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长期每日连续上网超6小时可能被诊为精神病

[复制链接]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11-23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天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加入牧夫(请注明天文爱好者,否则无法通过审核,请勿使用gmail/outlook/aol/icloud邮箱注册)

×
2008年11月23日05:24   人民网—人民日报

相关报道


网瘾被纳入精神病范畴引争议 正报批卫生部

“网瘾”被列为精神病 半数以上被访学生反感

网瘾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 确诊容易防治难


本报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李晓宏)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


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

延伸阅读

中国治网瘾第一人称网瘾人群最小者仅两岁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称网瘾人群中大学生占一半

我国约有4000万未成年网民“网瘾少年”占10%
小叶3 发表于 2008-11-23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
     还好我很少上网    而且上来了  也肯定不超过6小时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木习习 发表于 2008-11-23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南京
我是精神病了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赫歇尔 发表于 2008-11-23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十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supemars 发表于 2008-11-23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武汉
扯淡  这样说来 taobao的 全部是神经病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11-23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

精神病的范畴还是很广泛的

不都是疯癫的才算精神病,精神失常的疯子不可怕,可怕的是精神正常的疯子。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VIVAVIVA 发表于 2008-11-2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甘肃兰州
时不时就会从地底下冒出来些所谓的“砖甲、谑蛰”,无视中……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zheng123 发表于 2008-11-23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杨浦区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11-23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

尤其是

某些BZ们吧。。。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小叶3 发表于 2008-11-23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
      .....................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dcw757 发表于 2008-11-23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疾风kid 发表于 2008-11-23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宁波
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8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1年多。
已经精神病了。。上班使用电脑算不算。。。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hfatw 发表于 2008-11-23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徐州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小荷 发表于 2008-11-23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
::0023::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DirectX2 发表于 2008-11-23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福州
那些醫院裏都在網絡進行醫療通訊超過10小時,按照[標準],應該界定那些醫生磚家們為精神病患者了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夏歌长弓 发表于 2008-11-23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十堰
这样说     这世界上没几个正常人了 ~~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8-11-23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 绝对正常的人

因为我们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而不是生活在理想实验室中。。。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花楹 发表于 2008-11-23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
那要是这么一来,好多情况都得算是精神病.....必须酗酒什么的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n_a_s_a 发表于 2008-11-23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丰台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APP下載|手机版|爱牧夫天文淘宝店|牧夫天文网 ( 公安备案号21021102000967 )|网站地图|辽ICP备19018387号

GMT+8, 2024-10-6 06:04 , Processed in 0.098367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