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当我们的城市遭遇“养狗之患”……

[复制链接]
meteorobs 发表于 2006-11-3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加入牧夫(请注明天文爱好者,否则无法通过审核,请勿使用gmail/outlook/aol/icloud邮箱注册)

×
2006-10-25 10:36:10  红网

有一串数字,让人后背发凉:今年1—9月,全国累计报告狂犬病发病数2254例,与去年同期的1738例相比,上升近三成。另据了解,1996年全国仅报告狂犬病159例,尚不及10年后一个月发病数的一半。2006年狂犬病已经连续4个月成为我国报告死亡人数最高的传染病病种。

  “狗患”真的来了!

  家庭养狗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大概算是“舶来品”。对于很多类似的舶来事物,国人接受的速度往往超乎想象。对此,一种时髦的说法叫“与国际接轨”。养狗固然可以给人们的生活增添一些情趣和欢乐,但是,当养狗出现大众化和流行化趋势,一系列问题也应运而生。

  比如说,现在出门就要多个心眼儿,小心谁家的宠物随地便溺,万一不小心踩上,一天都不痛快。这还是轻的;重者呢,那就是被狗咬伤甚至染病,这样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

  现实的情况是,如今许多大城市都不同程度地遭遇“狗患”之痛,相关的讨论也此起彼伏。人们最不满意的,是在一些人“与国际接轨”视养狗为时尚之时,与养狗相关的一些准备,比如在与宠物有关的社会公德、公共管理等方面,却并没有完全“接轨”,以至于“狗来了”犹如“狼来了”一样令人色变,养狗“扰民”甚至“害民”之事不绝。

  有人也许会说,城市养狗是“个人自由”,他人不得干涉。但生活的区间并非只有自己,还有他人,个人自由的前提是尊重他人的权利。养宠物只是部分人的生活方式,并非所有人都欢迎。因此,养宠物的人在自得其乐的同时,不能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更不能危及他人的健康和安全,要有起码的“宠德”。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养狗的“私权”也须在受到“相邻权”限制的基础上加以运用。在狭小的城市空间里,养狗带来的噪音、随地便溺、细菌等问题,不可能不影响他人的生活。受其影响的邻居有权同意或拒绝狗的主人养狗行为,这是《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和保护的“相邻权”。

  愈演愈烈的城市养狗热潮,并不符合现实的中国国情。

  我国与西方很多大城市相比人口密度高很多,大家彼此之间的公共空间本来就很小。同样一件事情,可能在国外不会影响邻里,但在中国就不一样了。现在,拥挤的城市里养狗量的日益增多,不但给环境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对人们的健康和邻里和谐关系的伤害也越来越严重。这一点有触目惊心的数字和时有耳闻的“冲突”为证。有调查显示,城市养狗已经不仅威胁到公众的安全和健康,也成为社会管理不和谐的突出问题。

  养狗看似小事,但却不可等闲视之。对于城市狗多成患的问题,一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对待,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社会心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综合分析、科学管理;另一方面也要拷问我们养狗人的社会责任心:当个人的爱好与公众利益产生冲突的时候,究竟应该如何取舍?

 

[稿源:人民日报]
[作者:汪晓东]
[编辑:刘纯]
周昆 发表于 2006-11-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联通
和狗有什么关系,要管的是人,而不是狗!人们都文明养狗不什么都解决了,难道一个小孩子路上大小便,就能叫人患?
黒黒,以上是我在青岛一个狗贴中的回话! :mrgreen: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6-11-3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请楼上的同好先喘口气再仔细看看,注意本楼的题目是“养狗之患”而并不是“狗患”。。别看就几个字的差别,但含义可是差了一天一地的。。

“养狗之患”的本质是落在了养狗的那些人身上。。。我也非常气愤那些把责任全部都推到无辜的小狗们身上的那些惰政者。。。 8)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天隼 发表于 2006-11-3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郑州 联通
[quote:584e3c96d4="周昆"]和狗有什么关系,要管的是人,而不是狗!人们都文明养狗不什么都解决了,难道一个小孩子路上大小便,就能叫人患?
黒黒,以上是我在青岛一个狗贴中的回话! :mrgreen:[/quote]


有理! 我就很习惯狗!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jupiter1186 发表于 2006-11-5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南开区 联通
我也非常气愤那些把责任全部都推到无辜的小狗们身上的那些惰政者。。。


严重同意 :evil: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llgzcts 发表于 2006-11-8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吕梁 联通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6-11-9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我觉得在此楼中引用一位作家在他作品中的一段话非常合适。。

“在这个星球上最善解人意的是狗,最不善解人意的是人。从品质上说,有的人其实是狗,有的狗其实是人。在这个星球上的所有物种当中,再也没有比人更像狗的了,也再也没有比狗更像人的了。。” :idea: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Eldghost 发表于 2006-11-12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沈阳 电信/沈阳广电电信合作宽带
前两天我们报社做了一个12条狗被毒死的新闻,随后做了一个关于养犬的民生调查
反响出奇的强烈!
不止一个人说把狗毒死是大快人心!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6-11-13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气象台路纵横网吧
“狗咬人”缘何变成新闻

2006-11-12 23:58:55  红网

“狗咬人”,就这样成了新闻。
  
  数字枯燥却惊心:10月,全国326人死于狂犬病,仍居传染病报告死亡数首位(11月11日《新京报》);广州99.5%宠物狗是“黑户口”,今年1-8月共有3.5万人被宠物所伤(11月12日《南方日报》);北京宠物逾百万只,居民每年为宠物花费12亿;今年以来,北京被狗咬伤的人达到11万,而上海超过了10万,京城从11月20日起集中治理流浪狗;杭州市狗患已近临界点,从2001年至今共有21万人被咬,共发生狂犬病7例;今年杭州已捕获无证犬3000多只,一位捕犬队长在捕犬过程中先后被狗咬伤17次,注射了17次狂犬疫苗……
  
  狗,从来没有这样引人注目。这就是“狗狗危机”。这真是“狗问题”。不言而喻,所有的“狗患”都是“人患”。
  
  发达的文明社会,就不会有如此之患。在韩国首都首尔,你看不见在街头巷尾遛狗,无论清晨或傍晚;在新加坡,办一张狗证折合人民币只需百元左右,但对宠物狗破坏公物、咬人的罚款最高却达上千美元;荷兰立法要求养“马士提夫犬”等5个品种的狗,必须进行攻击性测试,不能通过测试的,须佩戴嘴套外出、只能在指定区域活动;而美国人的共识是:买一条犬,买来了一分权利,同时也买来了九分责任。
  
  “狗患”背后,正是权利与责任的失衡。狗有生存权利,狗主人有养狗娱乐权利,合计有“两份权利”;但是,狗本身没有责任,它也无法为人的世界负什么责,那么,这一份责任就落到人的身上。所以,人必须承担“双重责任”。否则就是责任失衡,譬如将“宠物”变为“弃物”,就是人的彻底不负责——狗的流浪,就是人心的“流浪”;“狗患”背后就是这样的“人患”。
  
  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层面,那就是公共职能部门的管理之责。“养犬为患”的背后,让我们看到“养犬社会病”之外的“管犬社会病”。正是长期积累的疏于管理,让“狗患”几成公共危机。有一种管理很荒谬,那就是“收费即管理”,把管理当成了创收,一条狗办个“合法执照”要上万元,结果是谁都不愿意去办,一条条狗都成了失管的狗。当问题堆积如山的时候,才大动干戈“大刀阔斧”地拼命去“打狗”。
  
  失去了善治,打狗的人类通过打狗而戕害人类本身;失去了责任,养狗的人类通过养狗而戕害人类自己。后者以狂犬病的高发为特征,前者以一些地方彻底灭狗为例证。某县把全县几万头狗狗全部灭绝,不分青红皂白就让人们失去“最忠诚的朋友”,这不就是最终戕害人类自己那是什么?所以,没有养狗人的责任、没有管狗人的善治,肯定不会有“人狗和谐”,而只有“人狗双输”。
  
  狗眼是不会看人低的,只有人眼常常看狗低。今天,应对这样的“狗患”,如果只把着力点放在狗狗本身是不对头的,如果只来个“打狗总动员”,最终注定无法把狗给彻底管好,“狗咬人”仍然还是未来的新闻。“人狗和谐”的关键,是我们必须管好“人”。
  
  人对了,世界才对。
[稿源:红网]
[作者:徐迅雷]
[编辑:潇湘行]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jnyclt 发表于 2006-11-18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联通
核心的问题还是政府相关不门的不作为,如果相关部门能够认真管理,也就不会,至少是很少会出现现在的狗患的问题了.
狗患,不仅仅是养犬人的问题,更是政府执法的问题,打狗不过是惰政的表现.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幽梦 发表于 2006-11-18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衡阳 电信
其实我非常想养狗  只是我妈不准 不然我早就养了!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6-11-23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父母不准孩子养狗从本质上说其实是一种“惰育”的表现。。。 8)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APP下載|手机版|爱牧夫天文淘宝店|牧夫天文网 ( 公安备案号21021102000967 )|网站地图|辽ICP备19018387号

GMT+8, 2025-5-28 16:42 , Processed in 0.169983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