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夫天文网

 找回密码
 加入牧夫(请注明天文爱好者,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公告] 管理人员换届改选公告

[复制链接]
业务小崔 发表于 2009-12-2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福建省厦门市 中移铁通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加入牧夫(请注明天文爱好者,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x
为更好的为广大牧夫会员服务,从即日起对所有版主进行换届(商家版除外),并热切的邀请广大牧夫会员朋友的加入。

申请时间:2009年12月27日-2010年1月12日

牧夫天文论坛申请版主的要求:
一、每天在线管理论坛最低不得少于2小时(必须保证在线时间,本条规定为其他要求的前置条件,如不能保证在线时间则不能成为版主)。
二、善于交际,有责任心。
三、保证一定的发帖数量,能调动牧夫会员的发帖回帖的积极性
四、对简单的天文知识有一定基础。
五、担任版主期间原则上不建议成为其他同类型论坛的版主。
六、担任版主期间,如因个人特殊情况而导致长达一周不能管理版面,并没有向超级版主或管理员提出请假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版主职位。
七、商家版块的版主不用重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在牧夫天文论坛担任版主(爱牧夫公司版面版主和商家版面版主除外)未经允许不得在论坛上从事一切商业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这里指的商业行为是指除二手转让外,其他的未经允许的在论坛上的销售行为)

特别提醒的是:申请牧夫天文论坛地方版的版主朋友们,对其有如下规定
1、地方版面如一周内没有新贴子,版面将被冻结。若3个月内没有新帖子,版面将被永久撤销。
2、若地方版面在版主申请截止日开始一个月内,无版主申请,版面将被冻结。若3个月内没有版主申请,版面将被永久撤销、
对于从来没有在牧夫天文论坛当过版主的朋友,若被选任为版主,则有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根据牧夫管理团队的综合评定,决定其留任与否。

过期未申请的并未说明情况的原论坛管理人员,将于2010年2月1日解除论坛职务。

作为版主,牧夫天文论坛将视其担任期间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实物奖励
如果您希望加入到牧夫的管理团队中来,请填写申请表email到postmaster@astronomy.com.cn
在任所有版主(包括超级版主、管理员)如想继续担任也请填写申请表
特别强调的是:牧夫天文论坛管理团队是一个集体,
我们需要的是能够和我们同心同德一起服务天文爱
好者的人才。如果您觉得自己有这份热情愿意承担
这份责任,欢迎您来申请。我们真诚的期待您的加入。

牧夫天文论坛版主申请表.rar (2.69 KB, 下载次数: 192)
                                                                                                                                                           牧夫天文论坛
                                                                                                                                                           2009.12.27
水星人 发表于 2009-12-27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本溪市 联通
又得重新填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reportin 发表于 2009-12-27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嘉定区 电信
日子有BU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73703549 发表于 2009-12-27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茂名市 电信
水星继续做超版啊,顶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son 发表于 2009-12-27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电信
所有版块都申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u27mylove 发表于 2009-12-27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深夏 发表于 2009-12-27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钦州市 电信
。。。。我就不凑热闹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kyczheng 发表于 2009-12-27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省邢台市 电信
每天抽点时间,来牧夫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物换星移 发表于 2009-12-27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省龙岩市 电信
偶们通常都是在地下工作滴,就不转入地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12-27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电信
我11月初就发了申请表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心灵信标 发表于 2009-12-27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洛阳市 联通
学生没时间上网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花楹 发表于 2009-12-27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联通
2# 水星人

填吧~~比起办那些手续填的表可少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phenix 发表于 2009-12-27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黑龙江省绥化市 联通
"在牧夫天文论坛担任版主(爱牧夫公司版面版主和商家版面版主除外)不得从事一切商业行为"

能否详细界定这里所说的“商业行为”?

例如版主是否可以进行个人的二手交易,是否可以开实体店或者网络销售天文器材等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东写西涂 发表于 2009-12-27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这里的版主和管理员都干得很好啊,为什么要改选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幽哎浮欧 发表于 2009-12-27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星云融创安全宝CDN节点(电信机房)
呃,又要换届了吗?
那个,我还是继续做我的小版主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业务小崔 发表于 2009-12-27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大连市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楼上的各位已经将“商业行为”写明:
需要注意的是:在牧夫天文论坛担任版主(爱牧夫公司版面版主和商家版面版主除外)未经允许不得在论坛上从事一切商业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这里指的商业行为是指除二手转让外,其他的未经允许的在论坛上的销售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业务小崔 发表于 2009-12-27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省大连市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白羊星座 发表于 2009-12-27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电信
支持!改革才会带来新生的力量,为论坛注入新的活力!新年新气象~牧夫论坛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天文爱好者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gohomeman1 发表于 2009-12-27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电信
好吧,我已经重新发了一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edward0102 发表于 2009-12-28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省长沙市 电信
支持此換屆活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