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关于移动:香港黄隆的《自制天文望远镜》

[复制链接]
zqf 发表于 2003-8-6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天河区 电信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加入牧夫(请注明天文爱好者,否则无法通过审核,请勿使用gmail/outlook/aol/icloud邮箱注册)

×
由于没有取得黄隆先生的同意,这个主题——香港黄隆的《自制天文望远镜》,暂时关闭。请大家谅解,谢谢大家!
 楼主| zqf 发表于 2003-8-6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天河区 电信/黄埔区电信
大家可以去黄隆的网站。
http://www.hkastroforum.net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Wah! 发表于 2003-8-11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Hknet公司
黃隆先生正式對於部份天文同好把他的網頁制成壓縮檔并公開給人下載,作出了回應:
http://www.hkastroforum.net/bbs/viewtopic.php?p=2211#2211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eituoz 发表于 2003-8-12 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溧阳市 电信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pg007 发表于 2003-8-12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电信/(兴化市/靖江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pg007 发表于 2003-8-12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兴化市 电信/城堡红双网吧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zqf 发表于 2003-8-1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天河区 电信
最初由 pg007 发表
[B]版主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然后才有资格执法。

小弟不才,还请这位大哥以后多多指教。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eituoz 发表于 2003-8-12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溧阳市 电信
在香港地区适用香港特区的法律、规章,在中国大陆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这个应该可以肯定的。当然黄隆事件在法律上是否算作侵权,我也不太清楚,尤其关于互联网方面,具体如果有必要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上面只是引用了一下著作权法的相关条款供大家参考。

个人观点黄隆在这件事情上有点小题大做了,毕竟没涉及到个人专利以及个人利益,况且《自制天文望远镜》充其量只是一个科普知识读物,非盈利的传播普及也未必是坏事。如果现在我们将黄隆的《自制天文望远镜》出版发行或者为网站牟取利益,再或者文章中涉及专利技术的话另当别论了。

本人非法律专业的外行,谈点个人的看法吧了,不到之处欢迎高手拍砖。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Wah! 发表于 2003-8-12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Hknet公司
我覺得壓縮檔的製作和公開,黃先生事前並不知道,而製作者也未曾主動聯絡他,這好像不太好.
至於這樣做是否犯法,我也不知道......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ASTROLAN 发表于 2003-8-14 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瑞士

真是想不通.

我要是黄隆, 有人转载我的东西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自己放到网上去的东西就是为了让别人看的, 何况那些东西也不是新发明, 真正追究版权就很难讲是谁的了, 也不能拿来赚大钱, 为啥不趁此机会为自己扩大影响? 这么一搞, 反而... 哎, 真是想不通.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eituoz 发表于 2003-8-14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溧阳市 电信
呵呵,我自己将黄隆的网页繁体转为简体做了个CHM文档自己看看,这个没侵权吧?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Wah! 发表于 2003-8-15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Hknet公司
很多不同的書籍, 例如數學書, 都是說相同的知識, 大同小異. 但是每一本書都有它自己的設計、包裝以及文字, 這些都是"版權"的所在. 網頁設計也是如此. 所以希望大家能尊重黃先生的意願.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basexes 发表于 2003-8-18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联通

唉。。。

这两天硬盘坏了,重装后发现这个问题在这么长时间后竟然又引发了讨论。
 
 来这里好长时间了,由于水平有限,所以也没发什么帖子,后来在网上发现了黄隆的网站,想来对大家应该是有帮助的,但繁体的看起来却是不方便,所以就逐页的复制了下来,转成了简体版。我也不是有意侵犯黄先生的版权,相反为了尊重黄先生的版权作了大量的工作,因为不知是什么原因,所有复制下来的东西的版面全是乱的,为了和网页中的排版一致,基本上是对照原文一段一段的整理,花去了n周的时间。同时在文中声明了作者并加入了作者网站链接。最后为了避免文档被修改,又由word转成了pdf。。。
 只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留着自己看吧:)
 看了版主给黄隆先生的恢复,呵呵,呵呵。。。。。。。。。。。。
 如果因为此事给论坛带来了任何的损失,请版主删掉我的ID 吧,我也只能提供这些了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神州扫雷 发表于 2003-8-19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电信

一乐

看了版主给黄隆先生的恢复,呵呵,呵呵。。。。。。。。。。。。
我也觉得可笑,光大ATM事业有人还不乐意。
大陆出个顶尖来,咱就不看港佬了。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rjxie 发表于 2003-8-19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甘井子区 联通/大连光云科技有限公司联通数据中心

回复: 唉。。。

最初由 basexes 发表
[B]这两天硬盘坏了,重装后发现这个问题在这么长时间后竟然又引发了讨论。
 
 来这里好长时间了,由于水平有限,所以也没发什么帖子,后来在网上发现了黄隆的网站,想来对大家应该是有帮助的,但繁体的看起来却是不...


我肯定你发贴的本意是好的,我们论坛很欢迎你的,
希望你不要因为这次出现的纠纷而灰心。既然黄先生不
愿意别人以这种方式来使用他的作品我们还是要尊重他的
要求的,小心行得万年船对吧。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basexes 发表于 2003-8-21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联通
谢谢坛主:)

希望和大家多交流:)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sky007 发表于 2003-9-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电信
最初由 Wah! 发表
[B]黃隆先生正式對於部份天文同好把他的網頁制成壓縮檔并公開給人下載,作出了回應:
http://www.hkastroforum.net/bbs/viewtopic.php?p=2211#2211

呵呵。。。。版主的答复可真让人。。。。呵呵!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APP下載|手机版|爱牧夫天文淘宝店|牧夫天文网 ( 公安备案号21021102000967 )|网站地图|辽ICP备19018387号

GMT+8, 2025-2-2 20:57 , Processed in 0.058382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