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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宣布2012年城乡统一户籍 民众可自由迁徙(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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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信光電 发表于 2010-11-17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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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宣布2012年城乡统一户籍 民众可自由迁徙                       
                                                        时间:2010-11-17 10:13 作者:王光东、何暐东、楚彦 字号:   点击:379次
                                               

  中新社成都11月16日电 (王光东 何暐东)成都市government新闻办公室16日下午发布消息称,该市正式出台《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参考附一),将在2012年实现城乡统一户籍,民众可自由迁徙,并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相关官员表示,所推行的统一城乡户籍改革不会剥夺农民的权益,而是要农民们“穿着风衣”风光进城。

  据成都市委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介绍,该市为了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不因居住地的迁徙、职业的改变而受到侵害,明确规定农民可带产权进城,就业、参加社保不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且不进城同样可享受government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此项规定被当地官员形象地解读为,农民非但不会“光脚”进城,反而是穿着“风衣”进城。

  据介绍,到2012年底前,成都将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会保险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市外人员入户,也将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此外,至2010年底,该市所有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将全部并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到2011年底,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并将建立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租房、建房补贴等方式解决民众住房困难。

  成都是中国确定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3年以来一直在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并已先后进行了4次大的户口政策调整。目前成都城乡居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水平已基本持平。(完)

  附一:全域成都统一户籍意见出台 2012年底住房保障将覆盖农村

  2011年底前将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12年底前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农村,实现城乡居民人人都能居有定所的目标

  成都市人民government新闻办定于2010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在市government第十会议室举行2010年第45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成都关于全域成都统一城乡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相关意见。市委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介绍了成都出台《意见》的背景和相关措施。

  成都市日前正式出台了《关于全域成都统一城乡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充分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这是2003年以来,我市第五次户籍政策调整,也是最系统、最深入、最全面的一次调整。那么,《意见》在什么样的背景下推出的,有哪些具体措施和亮点,如何分阶段推进?

  市委统筹委副主任秦代红讲话要点实录:

  2012年,成都将实现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城乡居民可以自由迁徙,并实现统一户籍背景下的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经过长期酝酿,成都市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我市在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探索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全域成都户籍,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对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受市government新闻办委托,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具体内容、主要亮点、改革推进的计划和步骤等作相应说明。

  一、改革背景:多年统筹城乡实践,统一户籍水到渠成 长期以来,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使得居住在城市(城镇)的人员称之为“居民”,居住在农村的人员称之为“农民”,并造成了城乡之间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的待遇差异和不均衡问题。 为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成都市自2003年以来,特别是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坚持不懈地推进以城乡一体化为核心,以经济市场化、管理民主化、社会公平化改革为取向,以规范化服务型government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的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探索实践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联动发展的城乡全面现代化道路,初步形成了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城乡群众共创共享发展成果、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在统筹城乡思路的引领下,成都市从民生最为迫切的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几大领域“破冰”,以此促进农村居民享有和城镇居民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如,为了补齐城乡教育差,成都3年投入9个亿,在全域成都建了410所标准化学校。同时,从软件投入上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实行名校集团化,带动近远郊区(市)县的学校共同发展。又如,成都建立了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合为一体,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 同时,2008年,成都启动了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农村市场化改革,同年10月,率先在全国建立了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引入农业担保、投资和保险机制,使农民成为市场主体,可以平等地参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用市场之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起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通过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持续努力,成都城乡居民所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水平差已经基本找平了,这就为我市推行户籍改革、统一户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成都市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为推进统一户籍提供了良好的财力支撑。2009年,成都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02.6亿元,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87.5亿元,增长22.3%。 伴随着统筹城乡的实践,我市先后进行了4次大的户口政策调整。2003年,取消了入户指标限制,以条件准入制代替“入城指标”;2004年,打破沿袭50年的二元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06年,率先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房屋可入户;2008年4月,实现本市农民租住私人住房可入户,彻底打破由货币筑起的阻碍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壁垒。 在此基础上,成都市经过长期酝酿,顺势而为,推出了今天大家看到的统一户籍的《意见》,旨在彻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彻底消除隐藏在户籍背后的身份差异和基本权利不平等。

  二、改革亮点:三大创新成国内第一 《意见》的起草过程得到了国内众多专家学者的关注,茅于轼、周其仁、倪鹏飞等专家学者对全域成都统一户籍改革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目前城乡居民之间由于户籍问题造成的权利和福利差异主要表现在:农村失业劳动者和进城务工农业劳动者难以享受就业援助扶持政策;社会保险政策虽已惠及非城镇户籍人员但其享受标准较低;农村住房困难对象尚未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城乡居民“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差距较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尚未实现城乡全覆盖;城乡公共教育资源配置还存在不均衡现象;退役士兵安置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还存在差异等。这其中既有全国性的问题,也有区域性的问题,解决起来尽管有不少困难,但是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我市理当在全国先行先试、创造条件积极解决。

  为了解决这些城乡之间的权利和福利差异,《意见》从机制体制创新上提出了十二条具体措施,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破除了长期以来束缚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制度障碍,全面建立了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的体制机制。 解决户籍管理制度“二元化”问题,国内外的成功经验显示主要有两种路径可供借鉴。一种是将户籍与居住管理相分离,实行户口登记制度和居住证管理制度双轨制,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权利在居住地享受;一种是改变户籍与居住管理相分离的现状,实现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人员流动自由迁徙,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权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我市站在全域成都视角考虑,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权利,提出要破除长期以来束缚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制度障碍,从制度上建立起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人员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制度,实现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全面建立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的体制机制。

  二是农民进城不以牺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为代价,充分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权益。 我市推行的全域成都统一户籍改革,绝不是要剥夺农民的权益,而是立足于“经济市场化、社会公平化、管理民主化”的理念,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础上,充分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不因居住地的迁徙、职业的改变而受到侵害,在鼓励农民进城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农民进城不以牺牲自己的财产为代价,即农民可以带产权进城,就业、参加社保不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并完全尊重群众的意愿,不进城同样享受government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同时,破除城镇居民到农村居住、生活、就业的障碍,努力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形象地说,农民非但不是“光脚”进城,反而是穿着“风衣”进城;城镇居民可以自由下乡,享受田园风光。

  三是破除了长期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权利不平等,实现统一户籍背景下享有平等的教育、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户籍人口在户口登记地享受的基本权利主要牵涉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生育权利、就业权利、基本公共服务等。由于城乡居民长期受到“二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限制,在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方面存在差异和不均衡化,为此,《意见》提出,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和参与社会管理,真正实现了城乡之间的互动,明确提出了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具体路径。

  三、改革措施: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平等待遇 《意见》分为3个部分,共十二条。明确了全域成都统一城乡户籍的基本思路和目标,即:坚持依法推进、统筹协调、积极稳妥的原则,确保已有的惠农政策持续有效,彻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充分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统一户籍。 一是建立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 长期以来,户籍迁移更多呈现出由农村进入城镇的单向性,而城镇居民要到农村落户,则受到了诸多的政策限制,且实际居住地和户籍登记地不统一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意见》确定,随人口自由流动,户籍也跟着自由迁徙,实现了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的一致。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随居住地变动而变动。 根据这一规定,到2012年底前,成都将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会保险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这就意味着,今后在成都,不仅农村居民可以迁徙到城镇居住,城镇居民也可以选择到农村定居,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自由迁徙不再受任何限制,而“农民”这个称谓也不再是身份的象征,而仅仅是一种职业。

  二是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完善就业援助制度。 失业登记和失业救助,过去通常只针对城镇居民,而农村实行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使一部分新增农业人口、失地农民等在没有土地的情况下,可能成为新的失业群体。 《意见》明确,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到2011年底前,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这就意味着长期以来重城镇居民失业登记和救助,轻农村居民失业登记和救助的现状将得到根本的改变,农村居民能及时得到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的政策保障。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 过去,成都市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制度,在未统一城乡户籍的情况下,先后建立了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非城镇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这次出台的《意见》,又在此基础上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意见》提出,2010年底前停止办理本市居民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已有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他居民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这就从根本上实现了城乡社保的公平。

  四是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长期以来,government通过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方式,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这次《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分区域统一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第一次将住房保障由单一的城镇延伸到了“城乡”。各区(市)县对城乡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要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租房、建房补贴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 根据意见确定的时间表,2011年底前将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2012年底前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农村,实现城乡居民人人都能居有定所的目标。

  五是统一中职学生资助政策。 过去,中职学生资助政策主要针对农村困难家庭的中职学生。《意见》提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统一标准,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本市所有户籍学生实施助学政策。这就意味着全市所有困难家庭的中职学生将无差别享受资助政策。 六是实行统一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偿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 众所周知,城镇退役士兵和农村退役士兵回到户籍地,尽管统称为“复员军人”,但两者在安置补偿上却存在城乡上的差别,如城镇退役士兵有安置就业政策,而农村退役士兵没有;城镇退役士兵有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农村士兵没有。这就形成了由于城乡户籍不统一而造成的政策不平等。为此《意见》明确提出,实行统一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偿和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士兵入伍前只要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都将实行一致的安置补偿和优待政策。

  此外,《意见》还对分区域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低保标准、城乡居民在户籍地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民主管理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实现义务教育公平化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最后,《意见》还明确,市外人员入户,将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意见》的出台,将有效促进government更好地关注民生、更加重视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期待,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自由流动,促进人口在空间上合理的分配和布局,真正能使现代文明下乡、传统美德进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对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当然,这项工作的全面完成,还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还需要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继《意见》出台后,市级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各区(市)县party委、government也将于近期制定本区域统一户籍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实施意见。(据成都市government网 编辑 楚彦 整理)

来源:综合中新社、四川新闻网
 楼主| 開信光電 发表于 2010-11-17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佛山 电信

來自都是上帝的子民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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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巡天 发表于 2010-11-17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阳江 电信
为了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不因居住地的迁徙、职业的改变而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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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y08 发表于 2010-11-17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电信
2012 地球都没了 还要户口干嘛 反正我们都登不上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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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xen 发表于 2010-11-17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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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 发表于 2010-11-17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长宁区 电信/普陀区电信
一个户籍制度就把中国人分成了三六九等了,特别是上海和北京。取消户籍是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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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p123 发表于 2010-11-17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达州 电信
成都市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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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猫战斗力 发表于 2010-11-18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联通
希望迁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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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1982 发表于 2010-11-18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葫芦岛 电信
我们国家做的很好了,我们没有种族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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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bb 发表于 2010-11-18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联通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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