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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地推出“经济适用墓” 最低款4800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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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10-10-29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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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晨报 2010年10月29日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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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墓?白白/图


继经济适用房后,宁波北仑区分别推出了最高价为4800元和7800元的两种“经济适用墓”。该公墓每座1平方米,用花岗岩制造,原价要在10000元以上。凡具有当地户籍的困难家庭均可申请购买。对此,赞同者认为是为百姓做的一件实事,但也担忧会否重蹈经适房的覆辙;反对者则认为经适墓并非终结“死不起”的好办法。

  评判

  好事办好不容易

  “经济适用墓”可以说是从经济适用房延展而来,其主要对象是低收入者,实行“经济适用墓”,在如今墓地贵的态势下,确实是为百姓办了件大好事,但怎么将好事办好,这确实是件不容易的事。

  此经济适用墓购买的条件是:只要是北仑户籍、家庭困难、低保家庭的居民,都可以向当地公墓申请,购买经济适用墓。这个条件看似宽松,但并不实用。如果是经济适用房照此分配,可以说对象非常急需,买了即要入住。而经济适用墓却不行,有的低收入人员并非年老,有的年老者也并非就能预测自己的后事,一些符合条件者买到后,也许要放上几年,几十年,一些未买到者也许不久就要用,买到了不能用,本来就困难,把东凑西借的资金放在那里闲置,而未买到者如果一旦急需却没有预备,还得购买高价墓应急。

  经济适用墓价格低,数量少,并非所有的家庭困难、低保家庭的居民都能买得到,这就有个前后的问题,怎么解决?如套用经济适用房分配采取排队抽签的方法,这抽签运气好可以早到手,抽签运气差只能等,可这人去世下葬不能等,这又是一个问题。

  要分配好经济适用墓首要问题是数量要多,能满足低收入人员的需要;其次是统筹分配,不能以抽签定先后,而应以急用定先后;另外,经济适用墓应采取交一定的押金,用时再收取全部费用,如此一方面可以解决低收入人员资金积压,二来可以解决急用。

  经济适用墓最好的方式就是采取先认定后购买,只要认定就应为其准备。要做到这一点,政 府就得拿出钱为其先垫付,不仅墓价要低,而且还得代付利息。如此,才能使低收入人员买得起,真正适用。

  钟学城
 
 提醒
 
 提防有人借机敛财
 
 现今,与房价高相对应的是墓地贵,导致许多贫困人群“活着住不起房,死了入不了墓”。事实上,人们质疑中国的殡葬业在获取暴利,主要矛头是指墓地昂贵,让普通百姓“死无安身之地”。由此可见,宁波北仑区推出“经适墓”,实乃改善民生的创新之举,值得期待。但是,好的政策,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非但不能惠及民生,反而会出现新的社会不公。因此,笔者认为,宁波北仑区在推行“经适墓”新政过程中,应针对各地在管理“经适房”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前进行有效防范,避免重蹈覆辙。

  近年来,各地在“经适房”建设、分配、使用、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分配不公、使用不当、监管不力等问题,造成一些利欲熏心者利用“经适房”赚取租金和房价差的情况屡屡出现。如何管理“经适房”,似乎成为全国各地的一大难题。违规使用“经适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价转租牟利,二是长期闲置。无论是闲置还是转租,都证明了“经适房”获得者根本不缺住房。

  政 府提供的“经适墓”,比市场价格便宜了许多倍,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困难群众去世后能够“入墓为安”,去得体面而又有尊严。然而,既然有人以“经适房”牟利,就会有人靠“经适墓”敛财,就会将骗取“经适房”的非法手法,在“经适墓”上故伎重演。因此,宁波北仑区在推行“经适墓”新政过程中,应吸取教训,建立和完善更加细化和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加强申报、核实、审批、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同时,对于违法取得或发放“经适墓”的行为,应严厉查处。
 
 张西流
 
    建议

  不如推广公益墓
 
 “死不起”已经成为穷人面临的最后一次尴尬。宁波北仑区为了解决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殡葬难,推出经济适用型墓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穷人“死不起”的压力,应该说是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实事。可是我们却应该看到其中的“僧多粥少”的困境。一方面,购买经适墓是有条件限制的,且数量也只有805个,显然不能满足更多的穷人;另一方面很难担保不被扭曲,既然“经适房”都有可能被富人购买,“经适墓”难道就能万无一失,完完全全地“落”在了穷人的身上?重要的是,即便是4800元,其价格也是不低的。对于穷人来说,这无疑也是一个高不可攀的数字。
 
 “死得起”应该是一个人的尊严,但在事实面前,我们却不得不面临“死不起”的尴尬,在殡葬行业成为暴利行业的强大垄断面前,老百姓“死不起”,恐怕是必然的。诚然,现在殡葬的收费正在逐步减少,且各地政 府也多在努力使老百姓“死得起”,但不可否认的是,依然有许多人因为“死不起”而痛苦。各地政 府应在让老百姓“死得起”上做些实事。一方面要消除豪华墓地。人死了之后,更要显出平等。另一方面,应该大力推广“公益墓”,就是免费开放,政 府埋单。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死得起”。

  郭文斌
 
    观察
  移风易俗别忽视
 
 人固有一死,大多数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但是丧葬程序的完成,尤其是在城市里,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基于此,那些贫困户、三无人员、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体,面对高昂的丧葬费自难解决。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就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见,弃尸行为搞不好还涉嫌犯罪。可以说,丧葬问题已经超越了传统的风俗范畴,更可谓是国人的应尽义务。因此,在一部分人因为经济原因无法尽到义务时,government理应给予帮扶。
 
 需要看到的是,“死不起”并不是说世上就真的找不到葬身之地了,而是所有的土地都有明确的归属,丧葬土地使用权的获取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按照中国现有土地制度,土地不能私有,你想找个地方埋葬就像你想随便找个地方植棵树或养株花一样,肯定有人要来规范你、干涉你。因此,丧葬用地的使用和配置往往通过一定的经济形式调节,对于那些无经济基础的,就需要政 府为其托底,这其中包括开发“经适墓”,甚至免费解决公民丧葬问题。
 
 值得提醒的是,政 府在关注“死不起”现象时,更该从现有的丧葬风俗上入手。即便是时下提倡先火化后土葬,但依然得占土地,拿宁波的“经适墓”来说,即便每座只要1平方米,但积少成多,在人口密集的社会里,死人跟活人的争地趋势,还将愈发明显。因此,尽管政 府大力开发“经适墓”,但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摆在眼前,“死不起”问题仍然难以解决。
 
 总之,化解“死不起”不仅要还原殡葬产品的公益本质,也要对现有的殡葬制度进行改革,完善殡葬管理法规,并以此去引导和呼唤一种科学、文明的丧葬之风。实际上,很多地方都出台有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只是落实不力。例如提倡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以树代坟,变陵园为林园、花园和良田。这不能不说是回归大自然的一种文明方式。试想,当普遍认可这种土地循环利用的丧葬模式时,“死不起”问题将迎刃而解。
 
 邓子庆

  ■声音

  打破殡葬垄断更重要

  更为关键的是打破广为诟病的殡葬垄断,以此降低殡葬费用,同时强化政 府的责任担当,引导民众选择多种殡葬方式,通过多种途径降低殡葬上的民生成本。

  其实在地价攀升房价高企的情况下,要墓地非常便宜并不现实,但绝不可如现在这般高,暴利之下,凸显出的是民生多艰。因此,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更应该放在殡葬体制改革上,通过打破垄断,破除垄断利润,让更多的民众能从暴利的殡葬费用的压迫中解放出来。否则,单靠“经适墓”解决不了问题,而“死不起”仍将是最为尴尬的现实刻画。

  丁洪先
(责任编辑:肖尧)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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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熄, 观星不止!
星夜 发表于 2010-10-29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电信
现在墓地比商品房贵,索性买套商品房,把祖宗的都放里面更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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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在马 发表于 2010-10-29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鼓楼区 电信
阴宅用地比阳宅用地还要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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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信光電 发表于 2010-10-29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电信
石述思:人民需要廉租坟
时间:2010-10-29 14:40 作者:石述思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56次

  自古以来,善待死人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深层原因之一是国人普遍不相信来世。


  如果缺点兼济天下的情怀,便往往活得功利而憋屈,毛主席教导我们说:这样的人死后轻如鸿毛。


  其实,在这个和平的年代,死后重如泰山的机会本来就少,人的胜败往往由生命的长度决定——社会流行语:伟大是熬出来的。


  加上价值迷失、信仰缺失,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哲学相当盛行,成全了张悟本、李一等养生大师。


  于是,中国式宽恕都出现在生命终点,有古语为证: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而最凶猛赌咒是:死无葬身之地。


  但今天,这句赌咒将成为一部分穷人必须直面的噩梦。


  原因很简单:我国殡葬行业,盛行“骨灰盒比电视机贵”、“坟墓比房子贵”、“火化比自焚贵”,导致未富先死的同志死不起。神奇的是,“维持殡葬业公益属性”竟是国策。


  为人民服务是government的宗旨,当然也包括为死去的人民服务。于是,为了避免死无葬身之地的悲剧像拆迁自焚那样频现,在土地资源无比稀缺的今天,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推出新政——据报道,为了解决北仑区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的殡葬难题,北仑区30个公墓推出805个经济适用型墓地,最高售价不高于7800元。


  其实,对于特困户而言,7800元也是个不小的数字,照样死不起。更重要的是,这也折射出目前披着公益性外衣的殡葬业收费该多么昂贵。


  黑色利益链条相当触目惊心:比如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刚曾列出一份丧葬清单:一个成本只有几十元的骨灰盒,可以卖到三四千元甚至更多;一个墓穴动辄上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给殡仪馆工作人员的“白包”;运尸费、抬尸费、火化费、取灰费、火袋费等名目繁多服务项目,无一不是收费的名目。


  背后是行业管理和运营的垄断——由于制度的缺失和监管的缺位,诸多地方民政部门将“准入审批权”转化为“经营独占权”,屏蔽市场竞争,管理者和运营者责权不清,社会监督渠道狭窄。


  更重要的是,多数活着人被高房价困扰,正在为活着有立锥之地奋斗,无暇关心死后何处容身,导致一些黑心人钻了空子。毕竟全国每年只有约800万人永别,而有13亿人需要顽强活下去。


  部分民政部门和自己的亲戚殡葬馆并不是穷人死不起最大元凶——而是目前畸形的土地开发热潮。


  在人均土地资源无比稀缺的今天,面对发展的压力,受短期政绩冲动驱使,各地普遍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圈地运动,大搞基建、房产开发,致使全民共有的土地资源变成了部分人谋取利益最便捷有效工具,导致社会贫富分化加剧,房奴、蜗居现象层出不穷,终引发中央最严厉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发轫。


  主要福音是廉租房的大规模开建,被称为活着穷人的最后庇护所。


  经济适用坟疑似充满积弊的经济适用房的借尸还魂,其开发销售黑幕、监管困局会否再现都值得高度警惕——会不会又成为权力续租和冒牌穷人的盛宴?在民政一统江湖的殡葬业,一切皆有可能。


  还不如一步到位,直接建廉租坟——将穷人死的成本减至最低。土地就直接征用地产商手里闲置的吧——足够了。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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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linliu 发表于 2010-10-29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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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han5566 发表于 2010-10-29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电信
现在这寸土寸金的~~~搞的咱老百姓活不起也死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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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楹 发表于 2010-10-29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Rogers
英国MS因为土地紧张弄了双层墓地的服务~像这样"拼墓地"的也可以在国内试试,至少可以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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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1734 发表于 2010-10-29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以后墓地都是地下20层的深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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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0-10-30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智利矿井貌似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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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jzw 发表于 2010-10-30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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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非 发表于 2010-10-3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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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10-10-31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华数宽带
人死后,能记住他们的,至多是“曾孙”(孙子之子)辈。
或者说我们大多能记住自己的曾祖,再往前找的祖先,我们大多是没见过的。也就不会有很深的印象了。

清明上坟扫墓也一样。很远的祖先,他的墓,我们已经不去了(找不到了,已经淹没在山林里了)。只是在清明那天祭奠他一下。
同理,我死一百年后,我自己的墓会不会被淹没在荒草中?那时,我的“玄孙”辈就是有心来祭我,估计也找不到我的坟墓了。

从这点讲,我也不要求我死后一定要被后辈埋在墓里。记在心里就是了。等认识我的人,都老死了。我就在这个世界彻底消失了。
看来,不花钱给自己买公墓,也没什么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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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老裴 发表于 2010-10-31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沈阳–沈河区 电信
我们破四旧啥的都彻底,保证不会让你的曾孙记得有你这么个祖先的.
连家谱都没的,还怎么谈延续?胡扯的.
连传统都没了,还墓不墓的,没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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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0-11-1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经济适用墓 是关怀更透悲哀!

2010-10-28 10:46:48 华声在线 1164名网友正在讨论

  经济租用墓,乍听到这个怪异的名字让人愕然不已。和经济适用房是政 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保障性住房一样,经济适用墓则是为了解决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殡葬难问题而由政 府强制性推出的平价墓地。这个首创来自于宁波市北仑区,2011年1月1日起,北仑民政局将强制推出经济适用墓。区内包括13家经营性公墓和17家公益性公墓在内的30个公墓,都将推出限价7800元的“经适墓”。

  由于公墓的商业化运营,加上中国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及炒作,中国的丧葬费用越来越高。以物价水平较低的湖南湘潭为例,从遗体运输费、守灵费、一次性卫生棺、化妆费、寿衣费、冷藏费、火化费、骨灰盒等,基本档的丧葬费就高达近万元,这还不包括墓地的价格。当地不少老人感叹死不起,竟然纷纷要求捐献遗体。因为死不起,中国人居然改变了数千年的传统丧葬观念。这条今年七月的新闻,如今读来依然非常的心酸。事实上,宁波北仑限价7800元的“经适墓”,对于贫困家庭而言,依然是价格不菲。

  其实哪个朝代都有贫困人口,他们死后家属无力举丧,问题如何解决呢?中国历代官府在官方投资和吸纳慈善捐款的同时,兴建漏泽园和义地掩埋贫无以葬者或客死暴圳者。对于无力举丧者,有家属则官府助钱若干葬入园中,无家属则官葬标以姓名。宋代时对漏泽园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规定应制有应葬者登记,对葬穴面积、深度也有具体要求。一来体现了对死者应有的尊重,二来也对卫生防疫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不过这种形式如今已经找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公墓。公墓和漏泽园、义地不同,虽然打着公益性的旗号,但仍然是商业性和赢利性的。而对于无主尸体,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份颇具代表性的《长春市无主尸体处理暂行规定》,发现其中对无主尸体的停放和火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却对火化后的骨灰不予保存。也就是说,如今已经没有漏泽园、义地以安葬贫无以葬者或客死暴圳者了。

  宁波北仑区经济适用墓的创新推出,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低收入家庭的关怀,但也揭示出了民政部门在公民丧葬的保障性公共服务上的低投入和不作为,更透出了中华民族传统人文衰败的丝丝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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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0-11-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经济适用墓!黑色幽默变现实……


2010年10月29日 12:38:23  来源: 半月谈网


编者按:面对“死不起”的现实,有网友提出了借鉴经济适用房的做法,修建一些经济适用墓,得到了一些底层弱势群体响应,但法律专家和伦理学家一致认为“经济适用墓”是个黑色幽默,如今,宁波北仑区为区内的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打造经济适用型墓地,这则消息却让网友哭不得笑不得。
 
 新闻背景:
 
 据钱江晚报报道,“即日起有需要的市民都可以来预订和购买这类经济适用墓地。”
 
 听说过经济适用房,不知道您是否听说过经济适用墓地?
 
 是的,现在墓穴也有经济适用型的。
 
 从明年1月1日起,宁波北仑区将为区内的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打造经济适用型墓地,届时会强制当地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募划分出805个经济适用墓地。
  
  售价分别不超过4800元和7800元,而同类墓地以前都要卖多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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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言网语:


 
 ■这社会也太疯狂了。墓地都要经济适用了。
 
 ■推出“经济适用墓”,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对社会的一种嘲笑?
 
 ■有行动总比没有好,但就是不知道这个东西要不要排队摇号?如果摇号的话会不会出现身份证连号?
 
 ■1平方米的经适墓还要7800元,这也算是便宜?要知道,我们国家一些家庭年收入都还没有达到7800元,7800元也很可能是部分家庭多年的积蓄,难道真的是死一个人,就要把一家人的活路都断了吗?
 
 ■在殡葬行业依然是垄断行业、暴利行业面前,“经适墓”尽管充满善意,却数量有限,无法满足更多穷人的需要。
 
 ■在我看来,地方government除了推出经适墓外,还应大力推广公益墓,取消豪华墓地。从某种程度上说,“经济适用墓”的推出更像是一出黑色幽默,是打了“维持殡葬业公益属性”一个响亮的耳光。墓地,本就应该完全属于公益性质,作为社会公共产品来供给,但是,现在有了“经济适用墓”,是不是意味着墓地商品化、市场化就已经是合法的了?

媒体论道:

“经济适用墓”善政只叫人愈发无奈


  
假如刘伶生在今日,其土木形骸的魏晋风度必将荡然无存,“死便埋我”的豪言注定随风飘散。原因无他,端在刘伶太穷,而墓地太贵,他买不起,谈何“掘地以埋”?
  
刘伶的幸运在于生在了魏晋。我们生在当下,于是不得不直面“生不起,剖腹一刀五千几;死不起,火化下葬一万几”的困局。这里的数据在某些大中城市估计要翻倍增长。
  
如2008年的一组报道所示,广东东莞市茶园山公墓最贵的一个墓穴,价格是16000元/平方米,而2007年东莞市别墅成交均价13738元/平方米。墓地居然比别墅还贵。看来,阴间的中国人同样民生多艰。
  
这还不是天下奇闻,浙江宁波市北仑区的相关新政更让人大开眼界。据《钱江晚报》10月27日报道,为了解决北仑区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的殡葬难题,为了打消“活得起,死不起”的流言,从即日起,北仑区30个公墓,推出805个经济适用型墓地,最高售价不高于7800元。
  
其实,早在两年前,长期从事殡葬政策研究的范英先生便曾建言,阴宅可借鉴阳宅的方法,由政 府介入调控,推出“阴间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当时还视之为玩笑。如今,玩笑成了真,但恐怕没有几人能笑得出来。
  
墓地价格飞涨,根本原因有二:其一是地价飞涨。活人占地,表现为房价;死人占地,表现为墓价。土地财政何其伟大,能将生者与亡者拉到了同一“经济地平线”。其二则是殡葬业的垄断。我们都知道石油、电力、邮政、烟草是垄断行业,却不知殡葬业亦属此列。尽管多年以前即有民营资本注入,但对殡葬业的大局而言,好似滴水之于瀚海,实在无甚改观,其结局,民营殡葬机构或者被公权力所排斥,或者成为一些地方公权力的帮凶。垄断如故,暴利如故。因其垄断,所以博得了暴利;因其暴利,所以加强了垄断。这个道理应该适用于所有垄断行业,不独殡葬为然。
  
在地价高涨、土地为国家垄断的宏大背景之下,建立经济适用型墓地能有多大意义呢?这正如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推行,丝毫不能改变房地产市场的高歌猛进,丝毫不能减缓房价涨速。如果不从根子上打破殡葬业的垄断,即使经济适用型墓地推广四海,毕竟也只能惠及极少数人。如北仑区的经济适用墓,只针对北仑户籍,为数众多的外来农民工则被剔除在外。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依然得在“求生不易,求死更难”的民生迷局之中逡巡。
 
 表面上看,经济适用墓的推行堪称善政;究其本质,却令人脊背发冷。它让艰于呼吸视听的生者意识到,在中国,土地不仅严重束缚我们的肉身,还将严重束缚我们的亡魂,我们与土地的关系有多近,我们与刘伶的风度就有多远。我们还将逐渐认清“死无葬身之地”的经济涵义。
  
这样的经济适用墓善政,只叫人愈发无奈。(东方早报/羽戈)

经适墓掩盖不了高墓价事实


 
 要彻底改变高墓价现状,一方面必须坚持墓地公益性质,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限定利润率。另一方面,则必须下决心改变当下墓地经营的垄断局面。
 
 在很多人高呼“死不起”的环境下,民政部门推出“经济适用墓”,符合低收入家庭的需求。然而,不管民政部门推出多少套“经适墓”,有一个事实永远掩盖不了,就是高墓价。事实上“经适墓”的推出恰恰凸显了墓地价格过高,甚至可以说比高得离谱的房价还要高。
 
 陵园墓地成本很低,不像房地产有价格较高的土地成本在内,而墓地基本不存在这个问题,陵园墓地基本远离市区,在偏远郊区,土地征收费用很低,成本比较少,而且免除相关税收,成本主要就平整山地、绿化、道路建设和墓穴石料等方面。宁波推出的“经适墓”,虽说比过去万元一平方米的墓地便宜了不少,甚至有的“经适墓”价格还不到非“经适墓”价格的一半,但是依然很贵,相比较宁波市区的经济适用房价格来说其实一点都不便宜,甚至不比经济适用房价格低。从这个角度说,所谓价格便宜的“经适墓”其实本身依然是高价墓,而非廉价墓,更不用说是成本墓,公布一下墓地成本就可知道。
 
 民政部门推出几套“经适墓”对改变老百姓“死不起”的现状作用不大,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依然享受不了“经适墓”的优厚待遇,毕竟僧多粥少,而且还得公务员等人群发善心,多找风水宝地墓穴,不让“经适墓”沦为“特权墓”。要彻底改变高墓价现状,一方面必须坚持墓地公益性质,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限定利润率。另一方面,则必须下决心改变当下墓地经营的垄断局面。(现代快报/何勇)

黑色幽默变现实 背后是什么?


 
 面对当前“死不起”的现实,有网友提出了借鉴经济适用房的做法,修建一些经济适用墓,得到了一些底层弱势群体响应,但法律专家和伦理学家一致认为“经济适用墓”是个黑色幽默,“经济适用墓”的做法变成现实,只能是弊大于利。
 
 首先,“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变成了现实,就是违法变成了合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法规都强调,“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火葬区)或死亡证明(土葬改革区),提供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现在,“经济适用墓”的面积被定位在了1平方米,实际上也就暗示了违法“豪华墓”的合法性;只要有户籍就可以预定“经济适用墓”,不仅本身违法,而且给墓地的炒作、倒卖留下了隐患。
 
 其次,“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变成了现实,就会强化“厚葬”的不良生养观。“死去元知万事空”,“子欲养而亲不待”,社会主义道德一直强调“厚养薄葬”的生养观,强调要在亲人活着的时候,多尽赡养的责任与义务,不要等到亲人死后靠“厚葬”来补偿。但是,我们一直以来就存在着“厚葬”的不良生养观,其极端就是“厚葬薄养”,不重“养者”而重自己,用对死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厚葬”,来炫耀自己的“孝心”,来寻求自己心灵的安慰。现在,“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变成了现实,岂不是在宣传“死人也是有等级的”,岂不是对“厚葬”的不良生养观添了一把火。
 
 其三,“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变成了现实,是对“维持殡葬业公益属性”规定的一个响亮耳光。根据公认的人权原则,应该是人人生而平等,人人死而平等。墓地,本就应该完全属于公益的性质,作为社会公共产品来供给,但是,现在有了“经济适用墓”,暗含的意思是墓地商品化、市场化已经合法,金钱的多少,不仅决定着死人地位的高低,也决定着活着的人的心理良心承受。我们承认和接受了“经济适用墓”,也就失去了反对殡葬暴利的最有力武器。
 
 “经济适用墓”只是一个黑色幽默,揭露的是民生保障的缺口,是对“死有尊严”的嘲笑。实际上,“经济适用墓”一点也不经济,宁波1平米的经济适用墓售价高达7800元,比活人在闹市区买1平米的房子还贵,殡葬墓地暴利居然毫无遮挡地暴露在阳光之下。面对“经济适用墓”的黑色幽默,我们不应该有丝毫的高兴,而应该共同努力,督促政 府以民生大事的要求来尽快解决殡葬墓地暴利、人们“死不起”的问题。(时代商报/郭文婧)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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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0-11-1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经济适用墓”出台,要死须趁早!

2010-11-01 14:20:21 / 个人分类:老衲滴“筐”!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国家出台经济适用房,无疑解决了部分百姓“燃眉之急”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怎么说房子是必不可少的安身立命之处;对这个钢性需求房地产商是心知肚明,所以不怕你和房子较劲,房价即使再高,玩命的工作你也得买房子;经济适用房是照顾低收入群体建设百姓买得起的房子;人生在世,有经济适用房一住;也不枉此生。

其实经济适用房的盈利空间相比商品房暴利要小一些,很多百姓买不起房子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就是一根“救命稻草”,人无论贫富贵贱,无论你在什么样的房子中生活;总归有一天要“莫名其妙的来,顺其自然的去”死亡对谁都是公正的;习惯于“豪庭大宅”生活的有钱人,自然可以死得“风风光光”像模像样,即使在阴曹地府还是可以“大府大墓”,中国百姓的特色是“生是有钱人,死是有钱鬼”即做鬼也风流;在楼市调控政策日收窄的语境下;房产商转身为百姓的“身后事”张罗,动辄百万的墓房已不稀奇;活着房价飞涨,让人一辈子成为房奴,如果想“一死了之”动歪脑筋,想死个便宜,现在恐怕是死不逢时。

殡葬费在高,人死总得要“落地为安”贵的公墓,自然不是百姓的葬身之地,《钱江晚报》10月27日,就出来一条激动人心的好消息“经济适用墓”在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率先推出,据报道;凡是北仑区户籍的困难户和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墓”不过数量有限共有805个,基于这样的情况要死还得趁早,经济适用墓两种价格,一种售价不高于4800元,另一种售价不高于7800元。人活着有经济适用房,人死了有经济适用墓,这充分体现出政 府“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不但让百姓活得踏实,死了也放心。

但是我知道经济适用房尚且不够市场庞大的需求;很多百姓还是住无其所,经济适用墓这个“杯水车薪”区区百位数量,那里能解百姓“死不起”的苦恼;在说7000多元的墓地加上丧葬费,少说也得上万元,“死而不能却步”的情况下,低收入家庭会认为数千元的“经济适用墓”是可以一死解千愁吗?

一个“经济适用墓”的成本到底有多少呢?这笔帐开发商应该最清楚,既然号称“经济适用墓”,就应该像经济适用房一样遵循保本或微利原则,应该让贫困家庭买得起。

主观来说政 府建“经济适用墓”确是一件好事,但方向正确的政策措施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屡屡变味。 “经济适用墓”会不会重蹈覆辙,就像经济适用房,房子里住的都是有钱人,经济适用墓会不会墓里都是有钱鬼?老百姓“死不起”真正的根本是殡葬行业垄断,而殡葬垄断的主导者、主管者是谁,大家心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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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ngzi 发表于 2010-11-1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重庆 电信
bei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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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猫战斗力 发表于 2010-11-3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在国外读书的第一个假日,我决定做一次漂流旅行。收拾好背包,我把它系在筏子上,手举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便出发了。

  筏子顺流而下,到了傍晚,河面变窄了。为了防止丢失,也为了行动方便,我把国旗从旗杆上抽下来,系在脖子上。
  
  不久,筏子漂到了水势最急的一段河面,周围一片漆黑,我想大声呼喊,给自己壮胆鼓劲。还没等喊出口,只觉得眼前一黑,便落入激流之中。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块巨石挡住了,头和身子被撞伤了好几处,筏子和背包都无影无踪。我迷路了,在荒无人烟的大山里转来转去。直到第三天中午,我才来到一座小镇,走进家面包店。
  
  我向老板说明了自己的处境。老板听懂了我的话,却把双手一摊,表示一脸的无奈,说:“我讲究平等
  交易,我给你面包,你能给我什么呢?”
  
  此时我身无分文,只好脱下新买的大衣。老板接过去看了看,耸了耸鼻子,还给了我。突然,老板眼
  里闪出亮光,他用手指着我脖子上的五星红旗,惊奇地问:“那是什么?”
  
  我犹豫了一下,把国旗慢慢解下来,再展开。这面做工精致的五星红旗,经过河水的冲洗,依然是那么鲜艳。
  
  老板拍了拍我的肩膀,告诉我可以用这面旗子换面包。
  
  我愣了一下,然后久久地凝视着手中的五星红旗。
  
  老板转身拿起一块面包,见我没有反应,以为我嫌少,又拿起两块面包递给我。
  
  “可以吗?交换吧。”老板冲着我打手势。我摇摇头,吃力地穿上大衣,拿着鲜艳的国旗,趔趔趄趄地向外走去。突然,我摔倒在地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房里,身边站着的就是面包店的老板。他见我醒来,冲我竖起
  大拇指,说:“安心养一养,费用由我来付。”
  
  这时我才发现,在我床头的花瓶里,有一束美丽、芬芳的鲜花,花丛中插着那面心爱的五星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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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homeman1 发表于 2010-11-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宁波 联通/鄞州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可惜啊,我不算困难家庭呢,无法申请。
要不,我现在就去买块地,以后只怕更死不起了(虽然我想再活数十年不成问题)。或者以后还是把骨灰撒在江河湖海吧,家里就挂张像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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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0-11-28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经济适用墓”能否让人“死得起”

2010 年 11 月 25 日 星期 四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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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蜗居?图/冯印澄 新华社发




最近,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推出的“经济适用墓”,再次掀起有关殡葬改革的舆论交锋:墓价高于房价,“经济适用墓”能否破解“黄泉路上收费高”的尴尬,减轻群众的殡葬负担?这种改革是否适合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符合殡葬改革的方向?

“经济适用”一词不利市场推销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日前发文要求,当地30个公墓须留出30%左右的公墓面积建设“低档墓”,墓穴价格不超过4800元或7800元。第一期于11月底建成,共805座墓穴。


北仑区民政局称,这种墓穴使用的建材与当地中档墓相同,仍是花岗岩,但30家公墓一同“团购”压低建材成本,并保持微利经营,在环境和服务上也不会打折扣。与市价1.5万元左右的中档墓相比,价格下降了50%以上。

北仑区民政局副局长胡日升说,主管部门最初准备称作“低档墓”,但考虑到群众对这一词汇不接受,这类墓价格虽低,档次却相当于中档墓,便被命名为“经济适用墓”。

为什么修建“经济适用墓”?北仑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唐国富告诉记者,是为了满足当地不同层次群众的殡葬需求。

唐国富说,七八年前,宁波一带普通墓穴仅几千元。但随着地价猛涨,墓穴价格也水涨船高。宁波各公墓面积为1平方米的标准墓穴,低的1万元左右,高的四五万元,而当地商品房价格为每平方米2万元左右,与本来较高的房价相比,墓价更是离谱。


记者在北仑区王家溪口墓园看到,已建成的“经济适用墓”有60座,分成两档,限价4800元的墓型有20座,建材为黑色花岗岩,上面刻有“寿”“福”等字样,做工比较精细;其余的每座不超过7800元,多了一些石栏石雕,造型更美观些。
正处于试销售期的北仑区“经适墓”已售出12座。当地一些群众认为,“经济适用墓”的价格降到了可承受的地步。宁波出租车司机张师傅说,前段时间他的父亲去世,一座3.5万元的墓托朋友找关系弄到“优惠价”,也要3.2万元,相比之下“经济适用墓”要便宜得多。


一些人则担心,“经适墓”仍然与传统观念相悖,难以为群众接受。北仑区一家墓园的负责人说:“现在社会上丧葬攀比之风严重,‘经济适用’一词反而不利于市场推销,前景未必乐观。”

墓价高于房价背后有何隐情?




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曝出“天价墓”“豪华墓”,一些墓地动辄几十万元,有的甚至上百万元,比不断上涨的房价还高,被舆论批为“黄泉路上收费高”。宁波市北仑区的做法引来争论:民政部门能推出“经适墓”,为什么不通过干预,让墓价整体降低?
唐国富解释,墓地价格归物价部门管理,民政部门不能直接干预墓价,只能“通过限制高档墓建设、限制墓穴占地面积、限制墓料材质等相关措施,从而达到控制公墓价格的目的”。


“墓价高于房价成因错综复杂需采取综合措施,‘经济适用墓’只是权宜之计,其效果仍有待观察。但有关部门能够推出这项政策已经难能可贵。”长期关注殡葬改革的广东省社会学学会会长范英教授说。
一些学者、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墓价高于房价、直追别墅的现象,既有摆阔、攀比的社会心理原因,也与行业垄断、立法滞后、监管乏力等因素密切相关。


记者走访了解到,“为亲人送终要体面些”的观念在宁波市的群众中仍比较普遍。3年前,宁波市北仑区曾推出价格6000元以下的低价墓穴,由于墓穴被安放在公墓的角落,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也不配套,群众产生“阴间贫民窟”的感觉,这类墓地少人问津。
“一些公墓一味迎合人们‘勒紧裤腰带也要厚葬亲人’的观念,推出高价墓地,现实‘逼’得人无法选择。”济南市民钱志强深有感触地说。他最近为逝去的父亲购置了一座十几万元的墓地。为什么会出如此高价?钱志强说,贵有贵的道理,高价墓地朝向好,位置好,面积大,有五六平方米,环境好,祭扫方便,普通墓地太局促,想给老人磕个头空间都不够。而且去墓地一看,“普通墓地就好像普通住宅区,高价墓地则像别墅区,感觉不一样,多花点钱让老人安睡在这儿,我们晚辈也觉得体面,心里安宁”。
唐国富说,“经济适用墓”难以治本,但我们期待通过这种方式影响墓地整体价格,在尝试满足不同层次群众需求上进行探索。

“经济适用墓”是否偏离殡葬改革?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非常紧张,生态环境也比较脆弱。为此,民政部2009年底公布的《关于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提出,我国殡葬改革的宗旨是“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并提出今后“除纳入规划的外,原则上不再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或扩大既有公墓占地面积”,同时“积极发展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满足群众骨灰安放的需求”。

然而,现实中这种改革导向却遭遇执行难。在宁波北仑,就出现这样一种怪现象:群众虽然抱怨公墓价格逐年上涨却依然认购,生态墓遭受冷遇;在移风易俗难见成效的情况下,高墓价并没有发挥抑制人们选择墓葬的作用,反而成为群众抱怨质疑的焦点。专家认为,传统观念在短期内很难改变,应当正视群众“入土为安”的殡葬需求,允许作为权宜之计的“经济适用墓”尝试和探索。但更为长远的,应当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加快殡葬管理立法进度,积极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通过政 府限价等干预措施,让墓价整体“经济适用”。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郑黎 张钦 王海鹰(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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