令,“所有学生都不得在校园里使用手机”。今年初,日本也着手研究禁止小学和初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以预防网上欺侮和犯罪案件。
在我国,禁止校园手机似乎总是学校一方的单独战斗,即便“战斗”的方法有些偏激,也总是一意孤行,得不到有效的纠正与引导。为此,各地所采用的手法五花八门,在校园安装手机屏蔽器者有之,将学生手机一律没收者有之,等等。但令人忧虑的是,在防止手机伤害的同时却出现了新的伤害或干扰:有媒体记者称,记者近距离体验挨近手机屏蔽器,“在15分钟内就出现了头昏、说话结巴、无法集中思维、胸口憋闷、恶心欲吐等状况”;校外一些不相关的群众手机一并被莫名其妙的“屏蔽”。
应对校园手机,并非简单意义上的“没收”、“安装屏蔽器”,甚至干脆“一律浸水桶”那么一“禁”了之,这其中,需要反思的不仅仅是学校,还应该有家长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新作为”。(禄永峰)
编辑:征兵(QN010) 来源:千龙网 我还以为把学生浸水呢。。::070821_05.jpg::
标题party。。 LS联想能力太强了。。。。 买个三防手机不知道能不能过关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买手机一定要买防水的才行。 这个社会每天都有你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一般来说,学生在学校没有必要使用手机,
学校的做法无可厚非
以前见过一个视频
课堂上使用笔记本
老师用液氮处理
这学校也应当借鉴一下
使用液氮浸泡
以免那些个放水手机心存幻想 有那么麻烦吗 一板砖就行了::070821_01.jpg:: 水王啊别太水哦 不过还是水水更健康 看见标题,真的以为学生浸水::070821_17.jpg:: 一板砖电池会爆的::070821_07.jpg:: 花5000买一个军用三防手机 我们学校高一有个女生(品学兼优类型)十几天前去买书之后失踪了,她没有手机,省公安厅也派人下来了,至今仍然了无音讯。。。 我也认为要把人浸入水桶了,还想这么封建的做法怎么还在使用。
李连杰演的一部电影中就有“浸猪笼”的情节。 LS说的事件证明了手机的重要性!!! 浸泡!浸泡!
脱水!脱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