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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碰撞:春节鞭炮禁放还是解禁? 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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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05-2-11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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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快到了,又该是“新桃换旧符”的时节,人们不免又想起“爆竹辞岁”的热闹景象。一边是我国部分城市继续下大力抓节日爆竹禁放,一边是国外传来消息,禁止燃放鞭炮34年的新加坡自1月3日起解禁。关于是否应禁放爆竹,是多年来的“旧话”,不过今年的“新提”还真值得关注。

评说链接:

晶报:春节燃放鞭炮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作者:郭松民)

   前段时间,凤凰卫视专门组织了一场讨论,研究洋节大行其道算不算是“文化入侵”。我觉得,说是“入侵”实在是有点言重了,说是“磁铁效应”可能就更准确一点:什么“树”啊、“卡”啊、“老人”啊满天飞,连手机里也时不时地蹦出一条什么什么的短信,删都删不及。至于“盛装舞会”、“晚宴”更是给年轻人找乐子提供了良机,它怎么可能不产生吸引力呢?

  鞭炮之于春节,在笔者看来,如同“树”、“老人”之于洋节。春节燃放鞭炮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对于浓厚节日气氛,抒发过年的喜庆心情,不失为一种具有独特魅力的形式。有了鞭炮燃放时的脆响、闪光和硝烟味的春节,才是一个没有被割裂了的春节,是一个完整的春节。

人民网:爆竹辞岁是国人恶癖,理应戒绝(作者:李启咏)

   看到辽宁铁岭一个烟花爆竹厂爆炸炸死37个人的消息,我半夜没睡着,想起了国人的恶癖。算起来,中国人的恶癖实在不少,比如女人裹脚,好好的一双脚,用布条子紧紧缠了一圈又一圈,越缠越小,最后几乎浓缩成了一个肉疙瘩,我们的祖先却美其名曰"三寸金莲"。好在这些旧俗都没了,我们的祖先有觉悟,改掉了。不过留下的坏习惯中, 还有一个大的陋习没有扔掉,那就是春节前后放烟花爆竹的旧俗。

    爆竹一响,震耳欲聋,搞得人晕头转向;碎纸各处落,脏了环境,爆炸后的烟雾毒气叫人吸到肚子里还容易生毛病。小孩玩不好,还会炸伤眼睛,打掉手指,一到年关,医院里的就有鞭炮惹出的病号。烟花爆竹还容易引出来火灾。更要命的是,因为消费市场大,所以生产也旺盛,生产的企业越多,恶性事故的概率就越大。我们可以看看世界上其他国家,有像我们这样毫无价值的死人的吗?

   旧的习俗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有时就是需要一点强制力。燃放烟花爆竹这种风俗祸国殃民,应该早日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对此,政府责无旁贷,应加强立法。顺应历史潮流的东西,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东西,人民会支持。第一步,我看应在城镇全面禁燃。农村也要尽快全面禁止,几年就可以解决问题。 现在有新型产品,有响声但不含炸药,可以替代,可以推广。

  同胞们,为了环境,为了安全,为了幸福平安,别再放烟花爆竹了!  

江南时报:烟花爆竹没有“原罪”(作者:盛大林)

   由于接连发生爆炸事故,江西省曾于2002年初表示将逐步退出烟花生产领域。这种做法颇有“壮士断腕”之风,但也有“因噎废食”之嫌。无数的事实证明,与烟花爆竹有关的事故都与监管的缺位直接相关。烟花爆竹并没有“原罪”,它所制造的“罪恶”其实都是“人为”的。只要措施得力、监管到位,把生产中所有的不安全隐患都消除,将所有不合格的烟花爆竹都赶出市场,那就完全没有必要退出烟花生产领域,也不必为是否“禁放”而争论不休。


新京报:政府应保护疏导,为国民提供良好安全的燃放鞭炮条件(作者:阮占江)

   禁放鞭炮已经34年的新加坡,1月3日起正式开禁。当地媒体用了“一大惊喜”来形容这一变化,称赞“这回政府从善如流,灵活变通,让人民重温燃放鞭炮的热闹,对老百姓来说才是实在和贴心的改变”。

  新加坡此次为了为国民提供良好安全的燃放鞭炮条件将派出警员、消防员、工商保安警员、救伤队员、基层组织义工等人员对市民进行保护,其中甚至还有“几名礼聘而来、拥有专业执照的军火专家”。新加坡政府的做法体现了灵活、主动的办事风格,这样根据可能出现的问题而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既充分保留了燃放鞭炮的喜庆、祥和气氛,又能够有效地避免各种灾难和损失的发生。结果政府虽然付出了不菲的的成本和代价,但市民却享受到了“欢欢喜喜过年”的快乐。

  我认为新加坡政府的这种灵活而负责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很多时候,矛盾本身恰恰是检验政府本身职能、提高其行政管理水平的最好方式。而如果在具体的日常管理当中,各级政府不但不因噎废食,反而积极主动地承担原本属于自己的责任,并积极为其支付成本,如此,政府往往最能够得到民众的一致好评和极力拥护。


编辑留言:

   “爆竹辞岁”是一种传统陋习吗?老百姓过年就真的离不了爆竹吗?这个“禁”,您希望解还是不解?新加坡的做法有借鉴意义吗?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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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5-2-11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挑战禁放令:法规与民俗的尴尬博弈

2005年02月11日02:27 新京报    
  除夕夜,尽管北京市出动十几万公安、安监、工商、治安积极分子夜查禁放,然而,在禁放区四环、五环内燃放现象依然严重。2月9日零时,随着农历新年的钟声敲响,市区禁放地段烟花爆竹燃放不断,个别禁放区失控。


 事实上,自1993年开始实施《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禁放令在十多年间每每遭遇挑战。而市民之所以要冒着损伤身体、引发火灾甚至被行政拘留等风险抗令不遵,据一位全家集体抗令的市民说,是因为“在爆竹声中,才能体味过年的滋味,这是咱老祖宗留下的传统”。


  作为农历新年的春节,一直以来都是中国最具文化内涵和传统魅力的节日,也是最有凝聚力的节日。当它到来时,无论千山万水,都难以阻隔游子归家的路。而贴年画、写春联、吃饺子、放爆竹等,则构成了这个节日的重要元素。“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王安石的这首诗,就形象地展示了爆竹等节日元素的重要象征意义。但随着现代工业文明全球化的推进,尽管作为古老中华农业文明象征的春节这个节日本身没有受到太大冲击,可构成它的重要元素,如放爆竹等却遭遇了严峻挑战。


  自北京市对烟花爆竹发布禁放令后,全国先后有近300个城市纷纷效仿,而制定禁放令的理由也基本相同,那就是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导致火灾、造成空气污染、危害人身安全等。然而,虽然在禁放上做了大量的宣传、组织、督察等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些城市却也和北京一样,遭遇了禁放与反禁放的尴尬,禁放的政府与反禁放的部分民众俨然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由此,不但法规的尊严受到了损害,民俗的乐趣也受到了冲击。


  在此情况下,当初出台禁放令的城市,有的依然严格执行禁放法规,并加大了执法力度,如北京市首次成立了禁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的则陷入了放禁两难的尴尬,如南京市采取折中的办法“有限开禁”;还有的全部解禁,如济南市今年取消了春节禁止燃放鞭炮的禁令。截至目前,在全国曾经实施鞭炮禁放令的近300个城市中,已有100多个解禁。从这个数据以及北京市今年执行禁放令的实际效果看,似乎在禁放与反禁放的博弈中,反禁放一方开始有占上风的趋势。


  其实,考察其中的原因,不外乎三点:一是受国内外部分城市解禁的影响,市民呼吁解禁的声音日渐高涨。在国外,已经禁放34年的新加坡于去年1月3日正式开禁;在国内,上海、青岛、杭州等大城市也早已开禁。二是禁放执法困难,执法者常常遭遇“亲情”阻力。三是由于严格控制烟花爆竹进入市场,客观上为“黑市”烟花爆竹提供了巨大的活动空间。以北京市为例,尽管今年元旦的禁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北京市禁放办在暗访中发现,在远郊区县的非禁放区内,80%的销售点非法销售伪劣及超标的烟花爆竹。


  身为现代社会的公民,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当然应该首先以法律为准绳。这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但是,在禁放这件事上,为什么还会出现法规与民俗的普遍冲突呢?从政府禁放的理由看,禁放令体现了政府对社会秩序和民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负责;而从部分民众要求解禁的呼声看,禁放令虽然对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有所保障,但也限制了自己追求节日美好享受的自由。显然,不管是政府还是民众,其出发点都是为了使民众的生活更幸福。在这一点上,大家的利益是一致的。而矛盾之所以还会产生,其主要原因很可能在于立法者没有在政府与民众的利益之间求得平衡,即既充分保障法治的尊严,又努力维护民俗的美好。


  要求得政府与民众的利益平衡,我们认为,对立法者而言,应在充分尊重民俗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听取民意,让所立之法体现最大多数人的意志,并且尽可能好地保护民俗。要知道,作为一种民族精神,民俗是任何物质利益都难以代替的。其次,单纯依靠立法改变一个民族固有的风俗习惯,是很困难的,所以,立法者还可以考虑在“禁”之外,寻求变通之法。比如,在烟花爆竹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上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杜绝伪劣和超标烟花爆竹,最大限度地降低民众燃放烟花爆竹所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对民众而言,也应在追求节日美好享受,传递千年一脉的民族精神的同时,努力恪守法治底线,维护法治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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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哈勃 发表于 2005-2-11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越秀区 电信
能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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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kies 发表于 2005-2-12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内蒙古–通辽 中移铁通
反对禁放!!! :twisted: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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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开物 发表于 2005-2-12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南平 电信
我们这可没什么限制,这几天晚上都是火光冲天 :twis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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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小星 发表于 2005-2-12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龙岩 电信
年三十放得电视都看不了!热闹啊!也挺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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婧子 发表于 2005-2-12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廊坊 联通
我们这里三十晚上8:00~第二天中午12:00说话基本上得冲着耳朵用≥90分贝的声音才能听见。那个鞭炮声啊~~
不过我家也凑了个热闹,在楼下炮声“余音绕楼3分钟未绝”时放了个500响的 :mr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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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5-2-12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八纬路镇彦网吧
大家还忘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对环境的危害!!
30那天晚上我们这里的空气质量达到了5级重度污染!!
这种污染绝不亚于汽车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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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5-2-12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八纬路镇彦网吧
下一步我们还要禁什么?

2005年02月12日02:33 人民网    
  禁了密云灯会, 禁了烟花爆竹, 北京因噎废食!文明进步不是完全抛弃传统而拥抱西方文明。如果非要让中国人放弃大年全家团圆,而象西方一样去滑雪、 狂欢, 结果只能是部分“精英”们能够模仿得惟妙惟肖,而普通民众觉得无所从,整个社会变得不伦不类。


只有民族的,传统的才是世界的。即使处于现代西方文明中心的纽约唐人街的大年庆典游行,鸣放爆竹也开禁了。难道美国社会不知道鸣放爆竹是污染, 敲锣打鼓产生噪音?是因为不鸣放爆竹的新年,不敲锣打鼓的游行就没有新年的喜庆气氛。这也是美国主流媒体不断呼吁才逼迫纽约市政府解禁。同时正是解禁后许多美国主流大公司看到了商机盎然, 赞助加大,才人气大增,越办越好。


  有如这次的全国性禁赌, 就跟以前的侧重点不一样。对家庭朋友间的无伤大碍的小打小闹网开一面,重点放在腐败分子的出境赌博上。这样一来击中要害效果显著,对鸣放爆竹的禁与蔬有启示作用。


  人们往往津津乐道西班牙的斗牛和巴西的狂欢文化, 殊不知几乎每年不乏事故发生。而那些认为西方的东东才配称现代文明的人,跟那些断言只有西方人才能治理好香港的论点一样,是殖民主义的思想(邓小平语)。


  何况人们也不一年到头无节制地放, 那才是真正的浪费(好莱坞的大片是不是浪费?)如果认为鸣放爆竹有不好的地方,那就规定好鸣放爆竹的时间地点, 而不是违背以人为本的宗旨一刀切地禁止。那样只能导致人们偷偷摸摸地放,然后我们的精英再居高临下地指责自己的人民素质低。 西班牙的斗牛节和巴西的狂欢节,还有纽约唐人街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的能举办奥运会的北京市政府除了一刀切式的禁止外就束手无策?


  禁了密云灯会, 禁了烟花爆竹, 下一步我们要禁什么?难道真的是象人民大学张惟英教授倡导的,北京市政府王歧山市长施行的--禁止贱民进北京?来源:人民网 网友:仰天长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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