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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手机526万台首犯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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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人 发表于 2011-4-15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省日照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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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手机走私案在昨天的二审中维持原判,涉案达到526万部走私手机,首犯被判处死缓。

《广州日报》报道,昨日,记者从珠海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全国史上最大手机走私案,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黄晓凯等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及黄晓凯犯偷越国境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首犯黄晓凯因走私普通货物罪和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该犯罪集团两年内走私手机526万余台,案值逾78亿元,逾逃税款超11亿元。
gohomeman1 发表于 2011-4-15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鄞州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牛啊,这么大的罪居然还不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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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ddcrdd 发表于 2011-4-15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联通
有人买就有人    贩卖啊。  同样的东西国产,卖国外就便宜,卖国内就贵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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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holder 发表于 2011-4-15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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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天弥勒 发表于 2011-4-15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内江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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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doc 发表于 2011-4-15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福建省福州市 电信
这个,其实互惠互利,不危害社会的。

那些贪官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乱花,才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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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迷 发表于 2011-4-15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江门市 电信
牛~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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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月星辰 发表于 2011-4-1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佛山市 电信
禁止走私货,害人不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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