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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感恩不应是件令人恐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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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obs 发表于 2007-10-10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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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9 11:43:5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当你与妈妈两人中只能有一个人活下来,你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这是杭州某小学一次主题队会的主题。选择让妈妈活下来的,请举手!班上至少3/4的学生举起了手,还有些学生在犹豫,没有举手。而所有的妈妈都选择了让孩子活下去。

  这则报道一直萦绕在我的脑际,挥之不去。
 
 所有的妈妈都选择了让孩子活下去,近1/4的孩子却没有选择让妈妈活下来,这样的结果丝毫不出人意料。如果我们愿意直面事实,那么形成这种结果的原因,除了妈妈们“无私的爱”之外,还因为大人比孩子更会答题,他们知道类似选择题的标准答案。

  我相信,那近1/4没有选择“让妈妈活下来”的孩子,今后再面对类似的测试,不会再答错了。这可谓是公民道德建设上的一个典型弊端,我名之为“答题教育”。以纸上的问答代替道德实践,结果是让人学会了说谎、学会了言不由衷、学会了弄虚作假,总之是学会了“答题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答题就一定要说谎吗?当然不一定,比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这类试题有如1+1=2的简单算术,可以脱口而出、心口如一。但我们的道德试卷却往往喜欢出偏题、难题、怪题,难到非要你在生与死之间做出抉择——选择生大抵是人之常情,而选择死却往往是标准答案。好在只是答题,好在标准答案是已知的,好在只需说谎就能得到满分。

 
 当然,这样一个主题队会的目的,主要还是“感恩教育”,是要让孩子学会“感恩”。这样的初衷当然是好的,但我不明白,感恩教育为何要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不惜置幼弱的孩子于两难境地,不惜在他们的心灵上留下永久的恐惧。不由想到鲁迅,鲁迅儿时读《二十四孝图》,看到“郭巨埋儿”,就从此“怕见白发的祖母,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至少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不两立”,多么可怕的后果!

  当“选择让妈妈活下来,让自己死去”成为孩子唯一正确的选择时,就不能不让人把这种教育同“王祥卧冰”、“郭巨埋儿”、“割股疗亲”画上等号;“母亲给了我生命”,“没有你哪有我”,但一旦母亲的生养之恩成为儿女挣不脱、还不完的债,所谓“母亲给了我生命”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又有何区别?
 
 开展感恩教育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今天之“感恩观”也需要与时俱进,应将“感恩”当成一种基本的道德而教育之。一个人能对父母的养育之恩心存感激,与父母保持良好的关系,成年后能尽赡养之义务,就算是知恩图报了,何须“让妈妈活下来,让自己死去”?
 
 李靖要杀哪吒,是“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于是哪吒就抽出刀来,将身上肉一片一片割下来掷还他。把“感恩教育”弄成“还债教育”,甚至弄到如鲁迅先生说的有“性命之忧”,除了制造出无数“愚孝”“伪孝”之外,就是制造“莲花化身”式的叛逆者。如此,孝道之不复可知矣,悲夫!(翟春阳)

 楼主| meteorobs 发表于 2007-10-10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天津 电信

残忍的生命教育可以休矣

2007-10-10 0:19:01  红网

读了翟春阳先生发表在10月9日《中国青年报》上的《感恩不应是件令人恐惧的事》一文,于我心有戚戚焉。春阳先生针对杭州某小学一次主题队会的主题——当你与妈妈两人中只能有一个人活下来,你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表达了上述观点,对此,我完全同意。
  
  我发现,有关这类生命教育很有市场,不仅小学在搞,中学在搞,连大学都在搞。在我编辑的杂志上曾发表过一篇《澳洲少女的眼泪折射了什么》的文章,作者系本地一所著名中学的语文老师,他在一次为16名澳大利亚学生上毕淑敏的《我的五样》一课时,用舍四保一的活动内容,让学生在最后抉择中接受生命教育,结果发现,其所教的中国学生异常活跃,而澳洲少女在课外则哭做一团。为什么?因为她们没法在God(上帝)和frind(朋友),God和parents(父母)之间作出抉择,只能用眼泪表达她们内心的痛苦和不舍。类似活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也搞过,时间在2005年3月29日晚,心理学老师胡建兵给100多位学生开了一堂心理游戏课:每位同学在白纸上写下对自己最重要的五个人的名字,然后因为一次意外,失去了其中一位,在纸上划去一位,然后是划去第二位,最后剩下父母。(05年3月31日浙江在线)
  
  缺乏生命教育应该说是当今中国教育的一大弊病,是到了补上这一课的时候了。有很多教师认识到了这点,并开始自觉践行之,这是好现象。但用哪种方式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因为没有专门的生命教育教材,老师们只能自行选择,因而上述方式便成了许多老师的首选。老师们试图用此种残酷的方式刺激学生日渐麻木、粗粝的心灵,唤起他们的生命意识和感恩之心,殊不知,动机虽好,由于方式不当,结果是南辕北辙。
  
  就以杭州某小学的此次主题班会为例,在生死抉择中,近1/4的孩子没有选择让妈妈活下来,这就是说,这部分学生选择了自己活(我们没任何理由谴责他们的这一选择,善待自己的生命与善待他人的生命符合生命的价值伦理),而这一结果恰恰是设计者不愿看到的。按照我们传统的伦理观,学生应该选择让妈妈活下来,标准答案也是如此,否则学生就是自私的,是缺乏感恩心的表现。
  
  这里,老师们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即以亲疏远近、贵贱高低来区分生命维度,硬是将生命等级化,这恰恰是不懂得敬畏生命所致。其实,从本原意义上来说,生命都是同质平等的,凡是生命都是值得敬畏的。创立了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施韦泽曾说:“敬畏生命的伦理否认高级和低级的、富有价值和缺少价值的生命之间的区分。”他认为,所谓伦理是一种客观的、普遍的道德准则,它要求敬畏我自身和我之外的生命意志。这里的关键在于,生命是伦理的基础,伦理比无私更高;无论为己为人,都不能成为伤害和毁灭生命的理由。同样,在生死关头,父母的生命与自己的生命都值得敬畏和珍惜,任何以假想方式要求学生作出抉择的教育方式只会误导学生的生命价值观,结果只能培养学生的狠心而不是不忍之心。
  
  澳洲少女为什么会哭?就因为她们有不忍之心即恻隐之心,对她们来说,不论是朋友还是父母甚至上帝,他们的生命都是不可剥夺的,是无价的,她们之在中国式的考题中交白卷恰恰证明了她们有着健全的生命伦理观,从中也可知她们那儿的生命教育是正确的。而反观同一课堂中中国学生的积极表现,不难发现,他们并不懂得敬畏生命的道理,其生命伦理观是病态的,当然,这不是他们的错,而是我们的教育方式错了。
  
  由此看来,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首先要对教育者进行生命启蒙。眼下最要紧的是让教师确立敬畏生命的伦理观,然后再去向学生普及有关生命伦理的常识,拒绝自以为是的残忍的生命教育方式。

[稿源:红网]
[作者:王学进]
[编辑:潇湘行]

[ 本帖最后由 meteorobs 于 2007-10-10 22: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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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羊星座 发表于 2007-10-11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甘肃–兰州 电信
我可以为了自己的至亲放弃活的权利,经常祷告,如过能让我家人多活十年,我哦愿意拿自己二十年甚至更长的寿命去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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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galliant 发表于 2007-10-11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吉林–吉林市 教育网/吉林大学
值得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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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ayerstqm 发表于 2007-10-12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电信
还是一个教育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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