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长沙某路段限速5公里 市民称“走路都会超速”

[复制链接]
meteorobs 发表于 2007-5-30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河东区 电信/超越神话网吧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加入牧夫(请注明天文爱好者,否则无法通过审核,请勿使用gmail/outlook/aol/icloud邮箱注册)

×
2007年05月29日10:53 来源:三湘都市报

限速5公里:“走路都会超速!”
 
 ■记者 周红泉 胡泽汇 实习生 高伟 栋范畴
  
   “晚报北街的大同第二小学附近有限速5公里/小时的警示牌,可汽车一启动就有10公里/小时,也就是说一启动就超速了。”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本报征集设置不合理、模糊不清的标志线或交通设施以来,引起市民强烈反响。5月28日上午,家住长沙晚报北街的王先生致电本报,对家门口5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的合理性和实际作用提出了质疑,希望交警部门能对其进行调整。

【现场】
 
 “人走路不小心都会超速”
 
 下午2时许,记者在现场看到,大同第二小学位于晚报北街和晚报西街交叉的十字路口,学校门口设有横穿马路的斑马线。十字路口东西方向竖有一块限速5公里/小时的标志牌,路口没有红绿灯。由于学校附近有一个货运站,校门口不时有货运车辆驶过。“虽然这里一到放学,就有很多小朋友横穿马路,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应减速慢行,但限速5公里/小时也太不合理了!”王先生表示,车子启动一下就有10公里/小时的速度了,稍微加点油就20公里/小时,他根本无法开出5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因为害怕被抄牌,他每次驾车回家都会绕道而行。“只怕人走快些都会超速,要不干脆标明‘此路段禁止车辆通行’得了。”
  【体验】

  1秒钟“爬”了1.39米
 
 5公里/小时速度到底有多慢?记者进行了一次计算。如果汽车保持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相当于1秒钟前进1.39米,与一个成年人正常的步行速度相近。随后,记者和采访车司机开车进行了一次体验。司机启动车,速度表上显示10公里/每小时,缓缓滑行,眼看车子就要熄火,司机轻点油门,速度立即上升到20公里每小时。司机只好松开油门,并半踩刹车,让采访车按惯性前行,速度终于靠近了5公里/每小时,司机已是忙得手忙脚乱。
  有着20多年驾龄的司机显得有些无奈,“要保持时速5公里,手动挡车速如果高一点需要半离合,稍一不小心就会熄火或者超速,自动挡的车则基本上要保持半刹车。”
 
 【调查】
 
 很多人不把5公里当回事
  学校旁5公里限速标志对司机有多大约束力?记者在限速牌下进行了一次统计。5分钟里共有20辆汽车从学校大门通过,其中出租车3辆、货运车10辆、私家车7辆。记者看到,多数车子一到十字路口,虽会自觉减速,但车速都在20公里/小时左右,一看到路口没有行人,车主往往会快速通过,限速牌下没有一辆车速度减到5公里。
  家住附近的李女士表示,她驾车经过此路段时速一般在20公里左右。“这是个很安全的速度,限速5公里有点不可思议。”她介绍,在学校上下学的高峰时间,也正是居民上下班高峰期,过往车辆非常多,一味地低速反而会造成这里交通堵塞,易出事故。“在学校附近,开车自然会很小心,没人希望出事。”
  【呼吁】
 
 要慎驾也要合理限速
  
   虽然有人反对5公里的限速设计,但家长一致同意对机动车在学校附近低速行驶的要求。“开车经过学校附近就是应该尽量慢。每次送孩子来上学,都不敢放手,总担心会有车突然冲过来。有了限速规定,对司机是个提醒,即使达不到5公里,也会有意识地减速。”
  记者看到,放学期间,不少学生横穿马路时,未走人行横道。居民薛女士建议说,与其让这种大家都不遵守的限速形同虚设,不如在进行科学的研究之后,改成15公里或者20公里,并且在这里设置红绿灯,这样大家就都有规矩可依了。“对于司机来说,如果把路边的老人和小孩都当成自己的亲人,就不会开快车了。”
  

长沙市晚报北街,大同第二小学附近限速5公里的警示牌 记者伍霞摄

长沙市晚报北街,大同第二小学附近限速5公里的警示牌 记者伍霞摄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7-5-30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河东区 电信/超越神话网吧

“限速5公里”:请警察亲自示范

2007-05-30 08:50:46  信息时报网络版 李克杰

 车辆限速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也是交通执法的基本标准和主要参照。然而,近来一些地方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车辆限速标志却不断受到公众的质疑和挑战。  

  因为,在一些地方交通限速标志的设置变成了保证罚款最大化的“执法艺术”,也成了机动车司机望而生畏的交通陷阱和“迷魂阵”。人们纷纷指责这些地方的执法者滥用执法权,把交通罚款当成“摇钱树”。湖南长沙一条街道上的限速牌上竟标注着“限速5公里”,可谓滥用执法权的极端事例,因为它给人们设定了根本无法履行的法定义务,一旦按照这个限速来“严格执法”,处罚过路车辆的话,恐怕没有任何一辆机动车能够幸免。

  从具体情况来看,“限速5公里”标志牌设置在小学附近的路口,该路口没有红绿灯,且校门口不时有货运车辆驶过。客观地讲,这个路口应当有明显的标志指示过往机动车辆减速慢行,以避让上下学的学生及其家长。但关键的问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到底该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措施来保证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呢,是否一定要用限速标志而且一定要“限速5公里”呢,这是非常值得商榷的。

  据记者开车实际体验,一个驾龄20多年的老司机要保持5公里时速前行都很难做到,这说明这样的限速是脱离实际、缺乏合理性的。事实上,从理论上测算,如果汽车保持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相当于1秒钟前进1.39米,与一个成年人正常的步行速度相近。这显然不符合常理,也不会得到实际的遵守,这样的限速标志最终只能沦为摆设。

  从法律上讲,交通限速标志就是执法机关给机动车设定的最具体、最直接的行为规范,它是以履行义务为内容的一条“具体法律”,如果违背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任何法律权利的赋予和法律义务的设定,都不是立法或执法机关的主观任意,权利和义务内容本身必须具体公平合理性,缺乏合理性特别是公民不可能履行之义务,是不能成为法律规范内容的。也就是说,法律可以无情的,但它却不能是无理的,否则,法律规范本身不仅难以得到实施,社会秩序得不到维护,而且严重损害法律本身的权威和尊严,以及立法或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就拿“限速5公里”来说,它除了影响当地交警执法形象之外,还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联系近来不少地方曝出交警设置限速标志不合理事件,笔者不禁想给交警部门提一个最容易实行也最能检验限速标志合理性但却有点低级的建议,即设置限速标志前,请交警开车实地体验一下。当然,最好的办法是认真论证和亲身体验相结合,如此以来就不会出现交通陷阱,更不会出现低级笑话。(作者系法学副教授)(编辑:付刚)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Eldghost 发表于 2007-5-30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沈阳 电信/沈阳广电电信合作宽带
这个今天早上在央视2套马斌读报看到了
记得初中物理上写过:1米/秒=3.6千米/时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7-5-3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河东区 电信/超越神话网吧

25公里设40块限速牌是罚款还是抢劫

2007-05-18 08:18:25  新京报网络版 刘行

 当地交警部门以不符合规范标准设置的“限速标志”,在不遵循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的情况下,胡乱、随意地对过往司机施以重罚。这种执法行为,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稀释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个行政判决,撤销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的一个超速罚款决定。该案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是因为,在郴州至资兴公路的不到25公里的路段上,设立了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其中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标志牌9块、60公里的标志牌18块、50公里的标志牌1块、40公里的标志牌6块、20公里的标志牌2块。

  看到这一组数据,可以想象那些曾经驾车行驶在这段公路上的司机们的遭遇,他们即使百倍小心,恐怕也难逃如此高密度、让人防不胜防的罚款“陷阱”。

  无疑,在公路上设置限速标准,是法律赋予交警部门的一种道路管理措施,其惟一目的,是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维护交通参与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即使对违反交通标志、超速行驶的人依法予以处罚,也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一目的。但法律如此“善良”的目的,为何却在湖南郴州碰了一鼻子灰?

  不难发现,当地交警部门及执法人员的做法已多处违法。比如,限速标志的设置不符合国家及湖南省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违反法定程序,在罚款过程中要求司机先交纳罚款后走程序,剥夺司机的陈述申辩权利;违反法定的证据规则;滥用自由裁量权,罚款数额随意性较大等。简而言之,当地交警部门的超速罚款“陷阱”是这样的,即以不符合规范标准设置的“限速标志”,在不遵循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的情况下,胡乱、随意地对过往司机施以重罚。这种执法犯法、胡乱执法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不仅侵害了被处罚司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道路通行权,还破坏了交警自身的执法形象,更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稀释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那么,接下来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是,在推进依法行政多年的今天,为何还会出现如此彻头彻尾的违法执法行为呢?这里固然有当地交警部门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观念不强的原因,但更为根本的,还是在这种乱罚款背后隐藏着某种灰色的“执法利益”———打着“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的幌子,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某种不正当的利益。而一旦执法与利益挂钩,法律的客观和公正势必大打折扣。

  另外,在如此乱罚款的背后,相关执法监督机制的失灵,也是重要原因。据报道,对湖南郴州交警部门在高等级公路上设置超速罚款“陷阱”的问题,有司机曾向郴州市人大反映过,郴州市人大也曾要求公安部门督促解决处理此事,但交警部门的一名交警对此表示:人大的东西见多了。

  从这狂妄的话语中,不难看出有关监督制约机制的软弱和无力,而失去了监督的权力,产生腐败是必然的事情。

  其实,近十几年来,国家为治理乱罚款下的工夫不可谓不多,出台的法律和制度也不少,但湖南郴州高等级公路上布满超速罚款“陷阱”的案例无疑再一次警醒我们,“徒法不足以自行”,对法治而言,仅有好的法律和制度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权力与利益挂钩,又缺乏有效的制约,必然会因夹杂着自身利益而走向偏私,成为损害百姓利益的行为。(编辑:付刚)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xxjx000 发表于 2007-5-30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电信
好像湖南前一段时间有个司机就是因为这种情况和交警打官司赢了~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花楹 发表于 2007-5-30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简直是可笑,可是这种五公里的限速牌很多地方都会看到
回复 顶~ 砸~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APP下載|手机版|爱牧夫天文淘宝店|牧夫天文网 ( 公安备案号21021102000967 )|网站地图|辽ICP备19018387号

GMT+8, 2025-5-4 19:52 , Processed in 0.115732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