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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产开发商雇凶杀死钉子户独子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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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4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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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09/1103/06/5N662H6F00011229.html重庆房产开发商雇凶杀死钉子户独子获死刑2009-11-03 06:54:14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跟贴 1013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因为拒绝搬迁,重庆市万州区“钉子户”崔英安、秦万兰夫妇的独子被人当街杀害。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雇凶杀人董事长死刑。

中国青年报11月3日报道 因为拒绝搬迁,重庆市万州区“钉子户”崔英安、秦万兰夫妇的独子被人当街杀害。被指雇凶杀人的开发商董事长向世全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
这起被告人被坊间称为“史上最牛开发商”的案件,成为当地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
三次催促:“找人拿刀子捅那老头屁股两刀”
8月26日的庭审中,检方的指控让这起被广泛关注的雇凶杀死“钉子户”独子的“史上最牛开发商”案内幕浮出水面。
2004年年底,重庆市黑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春天花园,需要拆迁崔英安所居住的乌龙池100号附2号楼。当时,该公司并未办理拆迁许可证,系违法拆迁。
同一栋楼的10户居民陆续和开发商达成协议,到2007年9月,剩下两户没有谈妥,一直未搬,3年里,即使频遭停水、停电、堵塞下水道等“阴招”,他们仍坚持与开发商“拉锯”。
警方侦查结果表明:向世全对这两个“钉子户”感到头痛。2007年四五月间,他将曾两度因盗窃罪被判刑的冉启富单独叫到办公室说:“西山车站洗车场对面斜坡的几幢房子大部分搬了,只剩两家没搬,姓崔的老头要凶一些,你莫出面,喊几个人去教训他一顿,拿刀子捅那老头屁股两刀。”
冉启富说:“老年人,岁数大了,流血多了,怕把老头捅死啦。”
“他屋有儿女不?”向世全问。
冉启富回答:“不晓得。”
“那我问一下哒(方言,意同‘了’——记者注)来。”向世全说。
2007年七八月间,向世全对冉启富说:“那个老头有个儿子,是个眼镜,多花点钱就要得,还是把他整一下。”并称,“事情办成后,还是给帮忙的人几千块钱”。
过了10多天,向在西山车站不夜城碰到冉启富问:“啷个还没有动静呢?”冉启富回答说:“我还没有看见人咯。”
2007年9月16日12时许,冉启富找到涂启兵(已判刑——记者注),让涂叫两个人教训崔家儿子一顿。涂在冉的授意下,打电话将史光辉(在逃)、王仪华叫来见面。4人见面后说定由史、王出面教训崔家的儿子。
崔家的独生子崔军当时31岁,是万州区电信局职工,当时正因病住院。当天从医院中途回家吃饭后,送外甥女去公交站。史、王尾随其后。
13时30分左右,史光辉喊“上!”王仪华打了崔军面部一拳,3人发生扭打。史在崔军背后用刀捅了其大腿和臀部,当崔军还击时,又被史捅了胸部。史、王随即逃逸,崔军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当天晚上,冉启富得知被捅的崔家儿子死后,立即给向世全打电话:“那被捅的眼镜糟哒,人死哒。”向说:“我晓得哒。”
钉子户悬赏缉凶,开发商暗打“飞的”
案发20天后,痛失独子的秦万兰在万州区大街小巷悬赏缉凶:“我和我老伴郑重向公安机关和市民承诺:凡能抓捕或扭送冉启富、史光辉,无论是否警察或普通公民,论功行赏,奖10万元人民币(我和我老伴毕生积蓄),立此成誓,绝不食言!”
崔家坚称开发商雇凶杀人,坊间也盛传杀人事件与开发商有牵连,但黑龙集团极力否认。
去年10月13日,黑龙集团董事长向世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是文明拆迁。”他称冉启富案发前因为打架被该公司处理后,离开了公司,并非公司员工。“我们希望尽快把冉启富抓住,这样就能把(与黑龙集团的)关系撇清”。
检方指控,案发后,冉启富先后逃到广东、湖南、湖北、昆明、重庆等地躲藏。其间,向世全、冉启春、邓鹏飞多次为其提供资金及躲藏地点。
警方侦查结果显示,向世全和冉启春曾经乘飞机到广州,与冉启富见面,并送去现金5000元。此后,向等人还曾开车到武汉与冉启富见面。
去年11月,除史光辉外,涉案人员全被抓获归案。11月14日,曾“叱咤”一方的重庆黑龙集团董事长向世全被刑事拘留。
曾向报社索赔300万元,如今悄悄撤诉
而在此前一个月,该集团还曾状告重庆商报社“侵犯其名誉”,要求赔偿300万元。
2008年9月27日,该案的两名被告人涂启兵、王仪华被判刑后,《重庆商报》依据法院判决以《开发商员工指使他人杀害钉子户独子》为题进行了报道,10月7日,该报以《丧子钉子户悬10万缉凶》为题做了后续追踪,引发舆论密切关注,一时成为热点。
10月15日,黑龙集团以名誉侵权为由将该报告上法庭。诉称该报两篇报道使用“醒目”标题,故意将崔军之死指向原告公司,“只要看过上述两篇文章的人都会认为:崔军是被开发商找人杀死的”。
该公司声称,重庆商报上述两篇文章刊登后,随即被国内部分报刊转载,特别是在互联网上被大量网站、论坛转载、转贴。众多网友看到文章后对原告及法人代表骂声一片,不少网友甚至将电话打到公司进行辱骂……“原告多年来建立起来的良好声誉在报纸的诬陷下,正面临重重危机,不但信誉大为降低,而且随着网站、论坛转载、转贴数量的增加,原告的声誉还会进一步被丑化、被妖魔化、被黑社会化,生产经营活动还会受到更大负面影响”。
其诉求除了恢复名誉、公开赔礼道歉外,还要求赔偿损失300万元。诉状写道:“为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唤醒新闻报道的良知,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判。”
去年12月24日,向世全被执行逮捕;2009年3月13日,黑龙集团主动向法院撤诉。
法院一审判处“最牛开发商”死刑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向世全指使冉启富找人教训被害人,冉启富又指使涂启兵并由涂启兵邀约王仪华、史光辉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被害人死亡,向世全、冉启富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事后又提供资金及躲藏地点帮助冉启富逃匿,并许诺给付冉启富房屋一套,意图隐瞒事实真相,向世全系犯意的提起者、行为的指使者,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造成的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向世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被告人冉启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被告人共同赔偿崔家家属17万余元。其余被告人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数年不等。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
 楼主|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4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在圈地运动中常用的手段,竟然也被我们堂堂“天朝帝国”的地产商们学会了。
看来“天朝”也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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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11-4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这家的手段明显过分了。同样是动用黑社会,人家一般董事长根本不会出面的,这个公司显然本身就是黑社会的,当然要予以严打。其实现在电视上这样的公司也拍得多了,现在不过是让我们看见了一个现实版本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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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nkwenshuai 发表于 2009-11-4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光环新网
权钱交易,枪打出头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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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这次判得比较公正,或许与重庆的打黑运动有关。

但这样的事件层出不穷,总不是好现象啊。
天朝的高层们(既得利益者),难道就不怕江山不稳吗?

一手发令者(向世全)判死刑,这有镇慑作用,以后的雇凶者会考虑一下值不值去杀人了。
二手发令者(冉启富)死缓,似乎稍判轻了些。
持刀者(史光辉),在逃,不知抓住了后,该当何罪,按说也少不了死刑的。虽然是受雇于人,但不是被胁迫的,且也已经致受害人死亡了。
另一个帮凶,没说判几年。为虎作伥,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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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哎浮欧 发表于 2009-11-4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星云融创安全宝CDN节点(电信机房)
早该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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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net 发表于 2009-11-4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高能物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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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浪淘沙 发表于 2009-11-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我看到标题的死刑,就猜到会缓期执行!
看这篇义正严词,鼓舞人心的报道到最后,才看到精华之处“缓期执行”!
唉~,为什么有让我猜中呢?我宁愿才错哦! ...
skynet 发表于 2009-11-4 21:27

你的回答只能得80分啊,不能打满分。

老大死刑,(你猜错了)。

老二死刑,缓期执行(你猜对了)。

老三老四等小喽喽,没说具体刑期。(你也没猜对也没猜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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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sky82615 发表于 2009-11-5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云南–昆明 电信
全该整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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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11-5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这是一审,还没定案呢。到了二审,我估计董事长也是死缓吧。当然,以前也有例子是死刑并执行的,大家不知道是否记得几年前的昊天集团案(那位董事长的夫人是著名舞蹈家卓玛)。
报纸上这几天连载的正是保镖与杀手的较量,推荐浪兄读读。另外,建议多发些讴歌我们伟大改革开放成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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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心发冷 发表于 2009-11-5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两句至理名言: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另外,本人反对毒针死刑。这对震慑暴力犯罪不利,应该增加对黑恶势力的打击,使用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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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net 发表于 2009-11-5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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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net 发表于 2009-11-5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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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真 发表于 2009-11-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联通/E家宽频
活该!
这种人就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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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net 发表于 2009-11-5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高能物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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