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iok
发表于 2011-5-20 19:44
那个说“要是我也会这么干”的脑残师妹呢???
swkcl
发表于 2011-5-20 19:48
可以告慰张妙的在天之灵了-----------------
www8633068
发表于 2011-5-20 20:06
恶有恶报 死刑终于成埃落定
黑皮摔锅
发表于 2011-5-20 21:04
不知道是怎么个死法!!!反正都是死!!!不如让我弄死他!!!保证会让他死的很有节奏感!!!我有很多种让他死的方法!!!……………………
woshiwangqh
发表于 2011-5-20 21:06
哥送MFB的帖子被版主封了
不知何处讨公道去
陈彬 发表于 2011-5-20 17:12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到这里投诉:http://www.astronomy.com.cn/bbs/space-uid-1.html
wjc314
发表于 2011-5-20 21:49
之所以这样判,并不代表百姓的胜利,而是丢卒保帅,如果不判,会影响到社稷的 呵呵
zxpkxq
发表于 2011-5-20 22:19
放鞭炮不可取,又不是喜事
woshiwangqh
发表于 2011-5-20 22:24
放鞭炮不可取,又不是喜事
zxpkxq 发表于 2011-5-20 22:19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放鞭炮的是王辉、张妙的亲戚合同村人。另外,我认为放鞭炮更重要的是迎接到了正义、公正的审判结果,而不是在幸灾乐祸。应该是可取的。文强被执行死刑的当日,重庆也有人在放鞭炮,一个道理。
spiderpig
发表于 2011-5-20 22:25
其实法官判罚很微妙的
主要是照顾被害人家属的情绪
如果被害人家属提出高额民事赔偿,被告家人同意支付这个判决就有可能是死缓
被害人家属比较坚决,不在乎赔偿,所以法官肯定判死刑,附带赔偿就低了,只有4万多。
这个案子虽然性质恶略情节严重,但和严重的危害社会安全类的刑事案件判决尺度还有区别,所以也是引人关注的地方。
woshiwangqh
发表于 2011-5-20 22:28
放鞭炮这张图我发的时间要比绝大多数的新闻里同一张图要早,是因为这张图是第一时间由拍摄者直接传到网上(药家鑫吧),当时我一直守在吧里,赶紧转了过来。拍摄者的附注说明了放鞭炮者的身份。
浪淘沙
发表于 2011-5-20 22:39
其实法官判罚很微妙的
主要是照顾被害人家属的情绪
如果被害人家属提出高额民事赔偿,被告家人同意支付这 ...
spiderpig 发表于 2011-5-20 22:25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一开始,药家就没想到要赔款。连道歉都是不心甘情愿的。
他们以为自己的地位身份特殊,一切都可以摆平的。
等到后来保不住命了,民事赔偿的问题已经不重要了。
这个案子的判决应当是有很教育意义的。
人命都是尊贵的。如果不珍惜别人的生命,那么自己的生命也无法得到保障的。
如果药八刀不被判死刑,以后大家走在路上都会有人人自危的感觉。
被别人撞了,只要还能走路,都要赶紧逃跑,否则他还要上来再捅自己几刀,那不死定了?
woshiwangqh
发表于 2011-5-20 22:57
其实法官判罚很微妙的
主要是照顾被害人家属的情绪
如果被害人家属提出高额民事赔偿,被告家人同意支付这 ...
spiderpig 发表于 2011-5-20 22:25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主要是照顾被害人家属的情绪”这点我不认同,关于判死刑的原因,判决书上说的很清楚了,我不必多说。因为照顾情绪而把一个人判了死刑,那国家的法律或者说是审判机关岂不是太过儿戏?还是像过去的山大王一样,他人的性命在其眼中只是普通的物品一样?
李灼
发表于 2011-5-20 23:17
判死刑估计还是影响面太大,关注太大了,怕影响大局稳定。
木习习
发表于 2011-5-20 23:24
我关心什么时候执行
zxpkxq
发表于 2011-5-20 23:27
回复 48# woshiwangqh
这种表达方式过于强烈
zibao
发表于 2011-5-20 23:27
顶起::070821_19.jpg::~~~
union62
发表于 2011-5-20 23:37
判得好!!!:victory::victory:
李灼
发表于 2011-5-20 23:41
反正现在药家鑫是挺难熬。——我倒不是同情他。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woshiwangqh
发表于 2011-5-21 00:08
判死刑估计还是影响面太大,关注太大了,怕影响大局稳定。
李灼 发表于 2011-5-20 23:17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认为如果不考虑法外的因素,那么即使没有这么大的舆论关注,仍然是死刑(而非死缓)。
woshiwangqh
发表于 2011-5-21 00:09
回复woshiwangqh
这种表达方式过于强烈
zxpkxq 发表于 2011-5-20 23:27 http://www.astronomy.com.cn/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你我,当然是过于强烈了。但是你要知道放鞭炮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