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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毒软件业野蛮生长法则:自己研发病毒自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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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1982 发表于 2010-12-2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辽宁–葫芦岛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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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http://it.sohu.com/20101202/n278040908.shtml

孙燕飚 何天骄

  时隔4个月后,瑞星杀毒造假案又有了戏剧性的变化。

  近日,瑞星杀毒造假案的主角——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冰的二审结果仍维持一审的死缓判决。而据于冰的最新供认资料,相当一部分病毒是杀毒软件公司自己的科技力量研制的。于冰供认,瑞星公司向其行贿时就提出条件,由公安机关发出病毒警报,提示用户下载该公司杀毒软件进行杀毒,而病毒则是由瑞星公司“研制”的。

  “其实这是杀毒软件行业里的公开秘密。”国内一家知名PC厂家高层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制造病毒和查杀病毒有点像间谍和反间谍游戏,如果没有病毒,查杀病毒也无从谈起。只有病毒越多越厉害,杀毒软件才能更畅销。所以杀毒软件一般都会有专门制造病毒的研发人员,这样做也有助于公司查杀病毒技术的提升。

  “你简单想想,很多病毒预警都是说,最近会有什么病毒将要大规模漫延,而正好又有什么品牌的杀毒软件可以查杀。或者有些病毒今天才出来,第二天就有某个杀毒软件宣称,可以查该病毒。”该高层说,这些杀毒软件厂家真的太及时了,他们怎么知道病毒要漫延,除非自己测试过其威力。只有那些真实属于病毒制造爱好者制造的CIH和熊猫烧香等病毒,才会让杀毒软件厂家忙上几天,才拿得出查杀方案。”据悉,该高层曾被杀毒软件厂家看中,所以他才知道这些游戏潜规则。

  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或许正是基于此游戏潜规则,当时于冰才肆无忌惮地炮制“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因为于冰也不相信东方微点公司不会用到行业潜规则。

  根据媒体报道,瑞星公司与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的关系一向颇为紧密,双方长期联合发布每日的病毒预警信息,一直引起行业内其他公司的不满,认为这是非正当竞争。为何发布每日的病毒预警信息也会构成非正当竞争?最好的答案莫过于于冰的供认,病毒可以是杀毒软件公司自己制造。

  “只有不良杀毒软件厂家才会自己制造病毒。”奇虎360公司副总裁李涛指出,除了已曝光的杀毒软件厂家外,还有一些杀毒软件厂家也从事该勾当,只是没有被曝光。

  作为“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受害者、瑞星公司前总裁、东方微点创始人兼总裁的刘旭更有发言权。2008年底,刘旭曾公开表示,防病毒公司造病毒、传播病毒其实存在很多灰色地带,流氓软件有很多都是正式公司编写的,介于病毒和正常程序之间的灰色地带。很多防病毒公司也把流氓软件当做病毒来杀。

  “在上世纪90年代,自己研发病毒自己杀的游戏方式,在很多杀毒厂家都有采用。”一位刚从国内知名杀毒厂家离职的软件工程师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这种现象直到2000年后才有所收敛。当时有个软件工程师从瑞星公司离职后,自己开了一家杀毒软件公司,就自己制造病毒自己杀,结果该软件工程师被判刑,“大家自此之后才收敛了。这个故事,国内杀毒行业业内人士都知道。”

  上述软件工程师还指出,杀毒软件厂家比拼的就是查杀新病毒的快速反应,最好就是“我有你无”。现在一些手机杀毒软件厂家有时也在用这招,因为手机杀毒软件厂家目前还没有很好的盈利模式,所以有些安装了手机杀毒软件的用户经常会收到提示,“又有什么新病毒出现,需求付费升级。”

  “因为目前手机病毒危害度并不高,最多也就是删除通讯录。用户也不多,法律风险很小。”上述软件工程师说。

  规范执行力不足

  也许瑞星的快速崛起更能说明“以身试险”制造病毒的利益之大。

  刘旭表示,瑞星进入杀毒零售市场的时候,那个时候还没有CIH(非瑞星所制造)。由于瑞星快速对CIH病毒实现查杀,瑞星市场份额从当时不到1%迅速上升至26%,所用时间不过几个月。

  对此,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律专家胡钢认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这类行为,除了法律途径外,只能通过道德谴责对其监督,社会上目前尚无明确的行业规范。”第三方分析机构缔元信互联网行业高级分析师于明告诉本报。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助理石现升向本报坦言:“对于杀毒软件公司散布网络病毒,协会尚无明确的行业规范出台,协会目前也只能引导行业自律,采取正当手段竞争。”

  事实上,不仅杀毒行业,整个互联网信息安全方面的规范都不完善。上海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业务委员会主任商建刚告诉本报:“就信息安全方面的规章文件特别多,而规范却很少,即便有,执行力也不强。这是导致该行业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
上联是:阳世三间为非作歹任由你,下联是:阴曹地府古往今来放过谁?横批:你可来了!
crddcrdd 发表于 2010-12-2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忻州 联通
这个早不是秘密了。 国内环境下必须的产物。  做软件多年的朋友。肯定早有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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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rai 发表于 2010-12-2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这在IT界已经不是秘密.....没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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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724213 发表于 2010-12-2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岳阳–临湘市 电信
就像  街头买膏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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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星空 发表于 2010-12-2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移动
汗!就差消防队纵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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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猫战斗力 发表于 2010-12-2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昌平区 联通
破瑞星做的杀软一个病毒也查不出来,自己还写病毒,这样的企业为什么不灭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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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夜 发表于 2010-12-2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电信
老早就觉得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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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人 发表于 2010-12-2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本溪 联通
回复 6# 家猫战斗力
一直在用卡巴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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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猫战斗力 发表于 2010-12-2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昌平区 联通
回复 8# 水星人


    卡巴有点敏感过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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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ffy 发表于 2010-12-2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孝感 电信
早知道此事,卡巴厉害!把我多年收集的工作软件干掉好几个,直接一棒子打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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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Ess 发表于 2010-12-2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电信
卡巴太卡了,我比较喜欢大a和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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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巽风 发表于 2010-12-2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电信
虽然这个在业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不过这个时候这篇文章不过是一个企业报复另一个企业的枪文罢了

rising前几年太娱乐了,今年好点,包括杀软本身,不过由于最近太高调了,于是招惹到某公司了…… 反正某公司最近到处乱咬人,或许觉得抗不住了,今天宣布撤销了一项反诉


瑞星搞微点的本身其实也蛮复杂的,说白了一样是企业内部利益分配产生了矛盾以后的结果,要不然,也不会有微点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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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の秒针 发表于 2010-12-2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顺德区 电信
是真是假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有免费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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