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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拟修订养犬法规 养狗需要获得邻居同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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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11-3-25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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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21日03:54 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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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养犬要经邻居同意 记者 潘炳 摄

济南要修订养犬法规,养狗要邻居同意


养狗是不是得找邻居签字?


济南市决定修订现行的《养犬管理办法》,拟规定以后养犬必须首先征得四周邻居的认可,同时需要到居委会开出证明,然后才能在济南市公安局办理犬证手续。养犬话题涉及到很多市民阶层,面对养犬法规的修订,很多人都有话说,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记者 崔艳红 林雯雯 刘小芳 孙姮 陈晶


市民担忧


养狗要邻居同意,四邻的概念怎么定?


“四周邻居究竟具体指的哪些邻居?这个概念怎么定?是左邻右舍还是一个楼洞内的邻居?还是一栋楼的业主?或者是一个小区的业主都同意呢?还是同意者达到一定比例就可以?”在昨日的采访中,不少市民对于“养犬需四周邻居同意”中的“四邻”提出了疑问。市民张先生表示,这个概念太宽泛了,让人不太容易理解和界定。


这种规定可能会激化邻里矛盾


市民李女士则表示,自己以前养过小狗,但搬家了之后就不再养狗了。深知养狗问题对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如果规定邻居同意才能养狗的话,一旦碰上那种比较难说话的邻居,就是不同意,那么非常想养狗的这家人就会对拒绝的邻居有成见,反而会激化邻里矛盾。


李女士住在济南市大观园附近,周边很多邻居养狗,因为这个问题,一些邻居还结了怨。如果法规这样修改,无疑是对养狗者抬高了门槛,“你想想,谁想养狗了,得通过四邻的同意,每人的想法都不一样,要保证周围邻居都同意,那恐怕有些困难,到最后,很可能引发或者激化邻里之间的矛盾。”李女士说,对于这个规定有没有可行性她保留意见,“只能试验一段时间后再说了”。


法规要有可行性,不要成为一纸空文


市民程女士表示,其实养狗引发的问题都是由人的问题造成的,如果狗主人能够严格遵守法规,提高自己的意识,什么事情都从别人的立场来考虑,也许邻里之间不会因为养狗造成矛盾。所以不管法规如何修订,关键是要具有可行性,制定出来,就要养狗人自觉遵守,而不养狗的居民也会尊重养狗人的个人爱好,千万不要让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规定是写的很清楚,要经过四邻同意,可是现在买个狗那么方便,就算邻居不同意,直接抱回家养了又能怎么着?四邻不同意又能怎么样呢?”昨天上午,说起这个规定,舜玉小区的王女士心里直犯嘀咕,她担心规定只会留在纸面上,能不能落到实处,心里还是有些担忧。


养狗者


养狗人有苦衷,小狗不能完全听话


孙女士告诉记者,小狗也有自己的需求,如果不满足,它们也会孩子一样撒娇使坏,“它还不如像一个孩子,起码孩子还能听得懂人话,你说别嚷他们就真的会沉默下来。可是小狗,你对着它说别叫了,它也听不懂啊。”


“现在我都是晚上十一点多才出去遛狗,就是害怕会碰到孩子,再引起麻烦和纠纷。”孙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夏天的时候因为有乘凉的人,自己都是过了十二点再出来遛狗,其实养狗的人也有自己的苦衷。


想养狗,还得让邻居们都签字?


“如果养个狗要争取四周邻居同意的话,我看我这狗是养不成了。四周邻居那么多人,像我们这种两梯六户的小区人更多,想要得到所有人的同意太难了。”孙女士谈及养犬规定的修改,有些无奈,她认为如果一定要经过左邻右舍所有人同意才能养狗的话,这个规定未免太苛刻。“有些人他就是不喜欢狗。像我母亲,她是个医生,有洁癖,从我小的时候她就非常讨厌这些小动物,所以如果去征求她的意见,那她一定举双手反对。”


孙女士告诉记者,很多真正爱狗的人都是把狗当成自己亲人一样看待的。“我们有时候管狗叫儿子、女儿,有很多人都不理解,他们认为人怎么能跟狗论辈分。所以,指望这部分人接纳狗是很困难的……有爱狗的人、有中立的人、还有讨厌狗的人,爱狗的人把狗当亲人;中立的人无所谓,只要不影响自己就行;而讨厌狗的人,则是从心底不喜欢。如果摊上个讨厌狗的邻居,我这狗还真是养不成了。”


不养狗者


单元楼内不适合养犬


市民王先生:小时候,我家住在农村,几乎每家每户都会养只狗看家护院。如今,我们都住在了单元楼内,没有了私家大院,养狗自然会影响到周围的邻居,特别是家里有老人孩子的,或者出门在楼道内碰上,都会被狗叫声吓一跳,这样养狗在高楼内不再合适。所以,我觉得为了小区多数人的利益还是放弃个人爱好吧!


养狗者素质需提高


市民程女士:饲养宠物是个人爱好,我觉得这个不能一棍子打死。同时,养狗的市民也要注意狗狗的行为,不要影响到周围邻居的日常生活和小区的环境卫生。归根结底,由狗狗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要解决还需要养狗者的素质提高,这样就可以很好的维护社区卫生,也不会破坏邻里关系。


居委会


“居委会能证明的就是这个人是不是本辖区的居民,有没有在这里居住,其他的我们是没法证明的。如果是真的同意了,有大家的签名,那根本不需要我们证明,如果没有大伙的签名,那我们的证明更是没法开的,所以这个证明,到底咋开我们也拿不定主意。”说起这个要修改的规定,工人新村南村西社区的田主任这样向记者解释。


“养狗问题本身就很容易引发矛盾,我们不希望法规修改的时候把责任又踢给了我们,现在居委会面对的问题已经很多了!”历下区一居委会主任表示,希望法规的修订不要把责任再次压给社区。


律师说法


新规中狗狗伤人居委会要担责?


“这条规定我认为是具有可行性的,它可以更好的改善小区环境。”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的付强律师告诉记者,以前省城里大型犬伤人、小型犬扰民的案件是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养狗条例修改后,这类案件肯定就会明显减少。“当然,喜欢小动物的居民再想养狗就有一定的困难了,但我认为总体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


在谈到条例修改后再发生狗伤人事件后的责任认定时,付强律师表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无论是否得到了邻居的养狗许可,只要是自家的狗伤了人,狗主人肯定要负主要责任,但是居委会是否要负次要责任那就要看具体情况了。”付强律师还建议居委会在开具养狗证明时,一定要调查清楚犬类的具体情况,“最好能确定狗不会对居民造成安全威胁,像藏獒之类的攻击性较强的犬类,开具证明时一定要慎重。”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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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熄, 观星不止!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1-3-25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快乐老人报:邻居不点头,我就养不了狗?

2011/3/24 10:48:13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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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老人儿女不在身边,狗狗就是亲人。)

 “如果邻居不点头,难道我就不能养狗了?”山东济南拟规定以后养狗须先征得邻居认可,很多老人不理解。

  “我看我这狗是养不成了”

  “如果养个狗要征得邻居同意的话,我看我这狗是养不成了。”济南市民孙女士谈及养犬新规很无奈,她认为这个规定未免太苛刻。“四周邻居那么多人,想要得到所有人的同意太难了。”孙女士说,小狗也有需求,如果不满足,它们也会像孩子一样撒娇使坏,“它又不像孩子,孩子还能听得懂人话。可是小狗,你对着它说别叫了,它也听不懂啊。”

  “现在我都是晚上11点多才出去遛狗,就是害怕起纠纷。”孙女士无奈地说,“其实养狗的人也有自己的苦衷。”

  城里很多老人与猫狗相伴

  关于养狗的限制,各地都有相关规定,比如上海曾规定养狗须得到一层楼面邻居的认可;江苏苏州也曾规定,限养区内养狗须经同单元半数以上的居民同意。

  而和孙女士一样担心被规定限制养狗的,大多是老人。很多老人退休后为打发时间喂养条狗。不少养狗的老人儿女不在身边,养的狗就像是亲人一样。河北邯郸柳林小区的王女士,2009年退休后整天闷在家里,儿女为她买了一只西施狗。“有了这只狗,生活也忙碌了,每天按时喂狗,遛狗时自己也顺便散步锻炼身体。”王女士就是把狗当孩子似的照顾着。

  “养狗要邻居同意”是懒政

  这也就难怪济南的养狗新政更多的不理解来自老人。有些人就是不喜欢狗,如果碰到这样的邻居,能取得他(她)的同意吗?如果这条规定真的落实下去,难道要逼老人把陪伴多年的伙伴送走?

  所以有评论说,表面看这个新规定的出发点是一种对公众权益的尊重,然而具体分析,只会减轻管理部门责任,给邻里关系造成巨大的麻烦,实际上是个懒政。(文/快乐老人报记者 刘霞 潘炳)

  征集:您是否也养狗,您是怎样避免影响邻居的?您是否不喜欢养狗,被邻居家的狗困扰您又是如何处理的?欢迎大家致电18673167042,一起探讨人与狗Hexie共处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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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1-3-25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养狗要邻居同意”是懒政

2011年03月22日 11:39:57    来源: 华龙网—重庆商报

济南市决定修订现行的《养犬管理办法》,拟规定以后养犬必须首先征得四周邻居的认可,同时需要到居委会开出证明,然后才能在济南市公安局办理犬证手续。(3月21日山东商报)

表面看上述新规定的出发点在于赋予了邻居对养狗户的“否决权”,似乎是一种对公众权益的尊重。然而具体分析,上述规定只会减轻管理部门责任,给邻里关系造成巨大的麻烦。

住户之间就养狗问题,其实是极难调和的,“被剥夺”掉养狗权利的家庭,首先埋怨的一定是不同意养狗的邻居。由此,和睦的邻里关系定然产生裂痕,但就管理部门而言却好处多多,不仅会削减狗只数量,进而减轻管理部门工作量,也成了管理部门逃避矛盾的挡箭牌。

其二,即使严格按照程序经“邻居同意”之后相关家庭获得了养狗资格,但一旦发生后续问题,管理部门依然可以“踢皮球”,反诘相关邻居:你们为什么当初同意了?

实际上,管理城市犬只根本不必要设计得如此复杂。城市犬只管理上的混乱,以及让公众诟病的与养狗有关的负面问题,与公权部门的管理不善、执法漏洞和监管不力有关。如果公权部门真正将责任和管理职责发挥好,是不会产生诸多负面问题的。

毕晓哲(河北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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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1-3-25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我的养狗权谁做主?

来源于:中山日报 2011年3月22日 第 5909 期 F2版

>>>事件起源:
  
  济南市决定修订现行的《养犬管理办法》,拟规定以后养犬必须首先征得四周邻居的认可,同时需要到居委会开出证明,然后才能在济南市公安局办理犬证手续。(3月21日《山东商报》)

    说到养狗这码事,笔者立马想起了媒体曾经报道的两条新闻,一条是,河南郑州市“‘养犬办’被指只管收钱不管事”,一条还是河南郑州的,“河南郑州养犬办1270 万管理费去向不明”(2009年11月5日《大河报》)。连养狗都要拔毛,这真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往往,皆为利往”,“办证经济”“罚款经济”“收费公路”,公权力与民争利四处可见,权力为自己谋利的习惯一直没怎么改变。
  
  不过,济南市修订《养犬管理办法》,拟规定养狗必须首先征得四周邻居认可,不像是为“办证经济”打伏笔和另辟蹊径。显然,养狗必须先征得四周邻居同意,邻居大概不会收费,退一步说,即便有人要收点好处,大概不会交给执法和监管部门。笔者实在弄不懂公权力为何要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
  
  再说养狗必须先征得邻居同意,邻居是什么概念,界定起来比较难。都住平房的,可以理解为房屋周围前后左右的居民,也可以理解为住在同一自然村落的人;住楼房的人,到底是自家住房前后左右的住户,还是整栋大楼,或同一小区的居民,或同一小区周围几栋居民,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模糊概念。
  
  假设这些概念细化得很清楚了,公民养狗要取得周围邻居的同意,显然得有个证据,要在征求意见表上签字才算数。但这个意见能一个不漏的签下来吗?有的人早出晚归,有的人可能长期不在家,城里人关门闭户,有的至老死不相往来,彼此不认识,怎么签字?如果有的邻里关系不和睦,上哪儿签字?看来,这个规定就是变相禁止公民养狗,变相剥夺公民养狗的权利。
  
  实实在在,养狗是一种爱好,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是否愿意养狗,取决于公民个人自愿,其他人包括任何组织都无权干涉。公权力为何铆足劲干涉公民养狗的自由和权利,对公民权利和自由是一种粗暴的践踏。
  
  事实上,公权力只需制定政策和措施,对不规范的养狗行为予以禁止、对造成他人伤害的养狗行为进行惩治,公民自然会有所畏惧,自然会严管自己家的狗,公权力又何必替公民的养狗权做主,粗暴地干涉公民的养狗自由和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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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1-3-25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养条狗需要这么复杂的手续吗?

时间: 2011-03-24 02:59:26 来源: 大河网 江德斌

内容摘要: 济南市决定修订现行的《养犬管理办法》,拟规定以后养犬必须首先征得四周邻居的认可,同时需要到居委会开出证明,然后才能在济南市公安局办理犬证手续。其实,关于城市如何管理养狗的问题,并不需要如此复杂的手续,倒是需要管理好犬只的疾病,限制养猛犬,以避免伤人事件。

□江德斌

  济南市决定修订现行的《养犬管理办法》,拟规定以后养犬必须首先征得四周邻居的认可,同时需要到居委会开出证明,然后才能在济南市公安局办理犬证手续。养犬话题涉及很多市民阶层,面对养犬法规的修订,很多人都有话说。

  把复杂的事情弄简单,是一门艺术;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则是愚蠢。济南市的养狗管理新规,就属于后者。

  养条狗需要这么复杂的手续吗?既要街坊四邻同意,又要居委会开证明,还要去公安局办理犬证,折腾这么多事出来,就是为了养一条狗!从这一系列手续来看,济南市政 府部门再次将本属于市民的私事大包大揽,搞出一大堆复杂程序,表面上看是要规范养犬,实际上是在推卸管理责任。

  中国人向来讲究和睦相处,都是街坊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再说远亲尚且不如近邻,谁家还没个麻烦事,怎么可能为了养狗的问题,去无端阻碍邻居的要求。即便遇上难缠的邻居,或者认死理的人,也不一定就会在狗的问题上做文章。要是这次反对邻居养狗,那么下次对方可能也会借机报复。如果邻居之间为了一条狗结下梁子,从此互相钩心斗角,那太不Hexie,亦得不偿失。

  因此,这个要求首先征求四邻认可的养狗规定,实际上就是一块横亘在市民之间的绊脚石,起不到啥效果,却又给邻居间平添了不少麻烦。而且,这种做法将养狗的许可推给了邻居,由邻居来决定他人的行为,岂不是在变相剥夺市民的合法权利。至于要居委会开证明,只是多了一道无谓手续而已,难道还真的让居委会来承担责任吗?要是居委会必须为狗伤人负责的话,那就会拖延或者推脱开具证明。

  其实,关于城市如何管理养狗的问题,并不需要如此复杂的手续,倒是需要管理好犬只的疾病,限制养猛犬,以避免伤人事件。应该认识到,养狗是市民的一项权利,有人喜欢宠物,有人不喜欢,但不能完全杜绝养狗,也不能一概不管,需要从中找到平衡点。可以通过规定文明养犬的方式,不必对养狗设置门槛,但要严格检疫排查病犬,对于犬只伤人的,则要严厉追究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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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1-3-25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养狗需获邻居同意,可行

发表时间: 2011-03-23 09:55:00   来源: 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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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决定修订现行的 《养犬管理办法》,拟规定以后养犬必须首先征得四周邻居认可,同时需要到居委会开具证明,然后才能在济南市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这则新闻在济南市民中引起热议。该市市民程女士表示,其实养狗引发的问题都是由人造成的,如果养狗者能够严格遵守法规,什么事情都从别人的立场来考虑,也许邻里之间不会因为养狗造成矛盾。所以不管法规如何修订,关键是要具有可行性,千万不要让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相信每个人都有过类似经历———在洁净的草坪上看到过狗便,在行走时遇到凶猛大狗胆战心惊,夜半被狗吠扰乱清梦……因此作为同一个城市的居民,如同那些养狗者有权利养狗一样,不养狗的人也同样有拒绝受狗之扰的权利。所以说养狗需获邻居同意充分尊重了各方的权利。

  对于养狗者而言,狗可以视作精神伴侣甚至家庭成员;而对于并不那么喜爱狗的人来说,城市中狗患成灾直接影响城市生活的问题,是必须面对并且亟须解决的。养狗及其衍生的种种问题,已经成为典型的城市病。因此对于这些问题,需要行政法规来规范。说白了,养狗需获邻居同意并非限制养狗者的自由,而是要提高养狗者的素质,进而提升城市居民的整体素质。文图/张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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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1-3-25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养狗需获邻居同意” 这个可以有

2011-03-23 08:22   来源:中国安徽在线   作者:席安
 
 山东济南日前出台规定:养狗需得到邻居的同意。相信很多人都有类似经历―――在草坪上看到过狗屎,行走时遇到大狗胆战心惊,夜半被狗吠扰乱美梦……如同那些养狗人有权利养狗一样,不养狗的人也有拒绝受狗之扰的权利。因此,“养狗需获邻居同意”,这个可以有,而且也应该有。

  任何一种硬币都有正反不同的两面,城市中养狗也是如此。在养狗与不养狗人士之间达成平衡,其实该有行政力量的介入。尽管很多地方都有禁止养大型犬的规定和执法机构,但事实上,这种规定有时会沦为虚设――一些违法养狗者只要可以规避临时检查的风险,多数的时间养狗是安全的,可以不负责任的。

  在治理城市综合征上,他山之石可以借鉴,有些国家的法律对豢养宠物的规定非常完善和系统,其中尤以对养犬的管理规定最突出。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狗的主人除了必须领取执照合法饲养,以及强制防疫和禁止虐待狗之外,最引人注意的法规是《妨碍公共利益法》,这一法规备受非养狗者欢迎,被誉为“睦邻法”。《妨碍公共利益法》要求主人无论何时都要控制狗吠,如果接到邻居投诉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规的初衷,当然并非要抹杀爱狗人士的养狗权利和情感寄托,而是以此为约束、提高养狗者的修养,尽其应尽的义务。也许有人觉得确实苦衷诸多,怕邻里关系因此生出罅隙,而反对法规的修改。这样的人是否该从自身养狗的做法上寻找一下原因,看看自己是否在养狗的过程中真的做到了照顾邻居利益?是否也在乎并考虑过邻居的感受?说白了,“养狗需获邻居同意”并非限制养不养狗的自由,而是提高养狗人的素质,进而提升城市居民的整体素质和宜居环境。(作者: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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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1-3-2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养狗需邻居同意或是平衡权利“最不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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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qianlong.com/2011-03-22 08:54:28千龙网
 
 济南市决定修订现行的《养犬管理办法》,拟规定以后养犬必须首先征得四周邻居的认可,同时需要到居委会开出证明,然后才能在济南市公安局办理犬证手续。(3月21日《山东商报》)
 
 养狗,是个人自由,是公民权利,这个观点是养狗爱狗人士,还有某些动物保护组织讲得最多的道理。那么,养狗必须首先征得四邻同意,是不是有碍公民自由和权利呢?有养狗人士认为这样的规定太苛刻,跟帖的网友中很多也认为这个规定荒诞、霸道。

  讨论这个问题,我认为首先应作概念上的厘清:你的自由与他人的权利是个什么关系?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是,自由这东西肯定要有前提,与他人无关的事情,你的自由度就大,甚至可以百分之百,比如你在家里养花,那纯属个人自由,因为养花丝毫影响不到他人任何利益,也就与他人无关;但养狗不然,即便你不领出去,关在家里养,也有关邻里利益,因为狗叫会传到邻居家中。养狗人士理直气壮地说,狗能不叫吗?它毕竟是狗,听不懂话。是的,狗不可能不叫,也确实听不懂话,正因如此,它才产生干扰,甚至可以叫危害;而你的养狗行为,决定着干扰与危害的必然产生,也就是对邻里和他人的必然干扰与危害,邻里或他人,必然要和你一同承受或分担养狗成本,那么你的自由便妨碍了他人的权利,比如不想听狗叫的权利。这种问题上不能以你的喜好与价值标准去衡量他人,比如你认为狗的叫声不是噪音,但你的想法不代表他人,更不能强加给他人。所以说,个人的自由与权利,需要满足不妨碍他人自由和权利这个前提。

  小区里,楼道内,犬吠相闻,噪声因狗而四起,搅得全体住户不得安宁;主人外出、上班把狗关在家里,拴在阳台上,那“不懂事”也“听不懂话”的狗狗一吠便是几个小时;甚至主人彻夜不归时,狗会大吵通宵,全楼人都要陪着失眠,养狗人等还振振有词强调“公民养狗的自由与权利”,人的权利情何以堪?就更不要说对环境卫生的危害了,比如有些小区里成了狗的卫生间。

  倒不是说城市居民就不可以养狗,所有的国家也都没有禁止养狗的法令,问题是,我们现在的文明程度,一些人的自觉品格到没到文明养狗、自觉不妨碍他人的程度?答案是明摆着的。那么,养狗需征得四邻同意,既有必要,也因不得已。当一部分人不能自觉尊重另一部分人的权利,或说一部分人的合理权利不可避免地面临侵害的时候,立法保护与平衡公民权利,即便不是最好的办法,也是“最不坏”的。(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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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1-3-25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养狗要邻居同意是公权力“踢皮球”

2011-03-22 09:04:23 来源: 青年报(上海)

毕晓哲

表面看上述新规定的出发点在于赋予了邻居对养狗户的“否决权”,似乎是一种对公众权益的尊重。然而,具体分析分析,上述规定只会减轻管理部门责任、给邻里关系造成巨大的麻烦。

住户之间就养狗问题,其实是极难调和的,如果这一“规定”严格执行下来,想养狗的家庭将基本再无养狗的可能。但在一个经邻居同意才能养狗的“前置”条件之下,“被剥夺”掉养狗权利的家庭,首先埋怨的一定是不同意养狗的邻居。由此,和睦的邻里关系定然产生裂痕,但就管理部门而言却好处多多,一方面因为这个“前置性”的“同意”会削减犬只数量,进而减轻管理部门工作量;另一方面,因为这个管理的“前置”将“邻居”推到了“一线”,它们却可以躲在幕后,“不同意养狗的邻居”实际上又变成了管理部门“推卸责任”、“逃避矛盾”的挡箭牌。

此外,即使严格按照程序经“邻居同意”之后相关家庭获得了养狗资格,但一旦发生后续问题,诸如:狗只管理不善伤害邻居,对住宅区的卫生影响等,管理部门依然可以推诿和“踢皮球”。公权部门完全可以在问题发生后,堂而皇之的反诘相关邻居:你们为什么当初同意了?当初同意养狗的可是你们呢?还有,拟规定养狗需要居委会证明的规定,这无疑也是一个公权单位增加“管理责任人”,却减轻自己“责任”的方式。居委会没有执法权,反而要求曾经开出证明的居委会“负有赔偿”责任,这是不公平的。

实际上,对狗的管理根本不必要设计的如此“复杂”。城市犬只管理上的混乱,以及让公众诟病的与养狗有关的负面问题,与公权部门的管理不善、执法漏洞和监管不力有关。各地都有相关管理犬只的规定,也有着具体到细节的限养规定、狗只出门后养狗人的义务、防疫防病方面的义务等。如果公权部门真正将责任和管理职责发挥好,是不会产生诸多负面问题的。一些地方在管理上无法取得突破、自己没尽到责任的情况下,赋予邻居对养狗户的“否决权”有正面意义,但除了无法执行之外,最终出现的结果可能是“愈管愈乱”的管狗乱局和越踢越远管理犬只的“皮球”。

(本文来源: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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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1-3-25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邻居养狗 你会签字么?(组图)

2011-03-22 01:40:52 来源: 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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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养狗只办证就不行了 记者 吕廷川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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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狗狗越来越多 记者 潘炳 摄

 昨日,本报以《养狗是不是得请邻居签字》为题报道了济南市拟修订现行的《养犬管理办法》,欲将“养犬需先征得四周邻居同意”的规定写进办法。此事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如果邻居想养狗找你签字,你会同意么?”等一系列问题顿时成为大家讨论的话题。昨日,本报记者专门走访了省城多个居民小区,对居民的看法和意见进行了调查。本版撰文 记者 崔艳红 林雯雯 陈晶 刘小芳 孙姮

  》

  我会签字

  》

  意见1

  老人养狗作伴儿,这个字我会签

  “如果楼上哪个邻居要养狗,找我签字,我肯定会签的,因为大家都认识,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家都主动找上门来了,想不签也拉不下脸来啊!”昨天上午,说起这个签字问题,无影山新村的吴女士这样告诉记者。说起养狗的问题,省城的孙女士说要分情况而论,具体的人具体对待。她告诉记者,小区不少养狗人都是老年人,儿女不在身边,养个宠物就是为了作伴儿。

  意见2

  不想为了这事儿,坏了邻里情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居民表示只要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邻居养狗一般都会同意签字。“我同意,但是这有个前提,你既然养狗,还来征求邻居的意见,那么,就要管理好。别让狗狗破坏了小区的环境卫生,也不要影响到邻居们的日常生活,这样,我们也没理由不同意。”另外,甸柳新村的张先生则告诉记者,“养狗是人家的自由,咱们说不同意就不同意,也不好,本来相安无事的邻居因为这个闹矛盾了,多不划算,所以还是签了吧。”

  》

  “我本身就很喜欢小狗,而且,家里也养着一只。所以如果邻居养狗,我肯定会同意的。而且,我还想跟他一起讨论养狗的经验呢。”黄屯小区的王大爷自己养了两只小狗,每天的乐趣就是牵着小狗到小区内转转,“每次遛狗都能结交不少爱狗的朋友,大家都住一个小区,要不是因为有着同一个爱好,可能都不会认识。因为狗狗,我们很快就成了老熟人。现在,我们经常一起遛狗、聊天,我觉得挺好的。”

  意见3

  我喜欢狗狗,邻居养狗没什么不好

  》

  》

  我不会签字

  》

  王女士:我们小区里有很多养狗的人,楼上的一家人就经常放任小狗在单元门上撒尿,小狗只要在这里撒尿一次,以后闻着味儿就在这里撒尿,这种狗主人根本不是真正的爱狗人,都是那种跟风养狗的。还有的邻居竟然用公共的绿化用水给自己家的小狗洗澡,天天把小狗放养在绿地里,根本不管它,要是这种邻居想养狗,让我签名,我是不会签的,因为签了之后,是对狗的一种不负责任。

  意见1

  我只给真正爱狗的人签字

  》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如果邻居找我签字我是不会签的,哪怕这么做会得罪人。”昨天上午,在谈起签字的可能性时,舜玉小区的张大妈坚决的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张大妈告诉记者,她们小区内现在就养着几只狗,每到晚上的时候狗主人就会牵着它们出来,“那些狗到处乱跑啊,把小区里花园弄的是乱七八糟,有的时候我在花园里散步就经常蹿出一只来,吓得我半天都缓不过神来,万一它咬我一口可怎么办啊。”除此之外,犬类的吵闹也让张大妈受不了。

  意见2

  居民楼内养狗太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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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张大妈这种深受“狗”害的居民外,各个小区里环卫工人和保安也很赞成居民不同意签字,环卫工刘大姐告诉记者,“我们第一天刚把小区里面打扫干净,第二天再看又是乱七八糟了,到处都是狗屎,楼道里面也是狗毛满天飞,没办法,只能再重新打扫。”

  保安陈大哥表示,“都说自己家的狗不会伤人,但是总有万一的,每当我看见有人牵着狗出来就很担心。”

  意见3

  狗狗难管理,破坏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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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可以,但俺有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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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签了怕后悔,有人怕遇上厌狗邻居

  采访中,市民李女士提到较多的是自己的担心,“大家都是邻居嘛,如果对方亲自上门来找我签字,碍于情面,我怎么都会签的。但是,我有两个方面的顾虑。第一,我确实同意邻居养狗,可是,后来发现邻居家的狗狗太扰民了,或者影响到我们楼内的卫生了,那时我后悔当初签字同意了怎么办呢?第二,说实话,现在我们楼上楼下的虽然都不太熟悉,可总算是一点矛盾也没有,小摩擦也没发生过,大家见面都客客气气的。假如哪家邻居想养狗,其他邻居又有坚决反对的,那我不是进退两难么?签与不签都会得罪一方邻居,这样陡然增加了邻里之间的矛盾,我挺担心这种事儿会发生。”

  “作为一个狗的主人,我也不是总护短的。我承认我的狗有很多的坏毛病,家里来了客人就喜欢兴奋的叫,它也不管什么时间。还有卫生方面,因为不在家里拉尿,溜它出门时它等不到楼下,就会在电梯口或楼梯口尿尿,说不影响周围的人,那肯定不可能。”孙女士告诉记者,养狗就是会带来不便,可是人都无完人,所以养狗有弊端也在所难免。“那么不爱狗的人,有了这些先入为主的厌恶,他们非但不会签字同意,更是巴不得早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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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狗人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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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狗的都自觉点,

  签字有必要么?

  市民李阿姨告诉记者,她今年55岁了,家里养了一只小狗,已经十年了。“当初是妹妹怕影响孩子高考送过来的,但之后就没有要回去,我也把它当成了家里一分子,十年了,我们都习惯了有它的生活。为了这只狗,还把家里的猫送人了。我养累了,可是不舍得扔掉它。平时出门遛狗,我都是牵着狗绳,也给狗办了狗证,小狗在外面撒尿了,我都是用报纸给弄走,就是怕影响别人,破坏了环境。其实如果大家都自觉的这样做,为别人着想,养狗还用邻居签名吗?根本没有必要!”

  只要我遵守规定

  为啥要别人同意呢

  对于此事,市民牛先生也持反对意见,“我家里就养着一只狗,这狗已经跟了我很多年了,平时家里人出去上班之后,家里就剩我和狗,它是我的伴儿,每天喂它,遛狗,成了我主要的生活,也是我最大的乐趣。你说要邻居签名,那养狗就很难了,怎么现在会有这样的规定呢?我是真正的爱狗人,平时很注意狗对公共卫生的影响,出门遛狗也都是走人少的小路,把狗看得比我自己还重要。我觉得这种规定很可笑,为什么我养狗要别人同意呢?只要我遵守规定,做好爱狗人应该做的,不就行了吗?”

  找邻居签字

  我可能开不了口

  谈及以后养狗要找邻居签字,孙女士表示自己很不情愿,“如果真的非要上门找邻居签字的话,我可能开不了口。现在的商品房,邻居都是陌生人。不像单位宿舍,互相认识还好说话。都不认识,怎么开口说让人家签字,万一不签那不是要闹矛盾了。”孙女士告诉记者,如果让自己去找陌生的邻居签字,对方爽快的给签还好。“如果问这问那,最后却死活不给签,那不可能不闹矛盾。你这边一心想养狗,那边说什么也不同意,就这样卡了你的心愿,我觉得到时候少不了要吵架闹别扭。”

  博友

  可不可行,这得实践检验

  兔子跑了:现在,狗狗确实是社区的一个大问题,养狗要经邻居同意,这规定挺好的,早点实施吧!这样小区环境也会变好。

  我爱毛毛:养狗要经邻居同意?有些可笑,我都养了好几年了,突然要去问问邻居行不行?难道有人说不行我就不能养了么?

  花花的气球:我觉得这事还得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才好说到底可不可行。现在养狗的这么多,都难以保证每只狗都办狗证,要邻居同意?恐怕没这么好办!

  逛街的鱼:同意!我怕狗,每次看到邻居遛狗都得绕着走,小区里的狗几乎都是放养的,很少有人拴狗链,也不是没伤到过人,太危险了。

  卖炭翁没碳了:我不养狗,邻居养狗还得经过我同意,我觉得这表明了对我们的一种尊重。要是有邻居来找我,我会签字的。我觉得这样的邻居,应该素质还是比较高的吧。

  小鱼:这规定挺好的,既然要出台养狗新规,有关部门也是经过各方面考虑的吧,目的也是为了规范市民养狗,我觉得应该支持部门的做法!任何法规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再提就是了,法规不就是这样不断完善的嘛!

  2012的神话:找邻居签字?人多了意见就多,要大家都达成一致恐怕很难!这就是给想养狗的人提高了门槛。

  蔷薇草:从来没听说过这种规定,觉得有些可笑。如果是我想养狗,想到要找邻居签字,就得好好三思了。跟邻居都不熟啊,不好意思开口。

  我不是悟空:找邻居签字好啊!这个新规挺好的。不但可以趁机增加增加感情,平时跟邻居也见不着,如果对方也是喜欢狗狗的人,不在家时还可以让邻居帮忙看一下。支持!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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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熄, 观星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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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猫战斗力 发表于 2011-3-26 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海淀区 联通
半夜两点,视察水版即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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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11-3-26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LS太敬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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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天弥勒 发表于 2011-3-27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四川–内江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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