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这两年,1吨煤卖两三百元,其中每吨煤中的炸药成本即使是使用最贵的炸药也还不到2角钱,只要有炸药可用,只要能采出煤来,钞票自然就会滚滚而来。正是背后巨大的经济利益,让一些企业和个人铤而走险。
2002年,国务院下发第52号文件,社会上不能随意购买硝酸铵。私制炸药者只好想办法从农用复混化肥的硝酸铵钙、氯酸盐里找替代物,但性能毕竟不如纯硝酸铵,于是就往里面加氯酸钾加硫磺加镁粉,想提高炸药质量,但这样一来,炸药药性极不稳定,质量也不稳定。有时候它的威力与一般炸药没什么两样,可有的时候,它的威力又非常惊人。
另据介绍,从复混化肥中筛出来的硝酸铵,其纯度并不高,私制炸药者为了提高炸药的敏感度,就向炸药中添加氯酸钾。但是,氯酸钾是一种强氧化剂,当它与私炒炸药中的硫磺、硝酸铵等物质混合后,在高温或者潮湿的条件下化学反应加快,反应后产生的热量散发不出去,就会引发明火燃烧并导致爆炸。
管理真空 特殊的“化肥炸药”
记者在此前的采访中,曾接触过类似案件,在一些私制炸药的窝点中发现积存有大量的硝胺磷混合肥。“在多次查获的私制炸药库房,我们都发现了硝胺磷。特别是在一些矿区,很多矿主都急需炸药,他们大多通过不正当渠道购买炸药,很多人同时也在制造炸药。制造炸药的原料很容易在化工商店或农资市场上买到,现在,民警们对硝胺磷都很警惕。”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民警对记者说。
据民警介绍,这是因为购买硝铵炸药,必须出示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包括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而购买硝胺磷,手续要简单得多,只要有农资公司的证明,任何人都可以购买。
据一些从事爆破工作的人介绍,其实硝胺磷有两种,一种因厂家在里面添加了一种化学物质,而无法分离硝胺与磷肥,不能配制成炸药;而另一种,厂家为节省成本不予添加该化学物质,这种硝胺磷正是制作炸药的原材料。
一位从事民爆物品管理的民警说:“混合肥料硝胺磷身份模糊,我们一般是在现场查获炸药的同时,才将其定为炸药原材料。国家没有禁止,而厂家也在生产。所以,我们不能一看到硝胺磷,就进行查处。至于持有人是不是用硝胺磷来制造炸药?这需要证据佐证。”
有关人士认为,一味要求禁止生产销售硝胺磷的做法,有失偏颇。国家应该要求生产硝胺磷的化工企业添加防止硝胺磷用作炸药原料的化学物质,否则,一经查实,就追究化肥厂的责任。这才是让硝胺磷农用混合肥回归合法身份的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