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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所有同好的道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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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我来谢罪 发表于 2007-9-22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电信
我没欺骗任何人,我是出于真心的道歉,希望您能相信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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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HUANG 发表于 2007-9-22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合肥 电信
“行动胜于言语”,那就拿出实际行动来证明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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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我来谢罪 发表于 2007-9-22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电信
引用: MARTINHUANG 在文中说道:
“行动胜于言语”,那就拿出实际行动来证明一切吧!

这我知道,可是……目前拿什么证明最合适呢?虽然我心中真的觉得错了,让我想想如何用实际行动,您帮我想想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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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昴星团 发表于 2007-9-22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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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我来谢罪 发表于 2007-9-22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电信
我现在心里乱的很,我怕写的不好,简单地说,就是我觉得我作为一个中国人不应该忘记国耻,这是我的错,大家提醒了我还理解错意思,以为是报复心理,这是第二错,随着我的理解错误,我就发了很多不应该说的气话……至于当时大家之所以不容我,我估计(仅仅是估计,因为我也不敢确定)是大家认为我不知道国耻,并且不虚心接受错误是不可原谅的!当时至于为什么不理智,也有一些客观原因,当然我也不想让大家认为我是狡辩,其实我当时由于另外一些事情心情不好,再加上论坛上的一些事情,导致心情烦躁,最后才犯了这严重的错误,我真心诚意道歉,我承认我的所有错误,也请大家给我一个机会原谅我!

我作文水平欠佳,但这是我的真实感受,还望大家给我一个机会,我永不再犯啊!



我现在面壁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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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星夜 发表于 2007-9-22 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电信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以后坚持要做好,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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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y1428 发表于 2007-9-22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桐乡市 电信/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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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61855 发表于 2007-9-22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无锡 电信
有勇气道歉还是不错的孩子

毕竟 他以前整理的资料对论坛也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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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的眼泪 发表于 2007-9-22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联通
还是先好好学习吧,要不再出个什么重要的事人家又不知道,大家再说他,他又说这说那的气大家,何必呢,对一个对本国历史都不知道的人,最重要的是要他先好好学习吧,MF毕竟不是拿来吃饭的,你看看他以前天天在这这么长时间,哪来的时间学习,正因为不学习,才闹这么多国人所不容的笑话!
在这我想对首穷同学说句:好好学习吧,没事看看报纸,读读好的杂志,遇到不会的问题可以到这来问,相信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回答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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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alliant 发表于 2007-9-22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吉林–吉林市 教育网/吉林大学
建议首穷同学如果最近时间比较宽裕的话,不妨将牧夫各板块通读一番,有时候再浏览一番会有新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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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昴星团 发表于 2007-9-22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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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king001 发表于 2007-9-22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大连 联通
原帖由 张帆 于 2007-9-21 22:12 发表
这是不是你昨天说的,你让我们都忘了你,我今天已经忘了,可你怎么又来了?说话就像放屁,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你当牧夫是公共厕所吗?一篇致歉书就了事?你犯法了知道不?莫非杀人犯一声“对不起”,就可以还像以前一样而不受法律制裁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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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到上次木习习和北斗流星月斗嘴,牧夫的版主们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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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 发表于 2007-9-22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太原 联通/中北大学
原谅,没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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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Pig 发表于 2007-9-22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E家宽带
有时间不要老灌水,好好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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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的银河 发表于 2007-9-2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中移铁通
承认错误是需要勇气的,期待你有更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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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楹 发表于 2007-9-22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我觉得应该给首穷一些悔改的余地,有些朋友"追打"首穷有点儿追得太死了,一个青年人犯下来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至少首穷不是这样的人,前面有人说"只一天,态度就有180度的大转弯",那么问问那位朋友,依您来看需要几天?难道还要一年不成?
既然首穷现在转变了态度,我们不能一味得去过分追究过去他犯下错误,事情已经过去了,就没有必要再提起.只要他自己记住这个错误就足够了,我们不需要再过多对此事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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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人 发表于 2007-9-22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辽宁–本溪 联通
是啊,我想这事到这里应该差不多就结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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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monet 发表于 2007-9-22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上海–徐汇区 电信
建议你去找一部片子看看:

一寸河山一寸血

估计你看完之后,就会理解为什么大家都对你为何有如此强烈的反感了.

希望你不要忘记中国人历史上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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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绿萝 发表于 2007-9-22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鹏博士宽带
原帖由 花楹 于 2007-9-22 11:47 发表
我觉得应该给首穷一些悔改的余地,有些朋友"追打"首穷有点儿追得太死了,一个青年人犯下来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犯,至少首穷不是这样的人,前面有人说"只一天,态度就有180度的大转弯",那么问问那位朋友,依您 ...


我在帖子里面讲得很清楚了,1个月。

我没有穷追猛打的意思。作为真心想帮助他的人来说,这是绝对有好处的。我想你也还在上学,你有那么长的时间泡在论坛里面吗?
你可以看看首穷,从开学以来,多长时间泡在这里,况且他自己还说在外面还有多少多少贴吧什么的。这已经非常令我感到担忧了,甚至我都觉得首穷同学需要更长时间的戒网,因为他有很强烈的网瘾迹象。这恰恰是很负责任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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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楹 发表于 2007-9-22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联通
1个月根本用不了,对于还是能够明辨是非的高中生来说,1星期已经足够了

回复LS的第二段,我现在虽然是高中生,但是我能够正确处理好自己和网络的关系,况且我上牧夫有很多时间都只是挂在上面,人不在计算机前面,这一点LS不用替我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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