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哈耶克在《通向奴役之路》和《自由的宪章》中对民主政治还只是做了反证性地支持论辩的话,经过对西方各国的民主政治过程和种种社会问题多年的亲自观察和反思之后,在1979年出版的《法、立法与自由》中,他对“最发达国家”民主制度运作中出现的问题表露出了越来越大的忧虑,开始认真反思这些国家民主制度的根本问题了。在该书第三卷的“序言”中,哈耶克一上来就说:“人们日益相信:在被人们所普遍接受的‘民主’government类型的构成中,存在着一些根深蒂固的缺陷,而这已使这些国家堕入全权性国家的危险倾向变成了一种不可避免之势。这迫使我考虑可替代性的制度安排……尽管我深信民主的基本原则是我们迄今为之所发现的使和平变革成为可能的惟一有效方法,但也为人们越来越明显地不再把民主视作为一种合意的government治理方法(a desired method of government)而深感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