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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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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来自: 河北省石家庄市 电信
发信人: stariver (※跳坑专家※悼念表妹※有多少爱可以胡来), 信区: News
标 题: 母亲帮女“成仙”撞坏四车 迷信致二人走火入魔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Nov 19 21:07:46 2006),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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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9日 10:42
42岁的张某和20岁的女儿小莎(化名)因迷信走火入魔,小莎称母亲只要开车时撞上前
面的车,自己就能成神仙,结果张某为让女儿成仙,一脚油门踩下去竟撞坏了四辆车。记
者昨天获悉,东城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起诉张某。
张某和女儿小莎都很迷信,张某曾因迷信走火入魔患上精神病,女儿受母亲影响
,精神也出现问题。今年9月,张某驾驶着别克车载着女儿在东二环路上兜风。当车行驶
到朝阳门时,女儿小莎突然指着前面一辆黑色轿车说:“追上前面那辆车,我同那司机有
缘,只要能跟他说上话,我就可以成仙。”
张某听后立即加大油门追赶前面的黑色轿车,但还没等张某追上,黑色轿车便在
崇文门的一个大院内停下,随后车里的人上楼了。为了能让女儿“成仙”,张某和女儿从
下午5点一直等到晚8点多,但司机一直都没有下来。小莎突然又对母亲说:“你撞那辆车
,把事儿弄大了,那个司机就会下来了。”张某随后一脚油门踩下去撞上了那辆黑车,由
于惯性作用,黑色轿车向前飞出撞坏3辆汽车。结果不但黑色轿车的司机来了,警察也来
了,并将张某母女俩抓获。
事后,经过精神鉴定,20岁的小莎精神已经失常,属无责任能力人,其母张某有
精神病史,案发时属限定责任能力人。母女俩的行为致使4辆汽车被撞坏,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3万余元。
目前,张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起诉。
东城检察院检察官王东燕介绍,无责任能力人不承担刑事责任,限定责任能力人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起刑点是5000元。在生活中
为了报复他人划伤他人机动车、违法强制拆迁过程中对屋内财物造成毁坏等行为,都可能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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