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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冷漠”背后的“制度性原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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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07-3-25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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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22日 09:01:0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3月21日电(记者董践真)年仅24岁的辽宁省大洼县农民工刘明明,在前不久发生的暴风雪中遭遇车祸,造成多处骨折。同行者为救他的性命,12次向人下跪求救,却屡遭冷遇,最终刘明明命丧狂风暴雪之中。
    近日,与刘明明一同在饭店打工的厨艺师傅高波等人,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的经过。    

特大暴风雪中的惨剧     3月4日17时左右,九、十级北风刮着大雪铺天盖地。刘明明等7人乘坐五菱微型面包车行驶到盘锦市大洼县白家兴村加油站门前的305国道上时,因路面积雪过厚抛锚。车里的人下来奋力推车,后面一辆“依维柯”(车号辽BYB520)疾驶而至,把抛锚的面包车撞出了10多米远,5个推车人全都被撞倒。     被撞倒的人挣扎着站起来,看到刘明明趴在大雪中无法转动,双腿和一只胳膊多处骨折,但神志还很清醒。一见这样,大家顾不得自己身体上的伤,立即去救护刘明明。

    求救遭拒     高波:“危难之时,我们无数次地不断求救于当地的120、110。120或是回答‘雪太大,车出不去’,或是推给110;110 则回答‘已告巡警’就不再接听,或是又推回给120。”     “情急之下,我们只好开动已被撞得遍体鳞伤的五菱面包往前挪。车行没多远,到一处丁字路口(二夹村路口)时,眼前一道三四米宽的雪墙把道路封住。大风夹着冰冷的雪粒猛劲地往车里刮,刘明明呆在车里冻得不停地打颤。”     “我见路边有一处小红房子亮着灯光,奔过去敲门,屋里一位打更老汉从窗户玻璃露出了脸。我立即跪在门外连连喊叫:‘救救命啊,开开门,快救救命啊……’打更老汉说:‘我是给别人看门的,不能给你开门。’我们没办法就又开车返回到了出事地点的白家兴村加油站。加油站业主说话很客气,但口气很坚决:别人可以留,伤者不能进屋。”     “一听这话,我扑通一声跪到地上,还有五菱和依维柯两个车的司机孙荣飞、李杰也都跪下再三恳求:行行好,快让他(指刘明明)进来暖暖身子,雪地里会冻死的!可是,业主无论如何就是不让伤者进屋避寒。”     “业主回绝的理由是:‘人要死在屋里咋办?夜间是两个小姑娘值勤,怕她们害怕!要不你们问问她们愿不愿意?’而正在电暖气旁取暖的4名年龄20岁左右的女孩子却一直不回答。为了尽快救命,我们只好拿上两把铁锹,再次开动起面包车往前方路上闯。不幸,又在小红房子边抛锚了。”

丰田霸道“要去接领导”
    孙荣飞:“刚巧,一辆丰田霸道车开过来,车里坐着两个身穿警服的人,他们同意我们上了车。为了日后感谢,我和高波记下了这台车的车牌号:辽G51111。”     王大鹏:“此时,被抬到车上的刘明明很清醒,疼痛难忍时还能喊叫。我一边扶着他,一边不停地呼喊鼓励着他:‘刘明明,你一定要坚持住!你老爹、老妈,你媳妇,还都在家里等着你呢!’”     “但当这台丰田霸道开出1公里多行至离胡家收费站约200米远时,司机却突然停下车说:‘这儿有个诊所,你们得下车!我们要去接领导。’”     高波:“我一听傻了眼,我抱着伤者一条腿跪在车上哀求:‘行行好,救人救到底,小诊所肯定救不了他,把我们送到医院去,哪怕拉到前面的收费站再下车吧!’司机却不耐烦地说:‘怎么不知好歹?我们把你们拉出了这么远,还不是好人?快点下车!’他还大声呵斥说:‘再不下车,我揍你们!’”     王大鹏:“这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穿警服的人拉开车门,把伤者硬往车下拽。就这样,刘明明和我们被赶下了本想重谢救命之恩的这台丰田霸道。下车后,只好让刘明明躺在了雪地上。”

    警车绕道而走 120见死不救     王大鹏:“这时候,雪下得更大了,风刮得更狂了。人站都站不稳。看着躺在雪地里的刘明明,我们焦急万分,这天儿好人呆在外头都得冻死,何况有这么重的伤!”     高波:“正发愁时,一辆亮着警灯的警车开了过来。我跪在马路中央,对着警车,用劲不停挥舞着双手,嘴里拼命地呼喊:‘救命啊!救命啊!救命啊……’可是警车开到离我两三米远的地方,却猛地一打方向盘,绕着我开走了。”     “警车刚刚开走,一台120出现在马路上。我们赶忙不顾一切地跑过去拦住车,拉开车门后,双双跪在车门前求救。120司机竟然冷冰冰地回答说:‘我车后边有人。’”     王大鹏说:“当时我急得哭着对120司机说,这不是120吗?快救救伤者吧,在雪地里非冻死不可!可120司机却说,我不是本地的120!说罢,使劲一关车门,把车开走了。”     “此时的刘明明,全身已湿透,喊他时有时还能睁一下眼睛,但已不能应答。”

小诊所里的人把伤者拽出门外
    高波:“见找车无望,我们只好把刘明明送往马路边亮着灯的一家小诊所(胡家镇康复诊所)。我俩跪在门外雪地上苦苦哀求了好几分钟,这家诊所里那个女人才勉强开了门。我们想把伤者抬到病床上能暖和些,那个女的说啥也不同意,就只得把刘明明放到了小诊所的水泥地上。”     “一见这个小诊所根本没有能力救病人,我拔腿就往离这儿200米处的胡家收费站跑,想尽快找车好救人。”     王大鹏:“诊所里那个女的非要让我去离这个诊所100米远的胡家镇医院联系。临走,我特意托她帮忙照顾一下刘明明。”     高波:“我到收费站没找到车,急匆匆再跑回诊所一看,刘明明又躺在了诊所门外的雪地里。”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小诊所的这位女士解释说,她不是医生,只是诊所工作人员的家属,“我是找人帮忙把他拽到门外,想送医院去的”。     高波:“要是想送医院,得先忙乎伤者,为什么我回来后看到她正忙着用雪清除地上的血迹呢?诊所的门是铝合金的,双腿多处骨折的病人怎么能经得起从如此坚硬的铝合金门上拽过?”     高波痛苦地回忆说,他从雪地上抱起刘明明,见刘明明裤子里的血直往外流,此时的刘明明已气息微弱。   

  “人间有慈爱,但来得太迟了!”     高波:“这时,我赶紧搂着刘明明一点一点地蹭到了诊所旁边的小卖店门前。此时,我已无法下跪,但见到老板娘时嘴里仍在哭诉说:‘我给你跪下啦,求你帮忙救救他!’”     “这位老板娘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好人,她马上借给了一辆‘倒骑驴’,还让店里一个男伙计帮着把伤者送到了胡家收费站。从小卖店到胡家收费站平时用不了10分钟就可走到,但那天走了半个多小时,一到收费站,我就累得晕倒了。”     “我们遇到的最大的一个好人是胡家派出所教导员付红军。付红军驾驶着派出所的‘小松花江’车拉着伤者奋力向当地的一家骨科医院赶。在雪地上跑出10公里后,被积雪挡住了。付红军马上跳下车,跪在地上用双手迅速扒雪,扒出一步,再开车挪动一步,这段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走了3个半小时!那么天寒地冻,他却累得满脸直淌大汗珠子。”     深夜23时左右,刘明明终于被送到了盘山县的一家骨科医院门前。医生护士上车给伤者做检查时还有血压,但等抬进医院大厅,就发现他已停止了呼吸。盘山县公安局法医作出的尸检报告结论是:“死者系交通肇事所致多发骨折死亡。”     高波说:“为救刘明明我们12次下跪。人间还是有慈爱,但来得太迟了!”



[ 本帖最后由 meteorobs 于 2007-3-28 22:05 编辑 ]

资料图片:2007年3月4日,辽宁鞍山遭受有史以来最大暴雪袭击。

资料图片:2007年3月4日,辽宁鞍山遭受有史以来最大暴雪袭击。

高波说:“当时我就是这样下跪敲窗子,可是他就是没开门。”《华商晨报》供图 ... ... ...

高波说:“当时我就是这样下跪敲窗子,可是他就是没开门。”《华商晨报》供图 ... ... ...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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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熄, 观星不止!
hbmpsc 发表于 2007-3-25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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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7-3-25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12次下跪求救竟然无人相帮?

2007年03月22日 16:39来源:大河网-天下声音毕文章[发表评论]
大河网讯   古人说得好:“男儿膝下有黄金。”上跪天,下跪地,中间跪父母。而一群农民工为了抢救同伴,12次给人下跪求救都遭到了拒绝。这是怎样的冷漠?这是怎样的无奈?这是怎样的悲哀?


  年仅24岁的辽宁省大洼县农民工刘明明,在前不久发生的暴风雪中遭遇车祸,造成多处骨折。同行者为救他的性命,12次向人下跪求救,却屡遭冷遇,最终命丧狂风暴雪之中。(新华网沈阳3月21日电)

  3月4日17时左右,九、十级北风刮着大雪铺天盖地。刘明明等7人乘坐五菱微型面包车行驶到盘锦市大洼县白家兴村加油站门前发生了车祸以后。危难之时,他们无数次地不断求救于当地的120、110。120或是回答“雪太大,车出不去”,或是推给110;110 则回答“已告巡警”就不再接听,或是又推回给120。

  窃以为,有关部门应该对此事进行调查,对那些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的制裁。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否则,死者的在天之灵也不会答应。

  被逼无奈,他们只好拦截车辆。先后拦截了警车、120等车辆,都被拒绝。还多次向人求救,竟然无人帮忙。如果这些人有一个人肯帮忙的话,刘明明也不会丢掉了性命。

  后来,他们总算是遇到了好人。一位老板娘了解情况后,马上借给了他们一辆‘倒骑驴’,还让店里一个男伙计帮着把伤者送到了胡家收费站。当他们求到胡家派出所教导员付红军时,付红军驾驶着派出所的‘小松花江’车拉着伤者奋力向当地的一家骨科医院赶去。深夜23时左右,刘明明终于被送到了盘山县的一家骨科医院时,可是,他已停止了呼吸。

  这些拒绝帮助车祸的人,简直就是铁石心肠,眼睁睁地看着伤者痛苦地在冰天雪地中挣扎,居然不肯伸出援助之手。实在是令人痛心不已,让人义愤填膺。正是由于他们的冷漠无情,才造成了刘明明的死亡。

  在我看来,他们就是间接的杀人凶手,他们都应该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有些人还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天理难容。

  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要求我们:“以团结互助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可是,有些人根本就没有良心,没有人性,居然见死不救。这说明我们的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不足,我们必须彻底改变这种现状,否则,今后还会发生这样丑恶的事情。


责任编辑:姜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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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祖祖 发表于 2007-3-25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青岛 广电网
人心都让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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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7-3-25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这世道就连狗心都快被大水给冲跑了...::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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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7-3-25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看外国人怎样惩治见死不救

2007-3-25 0:29:19  红网

 由于遭遇车祸,辽宁省大洼县农民工刘明明造成多处骨折。同行者12次向人下跪求救,却屡遭冷遇最终丧命。见死不救的人群中,有打更的老汉、加油站业主、4名年龄20岁左右值夜班的女孩、辽G51111号丰田霸道车的两个警员、绕着开走的警车司机、号称不是本地120的司机等。其中,丰田霸道曾送了伤员一公里,任由对方跪求,以“我们要去接领导”为由,把伤者硬往车下拽。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好人。“人间有慈爱,但来得太迟了!”(3月22日《中青报》)
  
  可以说,24岁的刘明明,死于人们的集体冷漠,死于公职人员的失职性谋杀。“见死不救”百度一下可以找到相关网页达104万篇。可见,这早已成了一大社会公害。对于打更人、小业主和年轻的女孩,我觉得已没有评判的必要。他们无非是集体性冷漠群体中新增的个体,除了道义上的谴责,我们尚无其他更好批判的武器。至于视接领导重要于救人性命的警员,绕道而行的警车以及抢白不是本地120的司机,似乎也有难言之隐。
  
  比如,接领导的(全当是真实的)警车,没有便宜行事的权利,路旁确也有诊所;而耽误了领导的行程就可能马上受到处罚。绕道而行的警车可以更紧急的公务予以搪塞,且在此情境下,其他人并无强制其运送伤员的权利;按说救死扶伤是120的神圣职守,而当120资源逐渐沦为商业利益的奴婢,重伤员和农民工的身份,本能的使120司机打怵。至于见义勇为引火烧身,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实,几乎成了公共的经验。
  
  不错,我们已经赋予了包括人民警察在内特殊职业人群的特别职责。《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执业医师法》称,“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但这些规章都没有细密而严厉的罚则。加上见死不救取证困难,区分“不为”与“不能”不易等技术层面的因素,结果,行政处罚也只是纸上的权力。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这是一条我们耳熟能详的格言。事实上,道德至上论一直是社会主流舆论的声音。近几年早就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员建议设立“见死不救罪”,通过刑法予以严处,但更多的是反对的声音。有人就认为,动辄意图动用法律来解决现实问题的做法无疑是违背法律本质的,对社会不负责任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有推行“法律万能论”的嫌疑。对于非职责的纯属道德义务的救助来说,如果以法律手段来施行强制性的要求,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结果,我们就陷入了制度性的悖谬困境。道德谴责越来越苍白无力,法制上的罚处付之阕如,社会救济保障机制滞后。
  
  其实,在国外,通过刑法加重对见死不救行为的惩戒并非个别。《法国刑法典》第223—6条规定:任何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他人,能够个人采取行动,或者能唤起救助行动,且对其本人或第三人均无危险,而故意放弃给予救助的,处5年监禁并科50万法郎罚金。”《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项规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救助,根据行为人当时的情况急救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急救的,处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意大利刑法典》第593条第2款规定:“对气息仅存或受伤或危急之人,疏于必要的救助或未即时通知官署者,处3个月以下徒刑或科12万里拉以下罚金。”
  
  这些年来,我国因‘见死不救’而引发的悲剧、惨剧屡屡发生,已不只是一个道德行为,而更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质的怠责行为。单靠道德拯救似乎已无能为力,惟有施以全面的法律手段,方能惩治集体性冷漠。即使尚不能推及全民,至少应对政府官员、警务司法人员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条款。对其“见死不救”行为,按其社会危害性及责任人当时的主客观条件,追究其刑事责任。政府官员作为公职人员,是由纳税人供养着的社会公仆,有其特殊的身份担当,在人民群众遭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应是其身份和职责的应有之义。
[稿源:红网]
[作者:刘效仁]
[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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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中微子 发表于 2007-3-25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德国 德国电信(D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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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7-3-26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这牌照真牛:辽鬼舞妖妖妖妖::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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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xjh 发表于 2007-3-26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北–石家庄 电信
引用: meteorobs 在文中说道:
这牌照真牛:辽鬼舞妖妖妖妖

妙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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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开物 发表于 2007-3-26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南平 电信
这世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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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lu-liu98 发表于 2007-3-27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新乡 联通

车祸后暴雪中12次下跪 警车绕道120不救终失命

辽G是锦州的车子,真给锦州人丢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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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楹 发表于 2007-3-27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无话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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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7-3-28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群体性冷漠”背后的“制度性原因”

2007-03-23 21:25:20
http://blog.sina.com.cn/u/48df6c3501000862

就在半个多月前,来自西伯利亚的一股强大寒流,让全国不少地方,都经历了严重的“倒春寒”,辽宁省更是降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雪。但是,寒冷的不仅仅是天气啊……

    3月4日的傍晚,在风雪交加的305国道上,辽宁省大洼县的农民工刘明明,不幸遭遇了车祸,身上多处骨折,同行的伙伴和司机,为了救他的命,竟然12次向人们下跪求助。而他们,又得到了什么呢?
   
    住在小屋子里的老汉,死活不愿开门;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很客气地拒绝让伤者进屋。还好,他们拦下了一辆丰田车,里面坐着俩穿警服的人。但这辆车只开出一公里多,司机就催促道“这儿有个小诊所,你们赶紧下车吧”,说自己还要去“接领导”,工友哀求他:“再送一程,至少找到个大点的医院吧?”,没料到,车里的人倒急了:“再不下车,我揍你们!”大家无奈,只好下车在雪地里苦等。先是来了辆警车,可是,一见到这帮拼命挥手求救的人,已开到跟前的车,却猛打方向盘,绕路跑掉了。终于,又等到一辆120急救车,但司机却冷冰冰地说:“我后面还有人呢!”“难道您不是120车吗?”“我不是本地的120。”司机撂下这句话,扬长而去。只能就近求助的、“胡家镇康复诊所”,也死活不同意接治,还不让刘明明躺到病床上,甚至把他就搁到了屋外的雪地里。

    在绝望中,大家总算还遇见了好人:小卖部的老板娘,给他们提供了一辆简易货车,由派出所教导员付红军驾车、赶往医院,但走出10公里之后,厚厚的积雪,让车再也动弹不得。付红军跪在地上,边用手扒雪,边挪动车……从刘明明受伤到被送进医院,他们足足用了5个多小时,但24岁的刘明明,仍因为“抢救不及”而停止了呼吸。

    对于新华社的这篇报道,今天,我看到不少媒体都配发了评论,矛头直指当今社会越来越残酷的“群体性冷漠”!“刘明明不是死于暴风雪,不是死于自然的寒冷,而是死于人性的冰点,死于道德的严冬。”(《新京报》)

    其实,这不是个案——面对大庭广众之下的行凶作恶,多少人都曾袖手旁观,而面对企图跳楼的自杀者,也从来不缺少有围观起哄的。对那些“见死不救”的老百姓、小诊所,我们不必太苛责,或许他们的确是没有能力,也可能是被各种骗局、敲诈吓破了胆、担心“惹祸上身”,引来官司和赔偿。但最令人愤怒的是,为什么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警察、还有救死扶伤的医生,竟能冷漠到放弃自己神圣的使命?120作为政府开办的特殊社会福利性事业单位,对公众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而靠“纳税人”的财政供养的警察,见死不救、临阵脱逃,按照《刑法》第397条和公安部《110出警工作规则》第11条,就是渎职,就是犯罪,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但我认为,评论此事,绝不能总停留在“道德指责”和“法制教育”的层面。从来就没有建筑在半空中的“道德规范”,“善良”与“正直”,必须由衷地发自人们的心底,而绝非“政绩”与“口号”。我们需要反思,导致社会的“群体性冷漠”的“制度性原因”!

    为什么“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论调越来越强烈?是因为太多的人,总觉得这个世界,不过是由某些人说了算,与我无关!特别是,在集权主义的世界,随时可能被剥夺自由和权利的“恐惧感”,会常常萦绕在人们脑海,自身都难保,何谈关心他人?这个时候,人们都会追求避世型的“消极自由”,也就是“不说”;而“积极自由”的境界应该是“说不”,在从不敢“说不”的制度下,绝不可能蕴育出“现代公民社会”。

    民主、法治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建立起强大的公共话语空间和参与决策的平台,如果这个空间太狭小、甚至被权力者任意取消,大家也只有“各家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假如连最基本的“表达权”、都处处受压制,那么关键时刻,就没有人再敢站出来说话,勇气都没了,“见义勇为”怎能不成为奢侈品;如果全社会,大多数人的自由,必须让位于少数人的意愿,那么衙门习气、官场作风,也会压倒一切公共利益,“接领导”就肯定比“救伤员”重要得多!

    而“我不是本地120”这句话,更是说明,普遍的社会责任,同样也正被各种利益和权力体系所肢解。对外,“画地为牢、条块分割,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内,说一套,做一套,撒谎成惯性,虚伪当光荣。如果公平、正义,缺乏真正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那么,“潜规则”的阴霾就会弥漫于天空,人们心里的那盏“人性的明灯”就早晚会熄灭。

    不过,在这个极度悲凉的故事中,我们也看到、依然有好人的身影!正因为,还有这样朴素、善良、正直的人们的存在,令我对社会的未来,从没丧失过信心!
48df6c3502000001.jpg
生活精彩在于想象力丰富和善于调整心态。幸福来自于深切感触、简单享受、自由思考以及被需要    ——地球历公元2006年2月10日上午11:55分。by  meteor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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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儿不止戈 发表于 2007-3-28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加坡
辽G51111
可大放异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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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 发表于 2007-3-29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朝阳区 联通
其实就是帮个忙吗,怎么都这样呢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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