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n 发表于 2007-10-24 20:13

铁证如山,请看幸达彩页的宣传,让人贻笑大方(暂停讨论)

我在幸达专版中指出了其宣传彩页的不实之出,如下图

他们对ED的定义是"一种超低色散萤石玻璃",堂而皇之的将其ED系列归为萤石镜,天下奇闻。如果忽悠一下不懂行的人,也许就糊弄过去了,但在牧夫不行。
    众所周知,ED泛指具有低色散特性的光学玻璃,牌号有很多,是非晶体。萤石主要成分是氟化钙,是晶体。两种是完全不同的材料。幸达宣传的“萤石玻璃”完全是混淆是非。幸达ED采用的是日本小原光学的FPL系列ED玻璃,里面含有氟化物,但不是萤石。现在还没有一种光学玻璃在低色散性能上超过萤石。
    指出错误原本是好意,免得这样的东西发出去遭人耻笑。没想到幸达版主SYNTA_OPTICAL
悍然删除我的发帖,还扣上“恶意灌水”的帽子,让人汗颜。在这里特向广大星友说明事实。

[ 本帖最后由 Saturn 于 2007-10-25 12:26 编辑 ]

louww 发表于 2007-10-24 20:16

支持楼主!::070821_09.jpg::

shunter 发表于 2007-10-24 20:24

商家的宣传嘛,不要太当真.其实OHARA的S-FPL53性能和萤石相差无几了,但是毕竟是2样的东西.

从光学特性上讲,萤石最主要的用途反而不是色散系数大,而是对紫外线的高透过,这个在紫外光学领域很重要的.

wanjilin 发表于 2007-10-24 20:26

这些宣传画根本就是忽悠新人的,但新人有几个懂什么萤石、ED、APO,又有几个新人一开始就买这种高档镜子,所以搞这宣传画的根本就是。。::42::

[ 本帖最后由 wanjilin 于 2007-10-24 20:45 编辑 ]

Saturn 发表于 2007-10-24 20:27

楼上讲的有理,但毕竟是两样东西。对商家的虚假宣传决不能听之任之,该版主的删帖行为是十分恶劣的。

[ 本帖最后由 Saturn 于 2007-10-24 20:32 编辑 ]

wanjilin 发表于 2007-10-24 20:32

我看那版主根本啥天文都不懂,这方面国内随便一家望远镜公司的网络销售部门都做的比他们强

[ 本帖最后由 wanjilin 于 2007-10-24 20:46 编辑 ]

shunter 发表于 2007-10-24 20:36

大家请文明用词啊.毕竟都是文明人.我先帮你们把某些词语删除掉.

tom168118 发表于 2007-10-24 20:37

支持楼主 ::42::::luguo::

木习习 发表于 2007-10-24 20:54

::070821_09.jpg:: 嘿嘿 好

瓶装绿萝 发表于 2007-10-24 21:04

这个支持。有理有据嘛。要公正,不要暗箱操作。

luckystar 发表于 2007-10-24 21:11

ed的定义确实没有解释到位,可能信达的国内总代理确实不太懂天文,本来小事一桩大家提一下改进、理解就好啦!
唉!现在倒好,估计国内总代理营销也没有经验。
建议大家也别抓着小辫子不放啦,看信达天文版后面的态度啦,估计再这么搞,支持的人会越来越少!!!

nvidiac 发表于 2007-10-24 21:35

Saturn 发表于 2007-10-24 22:15

这就是删帖通知

badman 发表于 2007-10-24 22:21

幸达广告上说明了每一款镜子所使用的ED玻璃的牌号,这一点就值得称赞,卖东西就应该明明白白的,比只标这ED那APO的镜子好多了。至于广告制作上出现的错误,相信只是一个失误,没有恶意误导消费者的意思,只要把广告中萤石两个字去掉就行了。就是不去掉感觉也不会有人会被误导,相信在天文论坛不会有人把买到的ED镜子当萤石。

Saturn 发表于 2007-10-24 22:26

楼上可以去幸达专版看看,删了太多的帖。我原本天真的相信这应该是一个失误,但幸达版主的言行使人觉得这决不是“失误”这么简单。

besttao 发表于 2007-10-24 22:29

我说这个帖子咋活了这么长时间,原来在器材发烧里阿~

badman 发表于 2007-10-24 22:32

从未去过幸达的专版,刚才去看了一下,真是很热闹,感觉幸达的国内代理有些......
不说了,和气生财::070821_17.jpg::
楼主题目建议修改一下,感觉有些过了。幸达的广告虽有失误但也是最真实的广告,如果挂羊头卖狗肉就另当别论了,希望不是。

[ 本帖最后由 badman 于 2007-10-24 22:38 编辑 ]

MARTINHUANG 发表于 2007-10-24 22:36

才几天没上网又出大事了呀!
从楼主发的图片上看,的确是幸达表述不妥,不能简单地将ED玻璃和萤石混为一谈,这样会给人以误导的。
我说幸达也真是的,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也许那是你们工作上的一时不慎造成的,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嘛,有错就改嘛!谁有胆子敢说自己从来就不会犯错?不过把别人的帖子给删了就不太好了,欠妥当。
其实要我看:把广告中的错误纠正过来,并给大伙儿道个歉,这事情不就解决了吗?不知幸达方面感觉如何?

Saturn 发表于 2007-10-24 22:38

幸达要是有楼上期望的胸襟,早就没这么多事了。17楼的建议可以考虑。但这不是“失误”这么简单,如果是失误,何必急急忙忙通过删帖这种手段来掩盖呢?

[ 本帖最后由 Saturn 于 2007-10-24 22:52 编辑 ]

maytel 发表于 2007-10-24 23:22

称S-FPL53为莹石玻璃也不完全错误
莹石本身就不是玻璃
作为光学材料都是人工结晶
因为配方中的确是加入了氟化物(CaF2?)
S-FPL53根本就是"人造莹石玻璃"

不过乱删网友询问帖子的确是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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